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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勘队伍职工省直专用房杭州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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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省 地 勘 队 伍 职 工 省 直 专 用 房 杭 州 片 项 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简写本 )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设 计 研 究 院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PROVINCE国环评证:甲字第 2003 号二 OO 七年十一月1第一章 总 论1.1 项目由来省地勘队伍职工省直专用房杭州片项目位于余杭区五常管理委员会荆丰村范围内,土地属于余杭区荆丰村。原用地性质为农田用地,2006 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已同意该地块农用地转用,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项目拟建地块被荆丰

2、村所包围,东侧为规划的行政办公用地,西临门前港河道,西南角邻近已建的江南水乡小区,北侧为规划的五常湿地生态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87926 m2,其中代征道路用地 20667m2,地块被一条南北向宽 16 米的规划道路(荆丰一号路)自然分成东西两区。拟建项目包括 23 幢 5 层住宅和 10幢 8 层住宅,用于省直单位自建专用房(职工住宅)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地勘队伍职工省直专用房杭州片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负责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经初步调

3、研并征求浙江省环保局同意,本项目可直接编制环评报告书。根据环评导则及相关规定,我院认真组织了现场踏勘、环境监测、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分析计算等工作,现已编制完成了环评报告书送审稿,并于 2007 年 11 月 7 日在杭州通过了专家评审。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进一步调查、补充、修改完善后形成报告书报批稿,报请环保管理部门批复。1.2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省地勘队伍职工省直专用房杭州片项目位于余杭区五常管理委员会荆丰村范围内,土地属于余杭区荆丰村。项目拟建地块被荆丰村所包围,东侧为规划的行政办公用地,西临门前港河道,西南角邻近已建的江南水乡小区。用地北侧为规划的五常湿地生态区,同时绕城

4、西线和国家级风景区西溪湿地位于用地东侧,项目地理位置优势明显。2第二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省地勘队伍职工省直专用房杭州片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浙江省地质勘查局(4)总投资:3.42 亿元(5)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荆丰村(6)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87926 m2;实际用地面积:67249 m2;道路用地面积:20667 m 2;建筑总规模 115458m2(包括阁楼层 9928 m2)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2-1。表 2-1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 项 目 数量1 总用地面积 87926m2实际用地面积

5、67249 m2其中代征道路用地面积 20667 m22 总建筑面积 115458m2(包括阁楼层 9928 m2)3 总建筑占地面积 21320m24 建筑密度 31.9%5 容积率 1.726 绿化面积 20275m27 绿地率 30%8 地下室面积 25646m29 停车位 602 个地下停车位 521 个小区内地面停车位 52 个其中沿城市道路及地面停车位 29 个10 住宅建筑面积 115458m2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52488m2(包括阁楼层 4340m2)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55243m2(包含阁楼层 5588m2)商铺面积 6031m2社区用房 240 m2会所面积 710 m2

6、物业用房面积 746 m2物业办公用房面积 320 m2其中其中 物业经营用房面积 426 m232.2 污染物排放状况本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源强汇总见表 2-2。表 2-2 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源强汇总项目 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最 终排放量 备注CO t/a 7.71 0 7.71HC t/a 1.64 0 1.64汽车尾气NO2 t/a 0.23 0 0.23集气后于屋顶高空排放废气油烟废气 t/a 0.862 0.431 0.431经普通吸排油烟机集气后于屋顶高空排放废水量 万 m3/a 16.1 0 16.1CODcr t/a 48.3 38.64 9.66BOD t/a 32.2

7、 28.98 3.22废水NH3-N t/a 4.83 3.542 1.288经余杭组团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固废 生活垃圾 t/a 1405 1405 0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噪声 6587 dB4第三章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 周边环境质量现状3.1.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目前项目拟建址周围空气中 SO2、NO 2、PM 10 日均值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超标率为 0,尚有一定的空气环境容量。3.1.2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项目拟建区域现为鱼塘和荒地,市政道路等均未建设。周围声环境状况良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 2 类标准要求。荆丰村和江南水乡小区

