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实验室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程序1目的规范检测后废弃标本等生物危险废物及非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工作,防止可能对环境和人群造成生物危害。2范围实验室内所有检测后需处理的病人样本及曾经接触到病人样本的实验室物品、器具以及实验室内的普通废物。3职责3.1 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a检查督促所有员工特别是新来实验室工作的员工,阅读及了解生物危险废物及非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程序、制度。b检查督促所有员工均遵守生物危险废物及非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程序、制度。c从制度上保证,尽量减少在实验室内产生生物危险废物及非生物危险废物。3.2 安全员协助实验室主任对此程序进行宣传、解释、培训工作。3.3 实验室员
2、工a严格遵守实验室制定的生物危险废物及非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程序、制度。b尽量减少在实验室内产生生物危险废物及非生物危险废物。4工作程序4.1 实验室废物弃置的一般原则a绝对不能将未经消毒处理的血液样本直接倾倒入洗涤槽。b已使用过的消毒液可倾倒入指定的洗涤槽,但不能倾倒入洗手盆。c使用后的污染液体如清洗细胞的上清液,必须倾倒入消毒液中消毒后再倾倒入指定的洗涤槽。d未污染的液体如无毒性的缓冲物,可倾倒入指定的洗涤槽,但不可倾倒入洗手盆。4.2 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4.2.1 检测后废弃的病人样本血液样本a血浆和所有血液样本,弃置前必须倾倒入消毒液中(2000mg/L 含氯消毒液) ,消毒 30分钟以
3、上。b用过的消毒剂可倾倒入指定的洗涤槽,并用大量的自来水冲净洗涤槽。c盛放过血液样本的塑料管(瓶)必须依照下面“4.2.2 可燃性废物(非放射性) ”内规定弃置。尿液样本a所有尿液样本经处理后可直接倾倒入室内指定的洗涤槽。b用大量的自来水冲净洗涤槽。c其他体液样本(如胸腹水、穿刺液,CSF 等) ,按照处理血液样本的程序处理。4.2.2 可燃性废物(非放射性)4.2.2.1 可燃性废物的包括:a加盖塑料样本管(瓶) 。b用后即弃的离心机管。c塑胶注射器(不包括针头) 。d被血液、体液等污染了的棉签、纸巾、纸张等。e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吸管。4.2.2.2 可燃性废物按医疗废物处理办法,必须丢弃到
4、“黄色” 防漏聚乙烯垃圾袋内。4.2.2.3 “黄色 ”垃圾袋上应粘贴 “生物危险”标签。4.2.2.4 实验室清洁工人从垃圾桶内密封并移走胶袋,然后按规定将胶袋转送焚化处。4.2.3 重复使用的塑料及玻璃器皿4.2.3.1 重复使用的塑料及玻璃器皿包括a常用的玻璃器皿如烧杯、圆筒容器等;b上机用硬塑料样本管;c玻璃试管;d重复使用的胶管(如仪器用的各种胶管) 。4.2.3.2 清洗前,污染的塑料和玻璃器皿必须在适当的消毒液中脱盖浸泡。4.2.3.3 玻璃器皿在清洗前应用高压灭菌器加热、灭菌,以防消毒液带来不利影响。4.2.4 巴斯德吸管及其他吸管(1)吸管在清洗前必须在消毒液中浸泡。(2)破
5、裂的吸管必须按照“尖锐废物” 处理程序进行处理。4.2.5 尖锐废物(1)尖锐废物包括:针头、破碎的玻璃及玻璃吸管、各种刀片等。(2) 不能将注射器、皮下注射器针头及其他尖锐废物,与普通废物混合弃置。(3)使用完毕,立即将尖锐物放入特设的尖锐物盒内。(4)确保尖锐物盒放置在安全、方便弃置废物的地方。(5)不能试图压紧尖锐物,也不能从尖锐物盒中取回任何物品。(6)尖锐物盒不能装得太满,不能超过生产商规定的装填水平。(7)为了安全,已使用和正在使用中的尖锐物盒盖应封死,防止取出尖锐物。(8)将装满尖锐物的尖锐物盒放入“黄色” 废物袋,并在袋上贴上危险警示标签。(9)使用后的尖锐物盒应及时由科室专职保洁人员处理,不允许堆积。4.3 非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4.3.1 普通和办公室废物及纸巾所有普通和办公室区内废物、纸巾(非染污的)等,应弃置在“黑色”聚乙烯垃圾袋内。4.3.2 化学废物请参阅并遵守化学废物的处理程序 。5支持性文件化学废物处理程序6记录消毒液配制及有效浓度监测记录表医用废物处理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