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1、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位,因占用其他车位引起纠纷或被拖离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2、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主要是提供车辆的停泊服务,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责任。3、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反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4、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物业管理公司由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对业主的不便,在紧急情况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5、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他业主受伤或损失,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6、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业主本人负责。7、地上车位已售卖(出租),其他车辆禁止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进入的,主动到门卫处登记允许后可临时进入)。8、地下停车场只提供本小区业主使用,使用期限每月需缴纳管理费 20 元/车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