8、区域环境安静,周围声环境状况良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2 类标准要求。3.1.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该项目附近为门前港河道,为余杭区余杭塘河(余杭镇杭州卖鱼桥)段水系支流,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余杭塘河余杭段。目前余杭塘河杨家埭监测断面 pH、COD Cr、氨氮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浓度限值,CODmn、DO、总磷超标,水质为类。超标原因与区域废水未纳入城市管网,直接排入河道,河流自净能力较差有关。3.2 保护目标确定根据区域环境功能特征及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和性质,确定本项目具体保护对象如下:表 3-1 保护对象列表序

9、号 环境敏感对象名称 方位 距项目红 线距离 人口规模 备注1 荆丰村民房 西 100 米 130 人2 江南水乡小区 西 200 米 800 人3 荆丰村民房 南 200 米 90 人4 荆丰村民房 西南 120 米 160 人5 荆丰村民房 北 50 米 40 人 常余路施工在即,属道路征地范围,近期搬迁6 规划的五常湿 地生态区 北 100 米目前该地区尚为农村地区,拟规划为五常湿地生态区7 门前港河道 西 10 米注:项目用地基本被荆丰村包围,上述距离均为距项目最近的民房的距离。5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4.1 废气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油烟废气。4.1.1 汽车尾气本项目机

10、动车停放设计主要包括三部分:机动车主要集中停放于地下室,东西区各有一个地下室,共计停车 521 辆;小区内设有地面访客停车位 52 个;沿城市道路设商业人流停车位 29 个,地下车库布置情况详见表 4-1。表 4-1 项目地下车库布置情况地下车库名称 面积(m 2) 位置 停车泊位(个)一号车库 13756 东区 5#15#楼间 276二号车库 11890 西区 26#30#楼间 245该项目被道路分为东西两块,每区块地下部分各设置一个地下停车场,停车场分为南北两个出入口,合计共四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出入口的设置情况见表 4-2。 表 4-2 车库出入口离住宅距离序号 出入口名称 最近住宅幢号

11、距离中心线(m) 出口朝向25#楼 151 一号地下车库北口26#楼 15 朝东,面向道路30#楼 152 一号地下车库南口31#楼 15 朝东,面向道路4#楼 103 二号地下车库北口5#楼 10 朝西,面向道路15#楼 114 二号地下车库南口16#楼 11 朝西,面向道路表 4-3 地下车库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浓度(mg/m 3)位 置 废气量(m 3/h) 出入状态 CO HC NO2高峰期 28.68 6.15 0.84一号车库 296000平时 4.73 1.01 0.14高峰期 33.92 7.25 0.99二号车库 222000平时 5.59 1.17 0.186表 4-

12、4 地下车库废气排放点设置情况排放点 位 置 高度 m 排放点 位置 高度 m一号车库 二号车库1 26#楼顶 1 个 19 710#楼顶 1个282 27#楼顶 1 个 19 811#楼顶 1个283 28#楼顶 1 个 19 912#楼顶 1个284 29#楼顶 1 个 19 1014#楼顶 1个285、6 30#楼顶 2 个 19 1115#楼顶 1个281219#楼顶 1个28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如下:项目汽车尾气高空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同时两个地下停车库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13、2002)的允许浓度要求。各种典型气象条件下,主要汽车尾气高空排放时污染物的落地浓度均较小,比标值很低,基本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而地下车库出入口汽车尾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二级标准小时平均限值要求,不会对出入口附近的居民住宅楼造成超标影响。由于地面停车位在小区内部分散设置,汽车在小区内运行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4.1.2 厨房油烟油烟废气通过竖向专用通风井引至各住宅楼楼顶集中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2 废水根据余杭区排水办公室证明,该项目竣工后废水可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7废水按三级排放标准纳管,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14、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后排入余杭塘河余杭段。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指标均达到进管标准。而根据余杭市污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虽然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水体没有环境容量,但目前没有更好的排污去向,且纳污水体以不作为生活饮用水和渔业用水水源,因此处理尾水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排污口的选址在设计范围内和目前客观条件下是基本合理的。4.3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包括汽车进出车库时的交通噪声,水泵房、厨房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噪声以及社会活动噪声等,经类比调查,各主要噪声源的噪声级见表 4-5。由表可知,下述各噪声源均不属

