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一、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由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工会第二届委员会由委员 7 人组成,提出候选委员 10 人。实行差额选举;经费审查员 1 人,实行等额选举。三、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经费审查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正式选举。四、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在职会员,都有被 选举权。列席代表不参加选举。五、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视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
2、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提交代表讨论,决定补选或不再补选。六、选举时,参加 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选举 无效, 应重新 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 7 人为有效票,多于 7 人为废票。七、选票由大会筹备组统一制作,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就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O”,如另选他人,可在候 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空格内划“O”;空格内既不划“O”的为弃权票;投弃权票后
3、, 选举人不能另 选他人。划票一律用签字笔,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所填选票全部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所填选票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八、大会设监票人 1 名,监票人由大会审议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 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九、大会设票箱一个,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先投票,然后代表依次投票。十、投票结束后,当 场打开票箱,取出 选票,由 总监票人根据实际投票张数宣布选举是否有效。十一、计票完毕, 总监票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十二、本次大会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均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十三、第二届工会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十四、本选举办法由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