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税费优惠政策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早在 2000年就制定了专项政策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 号),后国务院发文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 号)再次对养老机构建设及服务等相关税项方面进行了规定。养老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整理一览表类别 优惠税项 优惠幅度 优惠对象房产税、城 镇土地使用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前期建设 行政事业型收费减半征收 营利性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 免征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营业税 免征 所有养老机构行政事业型收费 适当减免 所有养老
2、机构养老机构后续服务 用电、用水、用热、用气遵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所有养老机构养老补贴各地虽有标准 民办机构领取困难在养老床位补贴支持政策方面,民政部早在 2012 年 7 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民发(2012 年)129 号文件)中规定,对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提供养老服务,根据其投资额、建设规模、床位数、入住率和覆盖社区数、入户服务老人数等因素,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同时 ,各地方政府在养老床位建设及运营补贴方面也经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对补贴标准进行了相关规定。其中,北京对非营利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补贴最高可达到 1.6 万元,是相对比
3、较高的;天津、上海、江苏、四川等地每张床位建设补贴最高达到 1 万元;浙江、青海、宁夏等省份也超过了 5000 元。另外,部分地区采取运营补贴补助形式,即每入住一位老人,给予每月 100-500 元不等的入住 补贴。然而对于很多民办养老机构来说,这些优惠政策犹如形同虚设。由于缺乏操作层面的执行细则,如申请补贴的材料、发放补贴的周期、补贴发放形式等具体条文规定不足,导致实际能申请到补贴的民办机构寥若星辰。政策执行难使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资成本远远高于政府办福利性养老机构,其结果无疑会提升民办养老机构入住价格,导致竞争力不足甚至资源空置浪费。就北京第一福利院公办养老机构为例,目前可谓是“ 一床难求 ”
4、,同 时尚有 9000 多人在排号等待入住。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京市养老床位平均使用率只有 60%,有的民营养老院空置率甚至达到 90%。2014 年 5 月甘肃省政府正式下发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享受的床位建设补贴标准。意见 指出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实有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用自建房的新增床位每张补贴 1 万元、租赁用房且租期在 5 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 4000 元, 营利性养老机构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 80%予以补贴。甘肃省率先在全国出台政策并规定了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享受的床位具体补贴标准,尽管政策的落地执行效果还有待考察,但无疑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向前迈步发展是一大推进。总的来说,国家层面对养老事业的重视程度是越来越高的,但政策落地难是目前存在的首要问题。未来,养老相关优惠政策还需要更加清晰化、体系化,地方政府出台更为具体的执行细则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