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 指 导 思 想认 真 学 习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九 大 精 神 , 以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想 为 指 导 , 按 照 党 中 央 、 省 委 、 市 委 、 县 委 关 于 开 展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的决 策 部 署 , 大 力 实 施 专 项 治 理 、 系 统 治 理 、 综 合 治 理 、 依 法 治 理 、 源 头 治理 , 统 筹 推 进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 反 腐 败 斗 争 和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 依 法 严 厉打 击 各 类 黑 恶 势 力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坚 决 查 处
2、为 黑 恶 势 力 提 供 庇 护 的 党 员 干部 和 其 他 行 使 公 权 力 的 公 职 人 员 , 彻 底 铲 除 黑 恶 势 力 及 其 滋 生 的 土 壤 、 条件 , 维 护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 巩 固 党 的 执 政 基 础 , 保 护 人 民 群 众 合 法 权 益 ,服 务 保 障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不 断 提 升 人 民 群 众 获 得 感 、 幸 福 感 、 安 全 感 , 为决 胜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 开 启 新 时 代 城 关 全 面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新 征 程创 造 良 好 的 社 会 环 境 。二 、 基 本
3、 原 则( 一 ) 坚 持 党 的 领 导 。 在 以 习 近 平 同 志 为 核 心 的 党 中 央 坚 强 领 导 下 , 充 分发 挥 党 总 揽 全 局 、 协 调 四 方 的 作 用 , 坚 决 贯 彻 中 央 、 省 委 、 市 委 、 县 委 决策 部 署 , 全 面 推 进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 工 作 方 案 及 时 报 党 委 审 批 , 重 大 部署 、 重 大 措 施 、 重 大 案 件 及 时 向 党 委 报 告 , 工 作 中 遇 到 的 重 大 问 题 及 时 向党 委 请 示 。( 二 ) 坚 持 严 格 依 法 办 案 。 严 格 执 行 刑 法
4、 和 刑 事 诉 讼 法 , 坚 持 打 早 打 小 ,坚 持 证 据 裁 判 原 则 , 坚 决 打 击 涉 黑 犯 罪 组 织 和 涉 恶 犯 罪 团 伙 , 将 每 一 起 案件 办 成 铁 案 , 依 法 从 严 打 击 黑 恶 势 力 , 依 法 从 严 从 重 惩 处 首 恶 和 骨 干分 子 。 贯 彻 宽 严 相 济 刑 事 政 策 , 既 不 降 格 也 不 扩 大 , 确 保 专 项 斗 争 取 得 良好 政 治 效 果 、 法 律 效 果 和 社 会 效 果 。( 三 ) 坚 持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与 推 进 反 腐 败 斗 争 相 结 合 。 有 效 整
5、合 资 源 ,对 充 当 黑 恶 势 力 “保 护 伞 ”的 党 政 干 部 “零 容 忍 ”, 依 法 严 厉 打 击 涉 黑涉 恶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 严 肃 查 处 参 与 涉 黑 涉 恶 犯 罪 以 及 为 黑 恶 势 力 提 供 庇 护的 党 员 干 部 和 其 他 行 使 公 权 力 的 公 职 人 员 。( 四 ) 坚 持 打 防 结 合 、 标 本 兼 治 。 在 集 中 打 击 黑 恶 势 力 同 时 , 注 重 发 现 日常 管 理 防 控 漏 洞 、 薄 弱 环 节 和 制 度 规 范 空 白 短 板 , 建 立 健 全 防 范 打 击 涉 黑涉 恶 犯 罪 长
