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委托合同授权书甲方: 深圳市 xxx 有限公司 乙方: (个人)甲方投资成立深圳市 xxx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 xxx 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三、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 五、公司由实际控制人:甲方 经营,由深圳灵敏科技控股,若产生一切债权、债务等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甲方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日期: 2017.08.01 日期:2017.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