15、于高噪声源,且主要辅助设备均位于地下室内,相对影响范围有限。表 4-5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强情况序号 噪声源 声压级LAeq(dB)位 置1 小汽车怠速运行 7075 汽车出入口2 水泵房 82-87 高层地下部分3 2 匹左右分体空调室外机 65 住宅楼空调预留位4 排烟风机 80-85 地下车库内部5 车库送风机 75-82 地下车库内部6 配电间变压器 68-72 地下车库内部7 人群活动 70-75 临街商铺(1)汽车出入口噪声对项目内部居民影响在采取了出入口坡道上方设置了隔声罩,坡面附设了降噪材料后,汽车在出入口坡道内行驶噪声昼夜均满足声环境 2 类标准要求。但在离开坡道没有防护的情

16、况下,附近居民楼 25#楼、26#楼、30#楼、31#、楼、4#楼、5#楼、15#楼、16#楼昼夜均有超标情况,最大超标 7.8dB,要求对上述居民楼靠近出入口的外侧设置隔声屏障等,隔声量大于 8 dB,确保附近住户墙壁外侧环境满足 2类标准要求。(2)小区地面汽车行驶噪声影响8根据项目交通路线设置及停车场位置设置关系,小区居民的自驾车基本从规划道路直接进入地下车库,不在小区内部行驶。交通路线设置较为合理,避免了小区内部居民受自驾车噪声影响。而少量的访客汽车、商业人流汽车噪声对该项目噪声影响较小,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明显。(3)地下设备用房(水泵房、风机房等)噪声环境影响项目设备均设置在独立设备

17、间内部,设备间采取隔声房设计,根据整体噪声源模式,仅其组合隔声量类比其他小区地下噪声隔声效果,可达到 30dB 以上。且从功能布局上,不紧邻居民住房,故上述设备噪声对居民住宅和外界噪声可以满足 2 类区标准昼夜标准要求,不会造成超标影响。(4)外界交通噪声影响受常余路的噪声影响,1昼间超标 6dB,夜间超标 6dB,24昼间超标5dB,夜间超标 5dB,不同楼层均有超标,昼间超标幅度在 6-9 dB,夜间超标幅度在 5-14 dB。由于常余路为城市主干道,沿红线外 40 米的区域划为 4 类标准适用区域,而 1和 24居民楼虽然在此距离范围内,但是居民区域不适用 4类标准,而是 2 类标准,在

18、标准划定区域上存在矛盾。本项目为职工专属用房,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居住面积过小等住房问题,从项目平面设计上,退让道路距离不能满足居住的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必须做好自身的噪声防护措施,临路一侧设置双层中空隔声门窗,从房间功能布局上,临路一侧不设置主卧等对噪声要求较高的建设单位在住房分配时要如实告知员工交通噪声对住房的影响。(5)商铺、房屋装修期噪声影响由于小区内入住时间有先有后,若干年后又有一些住户会进行二次装修,因此房屋装修噪声是目前住房条件(非精装修成品房)下长期存在的一种噪声污染。要求加强装修管理、物业管理,规定夜间和午睡时间停止作业。4.4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

