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庆阳湖乡大泉村特色村寨建设方案一、大泉村历史文化背景在清朝光绪末年有 4 户维吾尔族农民为躲避战火不远万里从吐鲁番来到庆阳湖乡大泉村,当时看到这里有一条常年由泉水汇聚而成的河流,河流所经过的地方芦苇、红柳丛生,野鸭、狼、狐狸等经常出没,看到如此优美的环境,群众就将这里起名叫大泉村。后来又有汉族、维吾尔族群众陆续来到这里居住。长期以来这里的维吾尔族群众保持着勤劳善良朴实的优良传统,并且群众信奉伊斯兰教,信教群众达 100 多人。大泉村维吾尔族和汉族群众长期以来一直和睦相处,无论是汉族还是维吾尔族,只要任何人是遇到困难,都能热情相助,推动大泉村和谐稳定发展。二、现状分析1基本现状大泉村位于庆阳湖
2、乡镇东北部,该村北至北部沙漠,西至新户村,南与庙弯子村相连,距乡政府约 3 公里,村域面积约4.5 平方公里。 全村现有常住农户 57 户,人口 230 人,耕地 1700 多亩,95%以上农民为维吾尔族,村民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油葵、打瓜等农作物为主,由于自然地理以及文化等各方面因素,该村村民文化生活水平一直落后于全乡其它村。22基础设施现状分析该村有一条联村村道(乡政府区-东庆-大泉)经过,路宽4 米;其余村内道路质量较差,均为乡间土路。整体道路缺乏系统性和有效连通。村内以凿井泵供的形式,实现了全村自来水直接到户,使村民用上了清洁的自来水。生活排污、泄洪、河道防护治理等设施设置极为简陋,
3、基本处于自然排放状态。村现状没有工业,空气清新、绿野遍地、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垃圾缺乏统一收集处理;主入口旁、村道旁、广场、宅边缺乏相应的绿化设置。3建筑现状分析村域内现有建筑以村民住宅为主,有少量的公共服务建筑(即文化室一座,清真寺一座)。居民点位于该村的柏油路东部,村民房屋以土坯墙体维护的房屋为主,质量较差且已经为危房,新建村民住宅缺乏规划引导、控制,较凌乱,宅前巷道不成系统,联系不便,并容易引发消防、卫生防疫问题。巷道空间随着历史发展形成了现有的曲折形态,巷道狭窄多曲折,部分地段宽度多不足 3 米,只作日常交通之用,居民活动主要在院内。 三、特色村寨建设目标与原则1规划目标1.1 通过规划
4、科学引导、规范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3步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1.2 通过规划明确村土地利用的规模和位置,改善村庄布局,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达到经济、社会集约发展的目的。1.3 通过规划建设和整治措施,做到基础设施完备、村容村貌整洁、绿化成效明显、文化设施齐全,为农民创造“宜工、宜住”的生活环境,提升村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达到生态文明示范村的要求。1.4 做好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清理环境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池塘、清理乱搭乱建;达到有排污处理系统、有村民活动公园、有垃圾池等环卫措施、有绿化带;按照文明示范村的要求,落实一个文化室、一个宣传栏、一个绿化休闲公园(生态小公园)、
5、一个运动场所的建设;完成改善排水排污沟渠、改厕入室、改牲畜栏远离村庄工作;建设文化小广场、垃圾收集站等设施。2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了解村民具体需要,增加村民急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并对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整治、改造和完善。具体包括文化室建设,篮球场改造,宣传阅报栏建设,文化广场的建设,包括场地铺装、围栏、花坛、园灯、座椅、宣传栏、废物箱等。新建民族手工艺展示,民族收藏品展示、民族特色农家乐等家访点6 家。将维吾尔族的民歌、舞蹈、故事、谚语等等这些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的民族财富融入现代服务设施中,使其更加发扬4光大,为现代文明增辉添色。3市政设施改善改造两条巷道,其中巷道一长度为 1.45 公里,巷道二长
6、度为 0.9 公里计划,铺设柏油路 1.3 公里。改造土围墙 1.6 公里,其中巷道一改造 0.8 公里,巷道二改造 0.8 公里。同时已修建砖墙 0.945 公里其中巷道一 0.645 公里,巷道二 0.3 公里,围墙平均高度为 2 米;进一步做好街道亮化,计划购置路灯 56 盏,其中巷道一内安装 30 盏,巷道二内安装 18 盏,此巷道安装 8 盏。在主干道西侧搭建钢架结构的葡萄长廊 1.2 公里。进村入口安装迎客门,对 57 户大门统一购置安装.33 户居民房进行带民族特色的统一粉刷。24 户农户危房进行改造,新建的居民房全部按照统一的规划设计进行建设,并体现出维吾尔族的特色。4环境整治
7、积极组织固定的清洁队伍,清理村道两旁、村周围、巷道内、房屋周围的卫生死角,重点抓好村内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同时计划购置垃圾箱 11 个,在第一巷道内安放 4 个,第二巷道内安放 3 个,次巷道放置 4 个。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制止“乱堆放、乱张挂、乱放养、乱丢乱涂” 现象。四、经费投入预算1、围墙总长度为 1.6 公里,每米造价为 600 元,小计造价5为 96 万元。2、铺设柏油路 1.3 公里。3、购置居民宅院大门 57 个,每个价格为 10000 元,小计为 57 万元。4、路灯 56 盏,每盏单价为 4200 元,小计为 23.5 万 元。5、垃圾箱 11 个,每个单价为 5000 元,小计为 5.5 万元。6、需增高砖墙 350 米,每米 200 元,小计 7 万元。7、修建小游园一个,小计造价 40 万元。8、拆旧建新 24 户,每户补助 3 万元,小计 72 万元。9、对 33 户居民房进行带民族特色的统一粉刷,每户造价5000 元,小计造价 16.5 万元。10、设置迎客门一个,小计造价 25 万元。11、搭建葡萄长廊 2 公里,小计造价 15 万元。12、发展家访点补助资金每户 5000 元,共计 6 户,小计 3万元。以上需总计投入资金 360.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