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抵债协议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买受人) :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贷款期限届满,甲方无法还清上述贷款,甲方同意以其名下的土地及其上盖建筑(下称“物业”)抵偿其欠乙方的贷款。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现就抵债物业达成以下协议:第 1 条 物业基本情况土地(土地证书及编号 )坐落于徐闻县龙塘镇香蕉市场,土地面积 120 平方米,建筑结构及层数为混凝土、二层(后扩建至三层),东边界_ ,南边界_ ,西边界_ ,北边界_,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第二条 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抵债物业作价人民币 元,抵偿其对乙方的借款。第
2、3 条 甲方保证有权处置上述抵债物业,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甲方对所提供抵债的土地及房屋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应保证上述物业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第 4 条 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上述抵债物业的相关权证文书等资料交给乙方。第 5 条 本协议签订后,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或其他方式取得时所赔偿的全部款项归乙方所有。第 6 条 乙方有权对抵债物业进行出租或者转让,遇国家政策允许,甲方要无条件全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第 7 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第 8 条 合同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均具有相同效力。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