6、效 机 制 , 着 力 完 善 制 度 体 系 , 落 实 属 地 管 理 和 行 业 监 管 责 任 ,与 打 击 非 法 宗 教 、 邪 教 活 动 相 结 合 , 切 实 加 强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 为 铲 除 黑 恶势 力 滋 生 土 壤 提 供 坚 强 组 织 保 证 。三 、 目 标 任 务经 过 三 年 努 力 , 全 镇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取 得 显 著 成 效 , 黑 恶 势 力 及 其 首 要骨 干 分 子 受 到 严 厉 打 击 , 黑 恶 势 力 违 法 犯 罪 特 别 是 农 村 涉 黑 涉 恶 问 题 得 到根 本 治 理 , 黑 恶 势 力
7、经 济 基 础 被 彻 底 摧 毁 , 涉 黑 涉 恶 犯 罪 大 幅 下 降 , 人 民群 众 安 全 感 和 满 意 度 明 显 增 强 ; 涉 黑 涉 恶 违 法 犯 罪 防 范 打 击 长 效 制 度 机 制更 加 健 全 , 扫 黑 除 恶 工 作 法 治 化 、 规 范 化 、 专 业 化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 涉 黑涉 恶 重 点 地 区 、 重 点 行 业 、 治 安 乱 点 得 到 全 面 整 治 , 日 常 监 管 、 动 态 管 控 、排 查 整 治 制 度 机 制 健 全 完 善 ; 软 弱 涣 散 基 层 组 织 得 到 整 顿 , 基 层 组 织 建 设进
8、 一 步 加 强 , 黑 恶 势 力 “保 护 伞 ”得 以 铲 除 , 加 强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的 环 境明 显 优 化 , 乡 村 、 社 区 社 会 治 理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 广 大 基 层 清 风 正 气 普 遍形 成 。四 、 工 作 步 骤 和 时 间 安 排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从 2018 年 1 月 至 2020 年 底 , 为 期 三 年 , 排 查 、 打击 、 监 管 、 建 设 等 工 作 压 茬 推 进 、 滚 动 开 展 。2018 年 , 动 员 部 署 , 集 中 打 击 。 全 镇 各 社 区 ( 村 ) 镇 直 各 单 位
9、迅 速 落 实 、动 员 部 署 。 全 面 开 展 线 索 排 查 , 建 立 台 帐 , 对 帐 盘 点 , 确 保 依 法 处 理 。 全力 配 合 专 案 侦 查 , 对 重 大 涉 黑 案 件 重 点 攻 坚 , 政 法 各 机 关 协 同 作 战 , 加 快推 进 案 件 办 理 。 宣 传 发 动 群 众 , 在 全 社 会 形 成 对 黑 恶 势 力 人 人 喊 打 的 浓 厚氛 围 。 集 中 整 治 涉 黑 涉 恶 问 题 突 出 的 重 点 地 区 、 重 点 行 业 。 整 顿 软 弱 涣 散基 层 党 组 织 , 为 做 好 2018 年 3 月 至 6 月 全 镇
10、社 区 (村 )“两 委 ”换 届提 供 有 力 保 障 、 创 造 良 好 环 境 。2019 年 , 打 管 结 合 , 边 打 边 建 。 坚 持 打 、 管 、 建 并 重 , 持 续 保 持 专 项 斗争 高 压 态 势 , 缉 捕 潜 逃 的 黑 恶 分 子 及 幕 后 操 纵 者 、 策 划 者 , 深 挖 “保护 伞 ”。 对 已 侦 破 的 案 件 循 线 深 挖 、 逐 一 见 底 , 对 尚 未 攻 克 的 重 点 案 件 、重 点 问 题 、 重 点 地 区 集 中 攻 坚 ; 全 面 梳 理 、 严 格 整 改 重 点 行 业 领 域 的 管 理漏 洞 、 制 度 机
11、 制 空 白 和 方 法 手 段 滞 后 等 问 题 , 初 步 建 立 主 动 防 范 、 发 现 、打 击 黑 恶 犯 罪 的 制 度 机 制 。 持 续 加 强 地 方 和 行 业 的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 整 顿 软弱 涣 散 基 层 党 组 织 , 建 设 坚 强 战 斗 堡 垒 。2020 年 , 督 导 检 查 , 建 章 立 制 。 对 各 社 区 ( 村 ) 镇 直 各 单 位 健 全 完 善 遏制 黑 恶 势 力 滋 生 蔓 延 的 长 效 机 制 情 况 开 展 督 导 检 查 , 对 仍 然 存 在 的 薄 弱 环节 和 突 出 问 题 进 行 专 项 治 理 ,
