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FP、麻疹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监测方案要求,制定本监测报告制度。麻疹监测1.麻疹疑似病例的定义为:具备发热、出诊,病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症状者之一者,或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怀疑为麻疹的病例。所以麻疹、风疹疑似病例均为监测对象。传染期:出疹前后 5 天。原则上隔离至出疹后五天,伴有呼吸道并发症者隔离期延长至出疹后 14 天。2.监测病例分类:实验室诊断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注:要求上报的麻疹、风疹监测病例分类均为:疑似病例。3.消除麻疹定义:A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B麻疹发病率1/100 万(不包括输入病例)C输入病毒导致的麻疹爆发病例数10
2、0 例,流行持续时间3 个月。4.暴发疫情监测:麻疹爆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较多的麻疹病例。现阶段麻疹爆发定义为: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机构为单位,在 10 天内发生 2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以乡镇、社区、街道为单位 10 天内发生 5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AFP 监测1.AFP 病例:所有 15 岁以下出现急性迟缓性麻痹(Acute Flaccid Paralysis,AFP)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髓灰质炎的病例均作为 AFP病例。2.高危病例:小于 5 岁、OPV 少于 3 次或不详、未采或未采到合格粪便标本或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3.卫生部规定 14 类病种作
3、为 AFP 病例进行报告:(1)脊髓灰质炎(脊灰)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 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多神经病、原因不明多神经病);(5)神经根炎;(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7)单神经炎;(8)神经丛炎;(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软瘫、高钾性软瘫、正常钾钾软瘫); (10)肌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或原因不明性肌病;(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13)四肢瘫、截瘫或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做好传染病报告质控
4、工作, 全面落实传染病报告奖惩措施。4.病例的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在发现 AFP 病例后,城市需在 12 小时、农村需在 24 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到当区疾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发病地点、家长姓名、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麻痹日期、临床初步诊断等。责任报告人发现麻疹或风疹疑似病例、AFP 病例以及其它 重点监测疫苗针对传染病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做好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工作(门诊日志登记内容:姓名、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 期等,不得漏项,字迹清楚) ;立即报告医院防保科。防保科工作 人员接到报告后先以电话的形式尽快通知辖区疾控机构,并通过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