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学科带头人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学科带头人是学校学科教学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应努力成为教师师德修养和专业发展的表率,在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教学改革、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学科带头人在任期内的职责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率先实现专业化发展。主抓本校业务工作。2、关注学科改革和发展的状况,熟悉本学科各年级的课程标准、教学任务、基本要求和内容,研究并掌握本学科考试的范围内容、命题题型、题量、难度,真正成为本学科教学的带头人。3、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很好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4、有计划,有目标地指导青年教师,并对其从思想、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
2、精心的指导和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进行校级教学汇报课 1 次。5、每学期承担一次校级以上示范课或报告、讲座。6、任期内承担一个校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7、积极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教研、科研活动。8、每周听青年教师课不少于 2 节,及时上交听课记录。9、建立学科研讨微信群,在群内交流具体工作,并通过校级公开课进行课题研讨交流。二、学科带头人的管理与考核1、对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中心校牵头按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履行职责等,建立学科带头人业务档案。2、对照工作职责,对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中心校批准后,载入本人业务档案。考核不合格的,不再享受学科带头人待遇。具体考核细则报校长批准。3、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科带头人的资格,并从取消当月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二)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三)脱离教学工作岗位。(四)不履行工作职责,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不合格。(五)辞职或调离学校。(六)受党纪、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三、学科带头人待遇1. 学科带头人待遇:学科带头人绩效奖励按照工作业绩考核等次,享受与学区校长绩效等次低一档次的绩效。2. 学科带头人优先享受上级各级部门组织的专门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