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古典学派 刑事近代学派创始人 贝卡利亚 龙勃罗梭代表人物 贝卡利亚、费尔巴哈、边沁、黑格尔、康德刑事人类学派:龙勃罗梭、加罗法罗刑事社会学派:菲利、李斯特犯罪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本性驱使下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意志自由)否认意志自由,行为人的行为是遗传因素或周围环境决定的(行为决定)坚持人格同一性(即认为人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行为),进而把行为人的行为作为评价的中心(行为中心)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是评价的中心(行为人中心)行为人本可以不实施犯罪却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受道义的谴责(道义责任)为保卫社会而处罚行为人(社会责任)“野兽吞噬人,是出于邪恶的天性,还是生理机制的驱使,但不会有人拒绝杀死这只
2、野兽,也不会有人心甘情愿的被野兽撕成碎片。”龙勃罗梭基本观点评价:“严谨中折射出僵硬”“正因为片面,所以才深刻”评价:“灵活中透露出任意”“正因为片面,所以才深刻”责任承担方式 刑罚 刑罚,保安处分刑罚目的 惩罚犯罪(报应主义的刑罚观) 预防犯罪(功利主义的刑罚观)罪刑法定原则绝对的罪刑法定:绝对排斥习惯法;实行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禁止类推;禁止溯及既往相对的罪刑法定:允许习惯法的补充效力: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已然之罪与报应之刑的适应 未然之罪与预防之刑的适应研究视角 研究刑罚的理性 研究犯罪的原因,进而得出预防犯罪的对策研究方法 理性思辨 实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