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东区教育局秋季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为做好当前一个时期的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铁东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四东安委字【2008】8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铁东区教育局秋季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如下:一、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此次安全检查采取学校自检,教育局抽查的方式进行。区政府也将由安安监、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学校自检时间为:10 月 17 日-22 日教育局将在各学校自检结束后进行抽查。二、检查的主要内容:1、各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如灭火器数量
2、、是否过期,应急灯使用)等。2、校园建筑物安全、中小学校舍、教学楼、消防通道及围墙安全状况。是否按照全市教育系统校园校舍联合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3、锅炉、液化气罐等设备使用许可证、定期检验检测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设备运行情况。4、校园周边治安情况。主要是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内及学校门口秩序,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允许家长进入校园接送学生等情况。5、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小学设立警务室筹备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9 月 11 日网络平台下发)的落实情况。6、教育局及其他部门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的整改情况。三、组织领导组 长:王世英副组长:原 辉成 员:于海永 左立国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秘书科。四、工作要求1、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检查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有关领导和检查人员要签字。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说明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3、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检查不细致,导致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