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补偿补充协议甲 方:齐齐哈尔市天伦王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 方:齐齐哈尔市达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代表人:张远明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条款:1、甲方按双方于 2010 年 5 月 29 日期所签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之约定应置换秀水商服楼 300,现已为乙方置换秀水家园 33 号商服楼一处(33 #101、201 室) ,置换预售面积 260.26,此面积最终以产权测绘面积为准,如大于应置换面积(300)在 3以内,则乙方不补交面积差价款;如小于应置换面积超过 3则按 8000 元/给予乙方面积差价款。2、鉴于多种原因,甲方为乙方置换的商服楼按双方约定已迟延交付,对此乙方予以充分理解和认
2、可,作为对乙方的综合性补偿,甲方承诺该房屋进户后免除五年物业费和第一年的采暖费。如甲方在 2015 年 3 月末前还不能实现乙方进户,则按应置换面积以每平米 8,000 元计算房款每日万分之五给付乙方违约金。此外,乙方不再向甲方追究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提出其他任何补偿条件。3、本协议双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2014 年 11 月 5 日拆迁补偿补充协议甲 方:齐齐哈尔市天伦王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 方:齐齐哈尔市天缘彩色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人:郭长义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条款:5、甲方按双方于 2010 年 5 月
3、29 日期所签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之约定应置换秀水商服楼 1,346.24,现已为乙方置换秀水家园 33 号商服楼一处(33 #104、204;105、205;106、206;107、207;108、208 室) ,置换预售面积 1,356.80,此面积最终以产权测绘面积为准,如大于应置换面积(1,346,24)在 10以内,则乙方不补交面积差价款;如小于应置换面积超过 3则按8000 元/给予乙方面积差价款。6、鉴于多种原因,甲方为乙方置换的商服楼按双方约定已迟延交付,对此乙方予以充分理解和认可,作为对乙方的综合性补偿,甲方承诺该房屋进户后免除五年物业费。如甲方在 2015 年 3 月末前还不能实现乙方进户,则按应置换面积以每平米 8,000 元计算房款每日万分之五给付乙方违约金。此外,乙方不再向甲方追究待安费和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提出其他任何补偿条件。7、本协议双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201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