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与联合国,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1949年1971年,由于美国的无理阻挠,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的正义要求遭到拒绝。 1971年10月,26届联大通过第2758号决议案,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一)中国与联合国关系的历史演变,(二)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在事关和平与安全的重大事务上享有否决权,是联合国中拥有重要影响的国家之一。,中国参与联合国事务也经历了一个由不活跃到活跃的过程。中国刚恢复席位时,由于对联合国事务缺乏了解,加之当时正值文革期间,对多边外交未形成明确认识,中国对联合国的有些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随
2、着中国对联合国了解的增多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越来越重视多边外交,对联合国事务的参与日趋积极和深化,目前,中国已积极参与到联合国维和、发展、人权、裁军、环保等各个领域的活动中去。,在维和方面,多年来中国为在联合国框架内妥善解决柬埔寨、中东、伊拉克、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热点问题发挥了建设性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先后派出了3000多人次的军事观察员、成建制部队、警察和民事官员等参与了15项联合国维和行动,并加入了联合国维和行动待命安排机制。目前,中国有1500人正在参与11个维和行动,是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派遣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在发展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举办了一系列有
3、关发展问题的重要会议。中国通过“77国集团中国”机制,与发展中国家一起提出了许多有利于实现共同发展的合理主张和要求,并已不同程度地反映到联合国的有关文件、决议和行动中。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努力下,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确定的千年发展目标,已经成为推动全球发展的重要努力方向。 此外,中国还广泛参与联合国社会领域的活动,积极推动在预防犯罪、社会、科技、文化、卫生、禁毒等领域的国家交流与合作。,中国本着自身肩负的重大国际责任,尊重联合国的权威地位,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积极参加各项工作,在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中发挥着建设性作用。,坚持以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坚持以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中国积极倡导和支持联合国改革。 (立场主张),中国支持通过改革提高秘书处的工作效率、节约资源、加强问责。改革要注意兼顾效率与公平,既适当增加秘书长权限和灵活性,也要注意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关切,让它们感受到在资源分配和人事政策方面享有话语权和影响力。,2006年3月15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以170票赞成、4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决定设立人权理事会。同年月日,选出了人权理事会首届47个成员,其中包括中、法、俄和英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中国对人权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总体表示肯定。支持理事会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开展工作,促进国际人权领域的建设性对话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