12、 确 保 基 层 党 组 织 号 召 力 、 组 织 力 、 战 斗 力 明显 提 升 , 属 地 管 控 责 任 落 实 到 位 , 行 业 市 场 监 管 有 效 加 强 , 长 效 机 制 基 本形 成 、 运 行 良 好 ,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取 得 压 倒 性 胜 利 。五 、 重 点 打 击 对 象在 全 面 开 展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 全 面 扫 除 黑 恶 势 力 同 时 , 重 点 打 击 以 下 涉黑 涉 恶 违 法 犯 罪 对 象 : 组 织 、 领 导 黑 社 会 性 质 组 织 的 首 要 分 子 ; 积 极 参 加黑 社 会 性 质 组
13、 织 的 骨 干 分 子 ; 威 胁 政 治 安 全 特 别 是 制 度 安 全 、 政 权 安 全 以及 向 政 治 领 域 渗 透 的 黑 恶 势 力 ; 把 持 基 层 政 权 、 操 纵 破 坏 基 层 换 届 选 举 、垄 断 农 村 资 源 、 侵 吞 集 体 资 产 的 黑 恶 势 力 ; 利 用 家 族 、 宗 族 势 力 横 行 乡 里 、称 霸 一 方 、 欺 压 残 害 百 姓 的 “村 霸 ”等 黑 恶 势 力 ; 干 扰 阻 碍 全 镇 重 大 支撑 项 目 建 设 的 黑 恶 势 力 ; 在 征 地 、 租 地 、 拆 迁 、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等 过 程 中
14、 煽动 闹 事 的 黑 恶 势 力 ; 在 建 筑 工 程 、 交 通 运 输 、 沙 石 林 矿 等 行 业 、 领 域 , 强揽 工 程 、 恶 意 竞 标 、 非 法 占 地 、 滥 开 滥 采 、 滥 盗 滥 伐 的 黑 恶 势 力 ; 在 商 贸集 市 、 批 发 市 场 、 旅 游 景 区 、 车 站 等 场 所 欺 行 霸 市 、 强 买 强 卖 、 收 保 护 费的 市 霸 、 行 霸 等 黑 恶 势 力 ; 非 法 高 利 放 贷 、 暴 力 讨 债 的 黑 恶 势 力 ; 插 手 民间 纠 纷 , 充 当 地 下 “执 法 队 ”“出 警 队 ”“讨 账 队 ”和 “职 业
15、 医 闹 ”的黑 恶 势 力 ; 操 纵 、 经 营 “黄 赌 毒 ”等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的 黑 恶 势 力 ; 包 庇 、纵 容 黑 恶 犯 罪 的 公 职 人 员 。六 、 主 要 措 施(一 )全 面 宣 传 发 动 。 各 社 区 ( 村 ) 要 召 开 村 组 干 部 、 党 员 、 群 众 代 表 会 议并 持 续 深 化 “红 袖 标 行 动 ”广 泛 开 展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宣 传 活 动 , 通 过发 放 宣 传 彩 页 、 张 贴 关 于 在 全 省 开 展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的 通 告 及 城 关 镇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16、举 报 公 告 , 悬 挂 刷 写 统 一 制 定 的 标 语 、 口号 、 发 送 手 机 短 信 、 出 动 宣 传 车 、 小 手 拉 大 手 、 设 置 举 报 箱 、 公 布 举 报 电话 等 形 式 , 全 方 位 、 无 盲 点 深 入 宣 传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 要 组 织 好 宣 传 ,大 力 宣 传 党 委 政 府 扫 除 黑 恶 的 决 心 、 举 措 和 成 效 , 及 时 宣 传 社 会 各 界 广 泛关 注 的 大 要 案 件 和 典 型 案 例 , 宣 传 专 项 斗 争 中 的 先 进 事 迹 , 鼓 舞 斗 志 , 壮大 声 势 , 营 造 氛
17、 围 。 通 过 采 取 不 同 形 式 的 宣 传 , 做 到 街 上 有 标 语 、 社 区 有专 栏 , 达 到 家 喻 户 晓 、 人 人 皆 知 , 迅 速 动 员 全 镇 上 下 参 与 专 项 斗 争 , 炒 浓扫 黑 除 恶 氛 围 。 健 全 舆 论 引 导 和 舆 情 会 商 处 置 机 制 , 严 防 发 生 负 面 舆 情 。敦 促 一 切 黑 恶 犯 罪 分 子 停 止 作 恶 、 投 案 自 首 , 争 取 从 宽 处 理 。 党 政 办 要 组织 媒 体 , 大 力 宣 传 党 委 、 政 府 扫 黑 除 恶 的 决 心 、 举 措 和 成 效 , 及 时 报 道
