1、徐州海螺贾汪水泥项目部石 方 爆 破 合 同甲方:中建一局徐州海螺水泥厂项目经理部乙方:徐州矿务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爆破分公司为顺利搞好徐州海螺贾汪水泥项目厂区建筑石方爆破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几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签定本协议书。一、 工程名称:徐州海螺贾汪水泥项目厂区建筑石方爆破工程二、 工程地点:徐州贾汪区北山大李庄三、 工程内容:厂区内建筑基础石方爆破四、 工程单价及结算方式1、工程单价: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方每立方米壹拾捌元计算。2、结算方式:按施工前甲乙双方对天然地貌测量数据结合图纸设计数据及变更设计数据计算出的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甲方安排的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双方协商另行
2、结算。3、结算方式:工程开始的次月 5 日结算上月工程款 80%,余款爆破全部完工后 1 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4、工期要求:保证甲方工期要求,并根据工期要求随时增加钻机。五、甲乙双方的义务:(一) 甲方的义务1、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爆破手续。2、提供爆破前的测量资料、施工图纸以及基础的测量点线。3、及时对乙方的施工现场测量、验收。4、负责基坑排水。(二)乙方的义务1、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按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施工。2、负责爆破时警戒工作和工人宿舍。3、按甲方要求的爆破面积及深度爆破,超爆部分由乙方自负。4、承担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安全责任。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中建一局徐州海螺水泥厂项目经理部 代表:乙方:徐州矿务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爆破分公司 代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