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协议书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 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初次入户时间: 二 甲方同意将此车以人民币 小写 转让给乙方。三 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四 车辆过户由 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 负责, 无条件协助办理。甲方保证此车无盗抢及任何经济问题,将车款全额返还给乙方,将车收回,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五 此合同书签字生效之日起,此前车辆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以后此车所有事物由乙方负责。六 违约责任;第三人交易车辆主张权利致使过户,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