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一次性了断协议书甲方:浙江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城百合公寓十标段工程项目部乙方:何汉德(事故当事人、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丙方:张春(分项工程分包负责人、以下简称丙方)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北京绿城百合公寓十标段工程的钢筋分项工程、由张春(丙方)分包施工,何汉德(乙方)为张春施工队内的工人。2008 年 2 月 3 日晚,在 21#楼地下车库底板搬运钢筋施工时,不慎从基坑边滑入基坑内,背部与钢筋碰撞,造成脊骨轻度损伤,当晚即送入医院进行治疗,近日基本治愈出院(治愈程度达 95以上) 。共用医疗费壹万壹千元(11000 元) ,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同意以下善后条款
2、。1、乙方在医院所用(所有)的医疗费用均有丙方承担。2、因本次工伤而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家庭补偿费、后期治疗费等所有费用,一次性给于了断,以后不管出现任何有关身体健康的事情,均于甲方无关。一次性了断补助费用合计为壹万元整(10000 元)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乙方收到甲方壹万元(10000 元)补偿费后,保证将自己承担以后的一切后果。不得再向甲方追讨任何费用,同时放弃向甲方追索任何有关法律责任的权利。4、丙方作为施工承包人、同意今后不再因本次工伤事故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同时保证做好乙方的善后工作。5、同时这几项条款经三方协商受法律保护,如有任何一方善后补偿后再抵赖,
3、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条款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的一致意见,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甲 方:(签字) 年 月 日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丙 方:(签字) 年 月 日事故一次性了断协议书甲方:浙江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城百合公寓十标段工程项目部乙方: 黄伦钢(事故当事人、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贵州省大方县岔河乡大山村白岩脚组: 身份证号:522422731030163丙方: 张春(分项工程分包负责人、以下简称丙方)家庭住址:湖南省岳阳县君山区柳林洲镇君山农场新河队新芦队. 身份证号:430611197609071532北京绿城百合公寓十标段工程的钢筋分项工程、由
4、张春(丙方)分包施工,黄伦钢(乙方)为张春施工队内的工人。2008 年 6 月 25 日上午,在钢筋加工场加工钢筋时,不慎将手指损伤,造成右手食指、中指各被切掉一节,事后经三方商议后,达成一致协议,黄伦钢回老家进行治疗。甲方一次性补助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车费等一切费用共计贰千伍佰元整(2500 元) 。以后发生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同意以下善后条款。1、乙方在医院所用(所有)的医疗费用均有丙方承担。2、因本次工伤而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家庭补偿费、后期治疗费等所有费用,一次性给于了断,以后不管出现任何有关身体健康的事情,均于甲方无关。由甲方一次性了
5、断补助给乙方费用合计为贰千伍佰元整(2500 元)给乙方。3、乙方收到甲方贰千伍佰元整(2500 元)补偿费后,保证将自己承担以后的一切后果。不得再向甲方追讨任何费用,同时放弃向甲方追索任何有关法律责任的权利。4、丙方作为施工承包人、同意今后不再因本次工伤事故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同时保证做好乙方的善后工作。5、同时这几项条款经三方协商受法律保护,如有任何一方善后补偿后再抵赖,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条款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的一致意见,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甲 方:(签字) 年 月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丙 方:(签字) 年 月 日事故一次性了断协议书甲方
6、:浙江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城百合公寓十标段工程项目部乙方:李守法(事故当事人、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河南省正阳县大林乡汤庙村李围子东 24 号 身份证号:412829196811263237丙方:黄真贵、王进明(分项工程分包负责人、以下简称丙方)黄真贵家庭住址:河南省商城县汪桥镇铜山村姚园 身份证号:413027197312295110王进明家庭住址:河南省潢川县双柳树镇邱围孜村周岗组身份证号:413024197305036330北京绿城百合公寓十标段工程的混凝土(土建)分项工程、由黄真贵、王进明二人合伙(丙方)分包施工,李守法(乙方)为黄真贵、王进明混凝土施工队内的一名工人。2008 年
7、 4 月 19 日晚 12 点钟左右,在 74#楼西南角地上一层一段顶板施工作业时,李守法从车库顶板防护栏内侧私自翻越防护栏,并在防护栏外侧施工。因违章作业不慎掉入基坑内(5 米高左右) ,当晚即送入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证明李守法右大腿根部和右手手腕是粉碎性骨折。经过三个月的治疗(治愈程度达 85以上,以后坚持锻炼不会留下残疾) 。共用医疗费肆万玖千肆佰零伍元壹角(49400.51 元)包括护理费、医疗费,及生活营养费叁千元(3000 元)等,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同意以下善后条款。1、乙方在医院所用(所有)的医疗费用及治疗期间的营养费、生活费等均有丙方承担。2、因本次工伤而产
8、生的误工费(从 4 月 20 号起到 7 月 14 日止) 、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失业补助金、家庭补偿费、后期治疗二次手术费等所有费用,一次性给于了断,以后不管出现任何有关因本次工伤而产生的后遗症等后果,均于甲、丙双方无关。一次性了断补助费用合计为五万元(50000 元) ,由甲、丙双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乙方收到五万元(50000 元)补偿费后,保证将自己承担以后的一切后果。不得再向甲、丙双方追讨任何费用,同时放弃向甲、丙双方追索任何有关法律责任的权利。4、甲、丙双方把此事了结以后,丙方作为施工承包人、同意今后不再因本次工伤事故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同时保证做好乙方的善后工作。5、同时这几项条款经三方协商受法律保护,如有任何一方善后补偿后再抵赖,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条款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的一致意见,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甲 方:(签字) 年 月 日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乙方家属(妻子):(签字) 年 月 日丙 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