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用承诺书甲方(委托方):东莞市高翔贸易有限公司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为了发展居间方优势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合同法、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东莞市高翔贸易有限公司旗下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工业区地块国有证工业用地,占地 16 亩,建筑为 14000 平方,及加建无证 3000 平方厂房,现委托乙方负责引荐 有限公司与甲方直接买卖事宜。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东府国用(2005)字第特1474 号,现将委托事项居间报酬等问题订立如下协议条款。1、委托事项和居间费支付方法及支付时间:(1)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公司旗下位于东莞市高翔贸易有限公司国有证工业用地,宗地面积为占地 16 亩,现以底价人民币 4500 万元价格出售,乙方负责引荐买家与甲方直接洽谈买卖事宜;如洽谈成功甲方承诺给乙方按该土地的总成交价支付 3%居间服务费。(2)若本项目与 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签订合同后按买方支付的比例支付乙方的居间服务费。(3)如交易不成功,该协议自然作废。2、双方必须做相关保密工作。甲方:东莞市高翔贸易有限公司法人盖章签名:乙方:居间服务代表签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