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 告致杭交工东洲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本施工队在 2009 年 10 份接到贵单位的通知,要求我施工队在 2009 年 10 月 15 日前,组织好人员设备到东洲码头工地进行施工。我施工队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设备并在 2009 年 10 月 8 日进场,按项目经理的指令成立路基土石方工区。进场后因土地、道路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我工区多次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施工都遭到村民强有力的阻拦,致使我工区无法正常施工。在和村委及村民多次谈判无果的情况下,我工区接到项目部通知,要求我工区组织人员强行施工。我工区接到通知后,立刻组织人员机械强行施工,但几次强行施工都没有理想效果,村民仍然阻拦。此时离我工区进场时
2、间已经两个多月,工程进展缓慢,造成我工区人员设备窝工,损失很大,影响工程的总体进度。后经建设单位和项目部的要求,我工区组织一些社会人员协助我工区进行力度更大的强行施工,村民阻止施工事件才有所缓解,但仍然会不间断有村民过来阻拦。我工区克服种种困难工程才可以比较顺利的进行。此时已经造成工期延误 3 个月。我工区所承包的土石方工程主要填筑材料为宕渣和土方。根据工地现场实际测量结果及根据工程量清单,经计算宕渣总方量约为 322000m3(含 15 万 m3 顶压堆载) 、土方约为 48000m3、砂砾 19550m3、塑料排水板 234000 米、土工格栅 40000m2。进场后我工区便积极的去寻找料
3、源,了解当地情况,组织车辆进行施工。因当地政府保护主义,当地土石方老板和村委联合,要求我工区将土石方供应权交给当地土石方老板,否则将会继续阻止施工。我工区经多次和当地土石方老板协商,土石方老板要求的单价都高于我工区所承包的单价。根据我工区实际了解的情况,宕渣运到场地成本需要 29 元/m3、土方运到场地成本需要 19元/m3。我工区考虑到实际情况及种种原因,经和项目部协商同意把我工区土石方供应权交给当地土石方老板。并和当地土石方老板签订协议,把宕渣单价定为 30/m3,土方单价定为 20 元/m3,并且规定如果土石方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我工区有权把土石方供应权收回。在施工过程中因土石方供应
4、方想在原协定的基础上再增加土石方单价,致使土石方供应不及时,运输土石方车子很少,造成路基填筑进度特别缓慢。并且土石方供应方所提供的土石方方量不足,质量较差,给我工区又造成了损失。我工区多次要求土石方供应方提供好的宕渣,宕渣的质量才有所好转。为不影响工程进度,且考虑到堆载预压卸载的宕渣可以二次利用,20000 方砂粒、234000 米塑料排水板、40000m2土工格栅有比较好的利润,经我工区综合计算在宕渣和土方单价亏本的情况下基本上可以保本,即使亏损也不会亏损太大。所以我工区在土石方单价亏本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但是在 2009 年年底接到项目部通知,堆载预压 150000 方宕渣、 20000 方
5、砂砾、234000 米塑料排水板和土工格室取消。此时我工区认识到设计的变更将会给我工区造成极大的损失。因软基处理及堆载预压取消,我工区所承包的土石方工程按照现有单价将无法继续施工。理由如下:1.非我工区原因所造成的工程量的减少。2.实际土石方单价比我工区承包单价高(我工区承包的单价为宕渣填筑 23 元/m3,宕渣运到场地的价格为 30 元/m3 ,我工区所承包的土方填筑单价为 5.1 元/m3,土方运到场地的价格为 20 元/m3, )造成单价上直接亏本。3.因软基处理及堆载预压取消,计划卸载再利用的宕渣不能二次利用,软基础处理产生的利润无法创造,将给我工区造成极大的损失,是我工区所不能承受的。我工区将无法继续施工,工期无法保证。为了能够保证工期,保证我工区所承包的土石方工程可以顺利进行,我工区根据运到场地的土石方单价和施工过程所必需的人工、机械费,要求宕渣填筑单价调整到 35元/m3, 土方填筑单价调整到 25 元/m3 。希望各级领导考虑实际情况,对我工区所承包的土石方工程宕渣填筑和土方填筑单价进行调整。报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