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绞线的检验规则应按 GB/T17505 的规定1.1 检查和验收产品的检查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按表 7 的规定进行,需方可按本标准进行检查验收。1.2 组批规则钢绞线应成批验收,每批钢绞线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捻制的钢绞线组成。每批质量不大于 60t。1.3 检验项目及取样数量1.3.1 钢绞线的力学性能要求按表 4、表 5、表 6 的相应规定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取样数量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1 供方出厂常规检验项目及取样数量序 号 检 验 项 目 取 样 数 量 取 样 部 位 检 验 方 法1 表面 逐盘卷 目视2 外形尺寸 逐盘卷 按本标准 8.2 规定执行3 钢绞线伸直
2、性 3 根/每批 用分度值为 1mm 的量具测量4 整根钢绞线最大力 3 根/每批 按本标准 8.4.1 规定执行5 规定非比例延伸力 3 根/每批 按本标准 8.4.2 规定执行6 最大力总伸长率 3 根/每批 按本标准 8.4.3 规定执行7 应力松弛性能 不小于 1 根/每合同批注在每(任)盘卷中任意一端截取按本标准 8.5 规定执行注: 合同批为一个订货合同的总量。在特殊情况下,松弛试验可以由工厂连续检验提供同一原料、同一生产工艺的数据所代替。1.3.2 1000 h 的应力松弛性能试验、疲劳性能试验、偏斜拉伸试验只进行型式检验,仅在原料、生产工艺、设备有重大变化及新产品生产、停产后复产时进行检验。1.4 复验与判定规则当 9.3.1 中规定的某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盘卷不得交货。并从同一批未经试验的预应力钢绞线盘卷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整批钢绞线不得交货,或进行逐盘检验合格后交货。供方有权对复验不合格产品进行重新组批提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