18、 社会 各 界 广 泛 关 注 的 大 要 案 件 和 典 型 案 例 , 宣 传 专 项 斗 争 中 的 先 进 事 迹 , 壮大 声 势 , 营 造 氛 围 。 严 格 落 实 属 地 管 理 原 则 , 健 全 舆 论 引 导 和 舆 情 会 商 处置 机 制 , 宣 传 、 政 法 、 网 信 等 有 关 部 门 共 同 参 加 , 加 强 舆 论 引 导 , 及 时 发现 、 封 堵 、 删 除 有 害 信 息 , 严 防 负 面 舆 情 扩 散 。(二 )广 泛 收 集 线 索 。 镇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要 组 织 力 量 深 入黑 恶 犯
19、 罪 活 动 活 跃 的 行 业 、 地 区 、 领 域 访 民 声 、 听 民 怨 , 收 集 线 索 ; 沙 坪村 要 结 合 脱 贫 攻 坚 驻 村 联 村 工 作 , 包 村 镇 干 、 村 组 干 部 、 帮 扶 责 任 人 , 一手 抓 脱 贫 攻 坚 , 一 手 抓 走 访 摸 排 , 围 绕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重 点 打 击 对 象 ,逐 户 走 访 , 深 入 摸 排 涉 黑 涉 恶 犯 罪 线 索 。 要 公 布 奖 励 办 法 , 鼓 励 群 众 大 胆检 举 揭 发 涉 黑 涉 恶 犯 罪 和 “保 护 伞 ”线 索 ; 要 加 强 对 涉 黑 涉 恶 犯
20、 罪 线 索的 核 实 处 理 , 对 举 报 人 以 及 证 人 、 鉴 定 人 、 被 害 人 及 其 近 亲 属 采 取 必 要 的保 密 保 护 措 施 。 镇 派 出 所 要 把 排 查 发 现 黑 恶 势 力 线 索 作 为 基 层 民 警 的 重 要工 作 职 责 , 深 入 易 滋 生 黑 恶 势 力 的 行 业 、 区 域 进 行 摸 排 调 查 。 充 分 利 用 科技 手 段 、 依 托 各 种 情 报 信 息 系 统 , 对 近 5 年 的 110 警 情 、 信 访 举 报 、网 络 舆 情 、 涉 黑 涉 恶 案 件 、 涉 黑 涉 恶 人 员 、 嫌 疑 对 象
21、等 数 据 进 行 综 合 分 析研 判 , 及 时 发 现 涉 黑 涉 恶 犯 罪 线 索 ; 工 商 、 交 通 、 城 建 、 国 土 、 水 利 、 林业 等 市 场 、 行 业 部 门 , 要 组 建 行 业 治 理 专 班 , 重 点 围 绕 林 、 矿 、 沙 、 交 通 、建 筑 、 征 地 、 拆 迁 等 领 域 迅 速 开 展 专 项 整 治 , 深 挖 细 排 涉 黑 涉 恶 犯 罪 线 索 ,及 时 向 公 安 机 关 通 报 。 纪 检 、 信 访 部 门 对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涉 黑 涉 恶 线 索 及 时提 供 给 公 安 机 关 调 查 处 理 。 对 因
22、 工 作 不 力 、 排 查 不 出 涉 黑 涉 恶 犯 罪 线 索 而被 群 众 举 报 或 被 上 级 督 办 的 , 将 严 肃 追 究 相 关 专 班 和 相 关 责 任 人 的 责 任 。(三 )加 强 案 件 侦 办 。 对 发 现 的 涉 黑 涉 恶 线 索 , 由 公 安 机 关 统 一 组 织 审 查 ,立 案 后 成 立 由 公 安 机 关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或 分 管 负 责 同 志 任 组 长 的 专 案 组 , 抽调 专 门 力 量 组 织 侦 办 , 全 面 收 集 、 固 定 证 据 , 及 时 抓 捕 涉 案 的 犯 罪 嫌疑 人 , 彻 底 摧 毁 黑
23、恶 犯 罪 的 组 织 基 础 ; 依 法 及 时 查 封 、 扣 押 、 冻 结 涉 黑 涉恶 财 物 、 账 户 , 彻 底 铲 除 黑 恶 势 力 的 经 济 基 础 ; 深 挖 细 查 背 后 的 “保护 伞 ”, 彻 底 打 掉 黑 恶 犯 罪 的 社 会 基 础 。 要 把 扫 黑 除 恶 与 反 腐 败 斗 争 和 基层 “拍 蝇 ”结 合 起 来 , 纪 检 部 门 要 把 扫 黑 除 恶 纳 入 执 纪 监 督 工 作 内 容 , 要和 政 法 机 关 建 立 对 涉 嫌 充 当 “保 护 伞 ”线 索 快 速 移 送 反 馈 机 制 , 建 立 联动 办 案 机 制 , 同
