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率先完成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尹蔚民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在 4 个省选择了 4 个县进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试点,验证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可操作性。 早报记者 岳怀让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步入地方实施阶段。 据辽沈晚报3 月 21 日报道, 辽宁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已完成,审议通过后将在辽宁全省推行。 上述报道称,据统计,辽宁省公务员人数达 31.7 万。若按照国家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占比 60%计算,辽宁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人数或超 19 万。本次方案通过后,他们将成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受益者。 报道还表示,辽宁共
2、有 100个县(市、区) ,实施方案通过后,将不设试点,统一铺开。本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中,工作年限将作为职级调整的重要依据,划分出不同级别对应的不同年限。 早报记者搜索发现,这是今年 1 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文件以来,公开报道中首个完成地方实施方案的省份。 九成公务员科级以下 另据春城晚报3 月 20 日报道,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崔茂虎在参加当地节目时透露,云南正在针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预计年内推行。 此前的全国两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记者会上透露,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项工作刚刚进行部署,各个省都在制
3、定具体实施方案。 所谓“职务与职级并行” ,是指在公务员职务晋升之外,再开辟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道路。让那些不能实现职务晋升的公务员,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合理的待遇。 简单来说,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消息,2013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 717.1 万人。这其中,90%是科级以下干部,60%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 基层公务员待遇低、压力大,晋升空间小,通过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善这一现状成为当务之急。 2014 年 12 月 2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
4、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 “基本称职”需延长 1 年 今年 1 月 30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动员部署。 当时,包括山东、陕西、福建在内,多个省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已接到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 文件显示,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其中,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 8 年,级别达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 12 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 15 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
5、员满 15 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 15 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上述文件还要求,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 12 个月为 1 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 1 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 1 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 1 年。 文件还列出了实施范围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 全国多地已低调试点 今年 3 月,尹蔚民在全国两会透露,早在去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在 4 个省选择了 4 个县进行了试点工作。
6、经过一年的试点,目前已达到预期目的,验证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可操作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并未公布进行试点的是具体哪 4 个县。但据南方周末报道,早在2007 年,湖北远安县就低调试点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时间长达 3 年。2013 年 7 月起,江西九江、广东佛山南海区、甘肃陇南礼县以及东北某县也开始低调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安徽、福建两省则在此前就把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一工作提上日程。 新安晚报曾在 2013 年 12 月报道,安徽省发布关于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 ,其中提到, “十二五”后两年,安徽将深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另据东南快报消息,2014 年 7 月,福建省发布2014 年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将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责任编辑:HN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