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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照明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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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07/12/312-1332.5 道路照明工程2.5.1 設計概述(1)現況分析因道路幾何條件、路況、交通量及周圍環境等因素均可能影響照明設施之設置,故建議應調查並研究分析所經辦之道路前述各項條件。(2)照明設計基本要求A.同一路段之照明設施設計應求一致。B.設計時應重視照明效率、使用壽命、經濟性及對當地氣候條件之適應性。C.燈座最好選擇可調整者,配合折射罩紋路,依實際路面寬窄調整選擇最適合之光束分配,俾能平均分配於所照區域,不致產生黑暗或特亮等現象,而影響駕駛人之視覺。D.對汽車排煙污染燈具之問題應予考慮,以避免影響照明組件而失去應有之亮度。E.如管理上需要,設計時得採用自動點滅器依照明

2、需要自動開閉啟用。F.多霧地區可考慮設置濃霧偵測器,聯鎖自動開啟照明。2.5.2 設計規範及準則道路照明設計應依據以下規範:A.路燈設計規定-經濟部(1986)B. 交通工程手冊-第七章道路照明 交通部(2004)C.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第十九章市區道路照明設計內政部營建署(2002)2007/12/312-1342.5.3 設計步驟、流程及方法設計步驟參考道路照明設計步驟流程圖(圖 2.5-1) 。圖 2.5-1 道路照明設計步驟流程圖設計作業開始蒐集道路基本資料平面圖、斷面圖等 現場踏勘及調查擬訂照明光源及型式照度計算及分析機土介面協調繪製工程設計圖工程估價 施工規範準備工

3、程數量計算編製施工預算書及發包文件平均照度、明暗均勻度檢核照明設備配置修改照明光源、桿具型式電源引進及壓降計算導線線徑分析管線佈設檢討電力公司電源引進點檢核電力公司審查2007/12/312-135(1)名詞定義A.光束()(單位:流明( Lumen)):1 流明係由點光源以 1 燭光均等光度放射光線至 1 公尺等距離之半球面 1 平方公尺內之光量。B.光度(I)(單位:燭光 cd 或 cp):由點光源在一立體角內所發射出來之光束為一流明時,則該光源之光度為 1 燭光。C.照度(E)(單位:勒克斯(Lux)):其最大光度之涵蓋範圍為0 度90 度。D.輝度(L)( 單位:Nit=cd/m 2)

4、:由光源或反光面上之任一點朝觀測方向發射或反射之單位面積上之光度值。(2)照度標準市區道路及巷道之照明輝度及照度應符合表 2.5-1、表 2.5-2之規定。表 2.5-1 市區平均道路照度(單位:勒克斯(Lux))商業區 住宅區條件道路分類 瀝青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 瀝青路面 水泥混凝土路面幹 道 30 20 15 10輔助幹道 22.5 15 10.5 7市區其他道路 15 10 7.5 5幹 道 30 20 15 10輔助幹道 15 10 7.5 5郊區其他道路 15 10 7.5 5(參考經濟部路燈設計規定 (1986)及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2002)編撰)表

5、 2.5-2 巷道平均照度(單位:勒克斯(Lux))區域分類 商業區 住宅區照度 6 4(資料取自經濟部路燈設計規定 (1986) )2007/12/312-136人行道之照度原則上參考表 2.5-3 之規定,然實際設計仍須視當地情形而定。表 2.5-3 人行平均道照度(單位:勒克斯(Lux))條件道路分類道路分類 要維持之最低平均照度基準商業區 10住商混合區 6與道路接鄰之人行道住宅區 2公園道路 5隧道 43(參考用)斑馬線(交叉口) 3不與道路接鄰之人行道梯道 6(參考經濟部路燈設計規定 (1986)及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2002)編撰)(3)照明之明暗均勻

6、度規定市區道路照明之明暗均勻度應符合表 2.5-4 之規定。表 2.5-4 明暗均勻度道路分類 最低照度平均照度幹道 大於 1:3其它道路 大於 1:4(參考交通部交通工程手冊 (2004)及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2002)編撰)(4)燈具之選擇A.燈具光度分佈燈具依其對眩光之影響可區分為以下三種:(A)遮蔽型:其最大光度之涵蓋範圍為 0 度65 度。(B)半遮蔽型:其最大光度之涵蓋範圍為 0 度75 度。(C)無遮蔽型:其最大光度之涵蓋範圍為 0 度90 度。(資料取自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2002)編撰)2007/12/312-137B.

