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镇民兵政治教育教案第二课:民兵常识我国民兵是在长期革命战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武装群众的重要组织形式。它的建立和发展则与中国革命斗争的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922 年 1 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成立了第一支工人纠察队;1924 年 8 月,在广东省广宁县的农民运动中,诞生了第一支农民自卫军。1925 年 1 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要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3 月期间,中国的南部和中部,特别是广东、湖南、湖北、福建等省,普遍组织了农民协会,建立了农民自卫军。秋收起义创立了第一支工农红军,并发展了群众性的武装组织赤卫队和少年先
2、锋队,建立了红色革命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央苏区和各个革命根据地普遍建立了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赤卫队,人数最多时达到 250 万, 1941 年,中央军委进一步确立了由主力军、地方军和民兵组成的三结合武装力量体制,并明确规定民兵和自卫队都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自卫组织,民兵是自卫队的骨干。解放战争后期,民兵达到 550 万人,自卫队达到几千万人。1949 年,通过了把革命战争时期自愿参加民兵组织的原则,改变为按照规定条件参加民兵组织的制度。1952 年 11 月,军委和政务院共同颁布了民兵组织暂行条例统一了民兵组织的名称、编组,民兵条件和有关制度。1958 年 7 月,通过了中共
3、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同年 9 月 29 日,毛泽东在同新华社记者的谈话中发出了“ 大办民兵师” 的号召。到 1958 年底,全国共有民兵师 5175 个,民兵团 44205 个,民兵人数由原来的 4000 多万人发展到 2.2 亿人,参加民兵人数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35%。1962 年 6 月 19 日,*镇民兵政治教育教案毛主席在同广州军区领导的谈话中指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为民兵工作的健康发 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1969 年发生珍宝岛事件后,在民兵组织建设方面突出抓了两点:一是加强了民兵战斗骨干队伍的建设; 二是民兵专业技术分队有了很大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
4、全会以后,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坚持传统的民兵制度的原则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民兵组织进行调整精简,总的指导思想是:适当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简化民兵组织层次,并提出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工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过去准备早打、大打转变到和平时期建设轨道上来。为适应这一转变,1985 年 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民兵建设”服从国家经济 建设大局,适应国防建设需要” 的指 导思想,提出了 “减少数量,提高 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 16 字方 针。 1991 年 12 月,
5、并将 16 字方 针中的“ 减少数量”改为“控制数量”。 1995 年底,全国基干民兵数量压缩 到适度规模。从民兵组织发展的历史沿革看,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中央、中央军委都十分重视民兵组织建设,把它作为民兵建设的首要问题,并根据不同时期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民兵组织的规模,改进民兵的组建范围、条件和编组原则。 一、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新型人民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我军的这一无产阶级性质,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是人民军队区别于其他剥削阶级军队的重要标志,中国人民解放军永
6、远置于中国共*镇民兵政治教育教案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我军的唯一宗旨。 二、民兵组织的性质和任务 (1)民兵组织的性质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主要包括以下四层含义:一是民兵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二是民兵不脱离生产;三是民兵具有群众性、普遍性;四是民兵是军事组织。 (2)民兵的任务 1、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2、担负战备执勤,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3、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我国民兵的任务概括起
7、来讲,就是对外和对内的两种职能,对外职能,即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内职能,即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维护国家稳定。同时,还要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民兵如何履行保卫祖国的历史使命 一是踊跃参军;二是积极参战;三是奋勇支前;四是巩固政权;五是保卫边疆。 四、当前军事斗争准备中民兵的基本任务 支前支援保需求、防空防卫保重点、公路铁路保畅通、维稳处突保安全。 五、民兵组建的年龄范围和分类 民兵按年龄和训练程度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镇民兵政治教育教案1、基干民兵年龄为十八岁至二十八岁。二十八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军事训练人员、当年准备参加军事训练人员、部分与
8、军事专业技术对口的地方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普通民兵年龄为十八岁至三十五岁。十八岁至二十岁至二十八岁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未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均应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3、根据需要,可吸收年龄为十八岁至二十八岁的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 六、民兵组织落实的标准 民兵组织落实的标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编组符合要求,干部素质良好,整组工作扎实,活动制度健全,设施资料完备。 七、民兵组织整顿 民兵组织整顿是指对民兵的组织、思想、作风进行整顿,简称整组。它是民兵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年度民兵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证民兵组织健全巩固落实的根本性措施。每年进行一次民兵组织整顿。 八、民兵军事训练的原则 训用一致、突出重点、分类施训、严格规范、勤俭练兵 九、民兵军事训练的时间 民兵步兵分队新入队人员当年训练 1 次,时间为 15 天。专武干部和基干民兵连、排长、新任职的训练时间为 30 天。民兵应急分队每年训练 1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