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Q/YJ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标准Q/YJ/JS-02-002-2012回采工作面管理规定2012 年 月 日发布 2012 年 月 日实施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 发布2Q/YJ/JS-02-002-2012目 次前 言 .31 范围 .42 组织管理及职责 .43 回采验收 .44 强制放顶 .55 末次回收与放顶 .76 附 则 83Q/YJ/JS-02-002-2012前 言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回采活动的主要依据,结合本公司实际,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由山西中煤杨涧
2、煤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本制度由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起草单位: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本制度主要起草人:4Q/YJ/JS-02-002-20121 范围适用于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回采工作面的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管理及职责2.1 生产技术部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生产技术政策及技术工作有关规定,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有关生产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2.2 会同有关职能部室编制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并负责全矿生产部署,填制有关生产图纸。2.3 负责矿井的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合理部署,
3、不断提高设计质量,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和煤炭质量。2.4 负责对全矿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和检查。3 回采验收3.1 回采工作面安装、老面结束、新面试采、工作面初采初放都要严格按验收制 度由调度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3.2 验收工作面要从生产条件、供电、运输设备的完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三定,明确责任后及时更改。3.3 所有通知参与工作面验收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否则一次不参加罚款 50。3.4 参加验收的人员根据自己分管业务严格把关,确保工作质量。3.5 每一次验收完毕后要召开专题会议做统一安排。5Q/YJ/JS-02-002-20123.6 验收
4、合格的工作面要有所有参与验收人员签字,报有关领导同意后下发有关单位严格执行。3.7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作面,限期进行整改,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8 回采工作面没有生产、机电、通风、安全部门的合格验收不得移交安装、投产、初采初放和结束。3.9 新安工作面初采结束后,由调度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移交工作。3.10 所有工作面的验收工作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调度室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4 强制放顶4.1 初采前为防止工作面支架、输送机上、下窜动,根据煤层倾角既底板等高线情况,对工作面进行调整。 4.2 根据回采工作面的资料,估计其初次垮落步距,在该回采面初次来压前必 须将工作面调直,保持支
5、架、输送机、煤壁三直。 4.3 矿设初次放顶跟班领导小组,队领导跟班现场指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本班 工作面顶板、煤壁活动情况向下班说明,在队内做记录备查。 4.4 割煤过程中机组牵引速度不得大于 4m/min,如发现煤壁片帮严重,顶板活动剧烈应停止 割煤,就近躲入支架内,严禁站在支架间。待顶板压力稳定后,确认无问题时再生产,割煤 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机道行走。 4.5 工作面作业人员如发现老塘顶板出现异响、掉碴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支架内扶紧 立柱,以防顶板冒落产生的冲击波伤人。 6Q/YJ/JS-02-002-20124.6 移架前应做各准备工作,架间距离要调均,检查顶板情况,处理
6、好片帮,清除杂物及障碍物。 4.7 移架时工作人员应站在支架内操作,机组通过后必须及时顺序移架至最小控顶距离并打开防片帮梁。保持断面距不超过规定,其他人员不得在相邻架间停留。带压檫顶移架应少降快拉一次完成。移架过程中不得破坏挡风帘等通防设施。4.8 工作面除端头支架滞后一个移架步距外,其余支架必须成直线。所有支架必须接顶严密,保持底座平稳,使顶梁和底座受力均匀。必须保证支架有足够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的 80%,并将支架防片帮伸出。检查侧护板是否正常,确保移架时不应使大量矸石窜入。4.9 加强两巷超前支护,发现失效的支柱及时更换,顶板破碎时,压力明显增大,超前支护柱距缩小至 0.5m,采用棚梁支
7、护,支柱必须升紧打牢,达到初撑力的要求。4.10 通风部根据采空区大小,老塘漏风等情况及时调整风量并安设挡风帘等通风设施,确保工作面用风及瓦斯浓度在 1%以下,否则严禁作业。安设在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必须可靠,使用正常。4.11 瓦斯员、安检员跟班检测瓦斯,监督现场作业,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 1%或其它不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作业。4.12 其他安全技术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及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和会审意见执行 。7Q/YJ/JS-02-002-20125 末次回收与放顶5.1 采到停采线后,最后一个循环机尾预做缺口,缺口规格:(81.22.3
8、)m 长宽高,机组停到机尾,移溜 300mm,清理干净工作面浮煤,每对梁下支好一根贴帮柱,拆除机组等机电设备。5.2 在每组支架间插入一架鸭嘴木棚,棚梁梁头顶住煤帮,棚梁两端 200mm 处各支一砍口鸭嘴木棚,梁长 2.5 米,腿长视采高而定,梁腿均选用180mm 圆木,木棚必须支在实底上,支设牢固,替出工作面后控梁,同时在机头、机尾靠老山侧各打一木垛加强端头支护。5.3 放顶时,从中部开口,分别向机头、机尾回收,回收时,要逐架进行,并维护好退路,保证退路畅通。5.4 每回收一组支架,然后回收一架木棚。5.5 每回收 3 米工作面,留一架木棚不回收,作为信号棚子,防止大面积垮落。5.6 机头、
9、机尾顺槽内各设一部回柱绞车,回柱绞车安设要打好四根木压柱和两根木戗柱,用回柱绞车回收木棚子。5.7 回收木棚子放顶前,先检查周围支架是否牢固,退路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回收,有专人观察顶板,一人拴好钢丝绳后,全部撤离人员至安全地5.8 放顶后,严禁任何人进入空顶区,空顶区内的物料,要用长把镐钩出,作业人员要站在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并支好护身柱。5.9 回撤困难时,要先支临时支柱,待回出原柱后,再将替柱回出。85.10 末放时,要有技术部、生产部、安监处、通风区组成的末放管理小组人员Q/YJ/JS-02-002-2012参加,跟班指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 附 则6.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6.2 本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