7、燈具之型式及使用燈具之型式及使用應符合表 2.5-5 之規定。表 2.5-5 燈具之型式燈具型式道路分類 眩光容許度優先 尚可幹道 少許 遮蔽型 半遮蔽型其它道路 容許 遮蔽型或半遮蔽型 無遮蔽型(參考經濟部路燈設計規定 (1986)及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2002)編撰)(5)照明設施之佈設方式A.設置位置(A)通常佈設於公共設施帶,或中央分隔帶上。(B)在交叉路口地區,得設於交通島上。B.排列方式通常街道照明設施排列方式有以下五種,其中 W 表路權寬度( 公尺) ,S 表裝設間隔 (公尺)。(A)單側排列,如圖 2.5-2 所示。(B)雙側交錯排列,如圖 2.5-

8、3 所示。圖 2.5-2 單側排列圖 2.5-3 雙側交錯排列S WSW2007/12/312-138(C)雙側相對排列,如圖 2.5-4 所示。(D)中央分隔帶排列,如圖 2.5-5 所示。C.排列方式之選擇原則(A)車道寬度較窄之道路及一般巷道,得以單側排列設置之。(B)車道寬度較寬之道路,得以相對排列設置之。(C)一般幹線道路得以交錯排列設置之。(D)如中央分隔帶寬度足夠時,得於中央分隔帶排列設置之。(E)車行箱涵內,得採用交錯排列或相對排列。(6)燈具使用照明率(Coefficient of Utilization ,CU)燈具照明率與路寬、裝設高度及光線照射類型等因素有關,其數值為

9、0.2 至 0.4 為較佳。圖 2.5-4 雙側相對排列圖 2.5-5 中央分隔帶排列S WS W2007/12/312-139(資料取自交通部交通工程手冊 (1980) )(7)維護係數(Maintenance Factor, MF)其值視養護程度及使用環境而定,依表 2.5-6 選用適當值計算。表 2.5-6 維護係數交通量(台 /日) 市區道路 郊區道路15,000 以上 0.6 0.657,00015,000 0.65 0.77,000 以下 0.7 0.75(資料引自經濟部路燈設計規定 (1986) )(8)路燈高度與桿距間隔道路路燈高度與桿距間隔標準可參考表 2.5-7 規定,然設

10、計者應視當地之實際狀況加以調整。表 2.5-7 中 W 表路權寬度,H 表裝設高度,S 表裝設間隔。圖 2.5-6 一般照明率曲線例(W/H)2007/12/312-140表 2.5-7 路燈燈桿高度與桿距間隔關係(單位:公尺)遮蔽型 半遮蔽型 無遮蔽型燈具燈柱排列裝設高度(H)裝設間隔(S)裝設高度(H)裝設間隔(S)裝設高度(H)裝設間隔(S)單側排列 1.0W 以上 3H 以下 1.2W 以上 3.5H 以下 1.4W 以上 4H 以下雙側交錯排列 0.7W 以上 3H 以下 0.8W 以上 3.5H 以下 0.9W 以上 4H 以下雙側相對排列 0.5W 以上 3H 以下 0.6W 以

11、上 3.5H 以下 0.7W 以上 4H 以下中央分隔帶排列 1.0W 以上 3H 以下 1.2W 以上 3.5H 以下 1.2W 以上 4H 以下註:W 為路寬(參考經濟部路燈設計規定 (1986)及交通部交通工程手冊 (2004)編撰)國內常用道路路燈相關尺寸可參考表 2.5-8。表 2.5-8 路燈燈桿選用參考表燈桿種類 H1(公尺) H2(公尺) W(公尺) D1( mm) D2( mm)5 3.8 1 160 696 4.8 2 160 697 5.5 2 167 698 6.5 2 179 699 7.5 2 191 69雙臂桿型10 8.35 2 203 695 3.8 1 16

12、0 696 4.8 2 160 697 5.5 2 167 698 6.5 2 179 699 7.5 2 191 69單臂桿型10 8.35 2 203 69註:1. 7 公尺以下燈桿其 H2、W、D1 及 D2 詳細尺寸,並無制式規格,主辦單位視工程需要自行訂定之。2.常用 7 公尺(含)以上之燈桿及基座相關詳細尺寸,係參考原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燈桿規格,其各項詳細尺寸請參考圖HWE-001,HWE-002。2007/12/312-141(9)路燈照明計算公式 MFCUNEWSF式中:E:平均照度,以勒克斯為單位F:光源全光束,以 lm 為單位N:照明設施排列係數,單側或雙側交錯=1

13、,雙側相對或中央分隔帶排列=2CU:燈具使用照明率,由 W/H 查曲線表而定,約在 0.20.4 之間,參考圖 2.5-6, (單側排列之照明率在路寬等於燈具高度時應在 0.3 以上) 。MF:維護係數,參考表 2.5-6。S:燈具間距,以公尺為單位W:道路路寬,以公尺為單位(10)平均照度及均勻度檢核A.平均照度檢核根據計算所得之平均照度與表 2.5-1、2.5-2 及 2.5-3 所列標準相比較,符合者,即完成平均照度設計。B.明暗均勻度檢核根據計算所得之平均照度與所參考使用燈具之等照度(配光)曲線圖其按燈具設置位置所得之最高、低照度,求其比值,與表 2.5-4 所列標準相比較,符合者,即

