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编 号 : 注:本人若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请自接到本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到教务处进行申诉;本表一式四份,综合办公室、教务处、所在学部及事故本人各执一份。姓 名 专 业事 故责任人 部 门 职 称时 间 地 点事故基本情况 课 程 授课班级事 故经 过原 因及影响当事人申 诉理 由学部意见学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教 务 处核实情况教务负责人(签字):核定事故等级根据院教字2014 号文件云南商务职业学院课堂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定为 (一般/较大/重大)教学事故。学院意见院长(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处理结果主 送抄 送教 务 处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