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作品征集活动用爱播下法律援助的种子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学生服务烟台社区纪实有这样一群年轻人,他们曾到过那个叫作沂蒙山的地方,为“三下乡”活动洒下过 汗水与泪水;有这样 一群年轻人,他们曾在严冬走向文化广场,走上港城烟台的街头,为法律宣传开拓了又一片天地;还有这样一群年轻人,在万物勃发的春天,深入到社区当中,用爱在人们的心中播下了法律援助的种子,谱写了法律人文关怀的新篇章这些年轻人就是在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服务社区,服务烟台” 活动中活 跃的山东 工商学院法学院学生会和山 东工商学院法律知识协会的同学们。2005 年 4 月 12 日上午,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在芝罘区东山街道办事
2、处举行了“大学生社会 实践基地” 挂牌暨文明共建启动仪式,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学生服务烟台社区行动全面启动,这是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积极实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响应团中央青年志愿者“ 四进社区” 的号召,秉承 “奉献、友爱、互动、进 步”的志愿者精神,并与学院专业特色相 结合而开展的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主导的服务社区活动。 正如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东山街道办事处厚安社区法律工作站站长赵莹同学所说的那样:“大学生服 务社区是抱着感恩心态的。 ”的确如此,大学生们有父母,有兄弟姐妹,有亲戚朋友,对这些人的关爱天经地义、理所应当,因为帮助与扶持是相互之间的。而
3、大学生为什么有这么大的热情服务社区,为与他们素不相识的百姓服务呢?其思想的根源就在于大学生报恩的心态。大学生可称为“ 天之骄子 ”,但其终归是在人民的哺育、社会的关 怀中成长起来的公共资源的配置、社会中的人文关怀、融洽和谐的社会关系正是得益于社会方方面面的赏赐,大学生才得以以“天之 骄子” 的自豪 发展个人的前途。但是, 这远远是不够的,大学生要感谢社会、回到社会,作为对社会恩惠的回报。这就是所谓的“报 恩” 心态。 现在的社区服务正是山 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同学报恩心态的延伸,向社会回报是我们的责无旁贷的义务!自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东山街道办事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立以来,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学生
4、会与法律知识协会联合在东山办事处所辖 9 个社区内建立大学生法律、文化服务工作站,每周五定期到社区进行志愿服务,开展了义务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社区调查等活动。受到了办事处领导和社区居民的赞赏和欢迎。如厚安社区张主任所说,社区居民多为企业的老职工,房屋、水电、遗产继承这方面的纠纷特别多,平时都是社区的工作人员调解的。但是,居民对法律了解有限,小区的工作人员往往苦口婆心也不容易解决问题,最终无可避免地走上了法律的程序。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的学生常去她的社区与居民交流,为居民指出正确的道路,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从而使她管理的社区更和谐,更美好。而我们每一个大学生志愿者每次看到社区群众满意的微笑,听到他
5、们由衷地赞叹,我们心中都漾起一股暖暖的春风。我们的热情与行动不仅仅是感动社会、温暖群众的春风,也是提高自身、净化心灵的春风。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还将把法律援助的火炬传递下去,让我们的感恩和爱在社会中开花结果。爱已播种,用勤奋浇灌,用热情哺育,要把我们的行动化作暖暖的春风吹入社会,吹入社区,吹进每一个人的心里。用实践来证明爱从这里延伸作者简介:张伟,男,22岁,中共党员,山东省委组织部2006年选调生, 现就职于山东省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海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邮编:265100邮 箱:张伟同志2006年7月毕业于山东工商学院,曾任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中国教
6、育在线 通讯员,山 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山 东工商学院法律知识协会会长、山 东工商学院法学院青年志愿者 协会会长、山东工商学院大学生邓研会法学院分会会长等职务。他长期在烟台市区组织、参与义务法律咨询,烟台日报、烟台晚 报、烟台大众网多次对其进行过报道。 2001年国家将12月4日确立为全国法制宣 传日,山东工商学院是胶东地区所有高校中连续四年组织“全国法制宣 传日”活动的高校,而每一年的组织者都是张伟。 2005年,他也多次组织了 “烟台市法律 进社区”活动,受到了烟台电视台等媒体的报道。他,强调对社会的责任感,以及对民生的关注。作 为 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张伟同学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
7、感,他连续两年参加了烟台市每年暑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2004 年 8 月他参加了由共青团烟台市委组织的 2004 年暑期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参加活 动的烟台市所有高校中仅有的两名法学专业学生之一受到了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尔肯江吐拉洪书记 的亲切接见和高度表扬。他,不计所得付出爱心,义无反顾投入救助他人的事业中。 为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普法教育,张伟同学 协助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团总支与烟台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协商近一月,于 2005 年 4 月在烟台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胶东第一个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大众网、烟台大众网、烟台晚 报、烟台日 报都给予了报道)。并负责组 建了 9 个大学生法律工作站
8、和 9 个文化工作站,促进了普法活动和我校青年志愿者“四进社区”活动的更好开展。2005 年 5 月,被学院选派参加烟台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他,理想与勇气,理智与实干兼具。 他说“作为一名大学生,必须把自己的理想和祖国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在一起,把自己的所学奉献社会、奉献人民”。 2005年 7 月, 张伟同学负责组建了山东工商学院 “青春励志 共建和谐”大学生形势政策宣讲服务团并担任服务团团长(该服务团被评为“全国百支重点团队”、 “山东省优秀团队”),赴滨州、禹城、济南、梁山四市(县)开展了“情系山东探访鲁西”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过程中受到了滨州电视台、禹城电视台、梁山 电视
9、台多家媒体的报道。由其所撰写的调查报告青春励志走万里,共建和谐鲁西行被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www.54club.c om(团中央 2005 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指定网站)等媒体全文转载。张伟同学也被山东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文明办评为 2005 年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山东省优秀学生”。教育部中国教育发展网专门撰文张伟全国教育采编站优秀采编员对张伟同学长期组织参与普法宣传和志愿服务的事迹进行了报道。2005 年 9 月10 月,张伟同学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了由团中央、司法部主办的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大赛山东工商学院分赛,最终我校名列排行榜(总积分)第一名,荣获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大赛优秀组织奖,得到了团中央书记处杨岳书记和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的高度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