14、完成明暗均勻度檢核。C.電腦軟體照度模擬燈具係商業化成型品,各廠商所製造生產之配件均有些許差異,故等照度(配光)曲線圖均有所差異,又平均照度及明2007/12/312-142暗均勻度之檢核須按燈具及配設方式反覆驗證,因此亦可按製造商之電腦軟體,模擬其平均照度及明暗均勻度作為驗證之參考。(11)配電A.使用電源(A)電源:設計前應先向自鄰近之電力公司洽詢有關電源供給情形,並考量維護單位之方便性,引接三相四線 380V/220V或單相二線 220V 之回路受電。(B)分路:以低電壓單相 220V 供給燈具電力。(C)保護方式:以無熔線斷路器(NFB)保護過載及短路故障;以漏電斷路器(ELB )保護

15、漏電事故。B.控制方式(A)包燈:由電力公司控制電源之開啟與關閉。(B)表燈:加設自動點滅裝置,由光電式自動點滅器控制電源之開啟與關閉。C.電源引進位置及壓降計算:以鄰近台電電源側並配合周圍環境設置配電箱,就近引進電源,並依設備之負載及配置距離進行壓降計算(須符合幹線2%以下;分路3%以下) 。D.接地照明設施不論電源開關箱、燈具及燈桿設備以及外殼,均應按第三種接地工程接地,其接地電阻(R )值須依照經濟部頒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辦理。2007/12/312-1432.5.4 設計範例(1)本範例道路為市區幹道,預估交通量 7,000 台/ 日,路面以水泥混凝土舖設,道路斷面如

16、圖所示:(2)照度計算設計照度要求:E = 20 Lux(本案需求值)照明路寬:W = 12 公尺選用燈具:採半遮蔽型,高壓鈉氣燈 250W,F = 26000 lm 燈桿高度:H = 10.5 公尺(含基座)照明率:H 1 = 10.5 公尺(燈桿高 10 公尺+基座高 0.5 公尺)Y2 = 2.3 公尺(燈臂長 2 公尺+至燈源中心 0.3 公尺)Y1 = 12-2.3 = 9.7 公尺圖 2.5-7 道路照明設計斷面圖219.05.312H923.05.17HY混 合 車 道綠 帶 路 肩 混 合 車 道 路 肩 綠 帶車 道 照 明 段 路 肩照 明 段2007/12/312-144

17、查圖 2.5-6 得(路肩側照明率)(車道側照明率)維護係數:MF = 0.7套入公式,反求N= 1(採單側排列)(3)照度檢核A.桿距以 26.92 公尺代入電腦軟體模擬其配光分佈,所得最低照度為 14.36 Lux,平均照度為 24.72 Lux,檢核明暗均勻度,最低照度:平均照度 = 14.36 Lux: 24.72 Lux = 1:1.72,大(優)於 1:3 OK.B.桿距以 25 公尺代入電腦軟體模擬其配光分佈,所得最低照度為14.6 Lux,平均照度為 26.7 Lux,檢核明暗均勻度,最低照度:平均照度 = 15.6 Lux: 26.7 Lux = 1:1.71,大(優)於 1

18、:3 OK.C.故採桿距以 25 公尺間距作為平面配置,一則於平面配置時取整數配置較為便利,二則保留 1.92 公尺可作為現地調整之空間。075.2CU81 35.028.075.2WEMFCUNFS120.73526.9S2007/12/312-1452.5.5 鄉鎮選用簡易參考表本參考表用以提供當主辦單位無法按正規計算及檢核方式引用時參考選用。以輔助幹道採瀝青路面作為演算標準值,燈具採半遮蔽型,預估交通量 7,000 台/日以下,簡易參考如下表所示:路 寬 燈桿排列方式 設置間距 燈桿型式 燈具型式4 公尺以下 單側排列或雙側交錯排列15 公尺 8 公尺單臂 100W 水銀燈(適住宅區)4 公尺8 公尺以下 單側排列或雙側交錯排列20 公尺 8 公尺單臂 200W 水銀燈(適住宅區)8 公尺10 尺以下 單側排列或雙側交錯排列25 公尺10 公尺單臂200W 水銀燈(適住宅區)10 公尺15 公尺以下 單側排列或雙側交錯排列25 公尺10 公尺單臂400W 水銀燈(適住宅區)250W 高壓鈉燈或複金屬燈(適商業區)15 公尺以上 單側排列或雙側交錯排列25 公尺10 公尺單臂400W 水銀燈(適住宅區)250W 高壓鈉燈或複金屬燈(適商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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