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统计行政执法.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8062543 上传时间:2019-06-07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统计行政执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统计行政执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统计行政执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统计行政执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统计行政执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统计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法定行政机关广州市统计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国或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二)组织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内的统计资料;(三)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依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国民经济核算;(四)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

2、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在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队负责查处。 ”3、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统2计部门是贯彻和监督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机关,应当加强统计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备统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统计检查监督权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4、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市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我市的统计工作,负责本条例的实施。”第十七条“市、区、县级市人

3、民政府统计部 门,有权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统计报表催报书等文书。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收到上述文书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答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答复的,视为拒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拒绝、阻挠提供统计检查资料以及转移、隐匿、 毁弃统计原始纪录、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等统计资料的,视为拒报。 ”依 据 的 名 称 1 1996.5.152 2004.9.53 2006.2.14 2006.7.175 2000.12.316 2003.9.27 2004.8.1广 州 市 统 计 局 行 政 执 法 依 据3广州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行为(共 27项)广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10 项)一、虚报、瞒

4、报统计资料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组织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3广东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企事业组织的上述行为,可处以二千元

5、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行为,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统计调查对 象违反本条例第一款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4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

6、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组织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3广东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企业事业组织的上述行为,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行为,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统计调查对 象违反本条例第一款规定,虚报、

7、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5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组织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

8、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3广东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企业事业组织的上述行为,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的上述行为,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统计调查对 象违反本条例第一款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6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四、利用统计调

9、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统计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所列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规依据

10、: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7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六、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规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

11、提供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规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八、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资料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8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

12、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不按期据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前款

13、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统计行政机关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一万元9以下的罚款。 ”广州市统计局行政检查(12 项)一、检查本行政区内的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条“国家 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一)统计调查权调查、搜集有关资料,召开有关调查会议,检查与统计资料有关的原始记录和凭证。 ”第六条第一款“国家统计 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

14、责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统计机构履行下列 职责:(二)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3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统10计部门是贯彻和监督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机关,应当加强统计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备统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统计检查监督权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4广州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四条“市人民政府 统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我市的统

15、计工作,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5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县级 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是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检查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有无受到侵犯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三、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存在违反统计制度和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

16、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四、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11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五、检查有关单位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六、检查有关单位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七、检查统计人员是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

17、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六)统计人员是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 ”八、检查有关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批;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七)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批,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12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九、检查有关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八)是否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 ”十、检查有关单位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漏国家

18、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九)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漏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十一、检查有关单位是否依法进行涉外调查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十)是否依法进行涉外调查。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检查行为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统计执法 检查事项包括:13(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统计局行政强制(2 项)一、登记保存有关证据资料规章依据:1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

19、十七条“实施统计执 法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四)经统计执法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被检查对象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2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第十九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统计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二、要求被检查对象将有关资料送至指定地点接受检查规章依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十七条 “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七)要求被检查对象将有关资料送至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广州市统计局其他行政执法行为(3 项)14一、备案、审批同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表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

20、计法第九条第三款“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该部门拟订,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由该部门拟订,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报国务院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 ”2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发到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该部门负责人批准下达,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备案;发到本部门管辖系统外的,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审批。 ”二、批准临时办事机构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法规依据: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临时办 事机构制发的统

21、计调查表,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批准。 ”三、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统计资料,分别由国家统计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乡镇统计员统一管理。 ”1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四条“国家 统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公布统计资料,必须经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统计机构或者负责人核定,并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请审批。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公布其统计调查取得的地方统计数据,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行政区内的基本统计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