24、 步 彻 查 黑 恶 势 力 犯 罪 案 件 与 “保 护 伞 ”案 件 。(四 )加 强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 要 把 扫 黑 除 恶 与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和 完 善 乡 村 治 理 机制 结 合 起 来 , 进 一 步 加 强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 深 入 推 进 党 员 干 部 带 支 部 活 动 ,所 有 党 员 干 部 全 部 分 片 包 村 , 整 顿 软 弱 涣 散 基 层 党 组 织 , 及 时 选 优 配 强 社区 ( 村 ) 党 组 织 书 记 。 镇 党 委 要 加 强 对 社 区 ( 村 ) “两 委 ”换 届 的 组 织领 导 , 组 织 、 民
25、政 部 门 要 会 同 纪 检 、 综 治 、 司 法 、 信 访 等 部 门 建 立 候 选 人联 审 机 制 , 严 格 人 选 标 准 和 资 格 审 查 , 坚 决 防 止 涉 黑 涉 恶 等 不 符 合 村 干 部条 件 的 人 进 入 村 级 “两 委 ”班 子 。 对 黑 恶 势 力 干 扰 破 坏 选 举 的 , 坚 决 依法 打 击 。七 、 工 作 要 求(一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 各 社 区 ( 村 ) 委 、 镇 直 各 单 位 要 把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作 为 一 项 重 大 政 治 任 务 , 摆 上 突 出 位 置 , 列 入 重 要 日 程
26、, 勇 于 担 当 , 敢 于碰 硬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 检 查 督 促 , 旗 帜 鲜 明 地 支 持 政 法 机 关 依 法 办 案 。 及时 督 导 涉 黑 涉 恶 重 特 大 案 件 、 党 政 干 部 充 当 “保 护 伞 ”问 题 的 侦 办 查 处等 重 大 事 项 。 成 立 镇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领 导 小 组 , 镇 党 委 书 记 任 组 长 ,镇 长 、 包 镇 政 法 部 门 领 导 及 镇 其 他 班 子 成 员 任 副 组 长 ,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设在 城 关 派 出 所 , 负 责 日 常 工 作 。 各 社 区 ( 村 )
27、 也 成 立 相 应 机 构 , 联 村 副 科级 领 导 牵 头 , 成 立 支 部 书 记 任 组 长 , 主 任 、 政 法 部 门 联 村 干 警 任 副 组 长 的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领 导 小 组 。 领 导 小 组 要 加 强 统 筹 协 调 , 认 真 落 实 中 央 、省 委 、 市 委 、 县 委 、 镇 党 委 部 署 , 全 力 推 进 专 项 斗 争 。 政 法 各 部 门 及 有 关单 位 要 切 实 发 挥 职 能 作 用 ,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和 专 项 斗 争 要 求 , 加 强 检 查 指 导 ,确 保 各 项 工 作 落 实 到 位 。(
28、二 )加 强 配 合 协 作 。 政 法 各 机 关 要 各 负 其 责 、 密 切 配 合 、 协 同 作 战 , 形 成打 击 合 力 。 镇 派 出 所 严 格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全 面 收 集 固 定 证 据 。 城 区 法 庭 要 贯彻 执 行 依 法 从 严 打 击 黑 恶 犯 罪 方 针 , 从 严 从 重 惩 处 黑 社 会 性 质 组 织 犯 罪 的组 织 者 、 领 导 者 、 骨 干 成 员 及 其 “保 护 伞 ”。 镇 司 法 所 加 强 对 涉 黑 案 件律 师 刑 事 辩 护 和 代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 维 护 律 师 执 业 权 利 , 依 法 查
29、 处 违 法 违 规行 为 。 建 立 涉 黑 涉 恶 犯 罪 案 件 侦 办 协 调 机 制 , 镇 综 治 委 牵 头 , 协 调 派 出 所 、城 区 法 庭 、 司 法 所 对 办 理 的 黑 恶 势 力 犯 罪 案 件 加 强 沟 通 协 调 , 提 高 办 案 效率 , 对 存 在 重 大 分 歧 的 案 件 , 按 照 备 案 规 定 上 报 县 政 法 委 协 调 研 究 。(三 )严 格 落 实 责 任 。 各 社 区 ( 村 ) 支 部 书 记 、 镇 直 各 单 位 负 责 人 是 扫 黑 除恶 专 项 斗 争 第 一 责 任 人 , 要 亲 自 研 究 部 署 , 一
30、级 抓 一 级 , 层 层 抓 落 实 。 要严 格 落 实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领 导 责 任 制 , 将 专 项 斗 争 纳 入 综 治 和 平 安 建 设考 核 体 系 , 将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对 村 级 领 导 班 子 和 班 子 成 员 综 合 考 核 评 价 的 重要 内 容 。 派 出 所 所 长 、 法 庭 庭 长 、 司 法 所 所 长 是 专 项 斗 争 的 直 接 责 任人 , 要 亲 自 组 织 、 指 挥 、 协 调 重 大 黑 恶 案 件 侦 办 , 为 扫 除 黑 恶 一 线 政 法 干警 撑 腰 打 气 、 排 除 干 扰 , 对 黑 恶 势
31、 力 诬 告 陷 害 、 打 击 报 复 政 法 干 警 的 坚 决依 法 追 究 。 各 有 关 单 位 要 各 负 其 责 , 密 切 协 作 , 形 成 工 作 合 力 。 专 项 斗 争期 间 , 镇 党 委 将 组 织 督 导 组 到 各 社 区 ( 村 ) 和 镇 直 各 单 位 进 行 督 导 , 发 现镇 、 村 干 部 对 专 项 斗 争 重 视 不 够 、 组 织 不 力 、 不 履 行 扫 黑 除 恶 职 责 , 对 黑恶 犯 罪 发 现 不 及 时 、 整 治 不 彻 底 、 打 击 不 力 、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发 现“保 护 伞 ”线 索 不 追 查
32、、 不 报 告 、 不 移 交 的 , 依 纪 依 法 问 责 。(四 )严 肃 工 作 纪 律 。 严 格 执 行 “严 禁 党 政 干 部 插 手 案 件 干 预 司 法 活 动 、 司法 内 部 人 员 违 规 过 问 案 件 、 办 案 人 员 与 特 定 关 系 人 不 正 当 交 往 ”的 三项 规 定 , 党 政 干 部 尤 其 是 政 法 干 部 对 涉 黑 涉 恶 案 件 , 不 准 通 风 报 信 、 说 情干 扰 办 案 , 不 准 拖 延 、 推 诿 压 案 不 办 , 不 准 降 格 处 理 、 宽 纵 罪 犯 。 专 项 斗争 集 中 行 动 期 间 实 行 “日
33、报 告 、 周 通 报 、 月 讲 评 ”制 度 , 各 社 区 ( 村 )要 每 日 报 告 新 发 现 涉 黑 涉 恶 线 索 , 镇 扫 黑 除 恶 专 项 斗 争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每周 通 报 各 社 区 ( 村 ) 进 度 , 每 月 讲 评 各 社 区 ( 村 ) 专 项 斗 争 开 展 情 况 。(五 )建 立 长 效 机 制 。 要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 建 立 完 善 负 面 清 单 制 度 、 黑 名 单 制度 、 资 质 审 查 制 度 等 行 业 监 管 制 度 , 加 强 行 业 准 入 管 理 和 资 格 管 理 。 要 加强 机 制 建 设 ,
34、建 立 健 全 建 筑 、 运 输 、 山 林 、 采 沙 、 采 矿 、 市 场 、 娱 乐 等 重点 行 业 监 管 防 控 机 制 , 建 立 健 全 涉 黑 涉 恶 重 点 人 员 动 态 管 控 机 制 , 建 立 健全 防 范 黑 恶 势 力 侵 害 校 园 工 作 机 制 , 建 立 健 全 重 点 地 区 、 重 点 行 业 、 重 点场 所 日 常 排 查 整 治 机 制 , 确 保 长 治 久 安 。( 六 ) 强 化 工 作 保 障 。 各 社 区 ( 村 ) 及 时 研 究 解 决 扫 黑 除 恶 遇 到 的 实 际 困难 和 问 题 , 将 开 展 斗 争 所 需 经 费 足 额 保 障 , 加 强 网 格 化 管 理 。 对 扫 黑 除 恶专 项 斗 争 成 绩 先 进 的 社 区 ( 村 ) 、 单 位 和 贡 献 突 出 的 个 人 , 镇 扫 黑 除 恶 专项 斗 争 领 导 小 组 要 及 时 通 报 表 扬 , 对 在 专 项 斗 争 中 表 现 特 别 突 出 、 符 合 条件 的 党 政 干 部 予 以 提 拔 重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