19、要为生活垃圾,其发生量见表 4-6。表 4-6 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固废来源 产生系数 规 模 产生量( t/a)生活垃圾 1.0kg/人 d 3077 人 1123会所、商业用房、物业及配 0.1kg/ m2d 7727m2 2829套总 计 1405该项目年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 1405t/a,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对报纸、瓶罐等回收出售给专业收购人员综合利用;废日光灯管和废旧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或指定地点填埋;其它无利用价值的普通垃圾及时收集后进入小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则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10第五章 污染防治措施5.1 施工期污染防

20、治措施5.1.1 噪声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在城市市区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二十七条)。因此,在建筑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标 GB12523-1990 的标准和规定。根据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通知 (环控1997006 号)的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21、防治法第三十条,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除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要求外,还应做到: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墙,设置单独出入口;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用静电压桩机或钻孔式灌注机,减少打桩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如搅拌机、电锯、加工场建设在其外加盖简易棚。5.1.2 粉尘根据杭州市城市扬尘管理办法 ,由杭州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综合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房产、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拆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物料运输、堆放和道路挖掘、养护、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的

22、管理工作。建设单位的工程概算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建筑工程、拆房施工工地周围应当分别设置不低于 2.5 米、2.1 米的遮挡围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 2.1 米的硬质密闭围档。建筑工程、拆房、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施工方案中应当有明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遵守和实施;(2)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1150 米范围内的整洁;(3)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

23、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5)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6)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土方开挖、拆房施工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停止施工的通告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7)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消化石灰、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8)从事拆房、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

24、方式。从事建筑工程、拆房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建筑工程的工地路面应当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 5 米范围内用砼、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宽度。建筑工程停工满 1 个月未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硬化、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建设工程应当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经商品混凝土管理部门批准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搅拌设备应当安装除尘装置或采取有效封闭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粉尘是建设施工期的重要污染因素。为尽可能减少扬尘对本项目建设区域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程度,首先,要加强施工管理,对通行机动

25、车的临时道路和施工场内露裸地面均应硬化处理,配置滞尘防护网,同时对扬尘发生量大的部应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对运输交通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洒。再次,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砂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5.1.3 污水12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要求该项目建设方在进行工程招标时,应以工程队附带有移动式污水处理设施作为招标必备条件,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到环保部门指定允许地点排放,严禁直接排放至区块内和周围河道水域。5.1.4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本项目进入施工期间将产生大量施工

26、废土、废石等施工固废。在运输过程中将影响运输道路,如散落等;在堆放过程中也将影响堆放场地的生态环境,如植被的破坏。因此,上述固废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及时清扫,同时必须按杭州市城市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部分弃土可回填用于绿化,其余送到指定地点(如垃圾填埋场)或作辅路等处置。5.1.5 水土保持做好专用房建设区防治措施、道路建设区防治措施、淤泥晒晾场地防治措施、河岸整治区,加强门前港河道整治。5.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5.2.1 废气(1)地下车库为本项目主要的汽车尾气排放点,应保证地下车库进出车辆的行驶通畅,汽车应避免怠速空转,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同时,本项目地

27、下车库汽车尾气强制集风后经竖井至所处地块附近最高层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2)保证地下车库的换气次数(6 次/小时) ,尽可能降低车库内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3)在设计地下车库排(风)烟系统时,要充分考虑汽车尾气的收集效率,风量要足够大,要使车库出口保持一定的负压,再在车库出口安装风幕设备,尽可能的将尾气收集排放(要求有组织收集率大于 80%) ,减少汽车尾气的无组织排放量。(4)住宅油烟应经油烟吸收装置除油烟后,集中收集经竖向专用烟道于各13住宅楼顶集中排放,同时各户卫生间废气也经竖向专用通风井引至各住宅楼楼顶集中排放。(5)建设单位应预留好会所餐厅的通往屋顶的烟道位置,避开距离周围居民的一侧

28、。5.2.2 废水(1)室内实行清污分流,室外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应按各单体最大排量设计,避免排水不畅造成污水外溢污染环境。(2)生活废水中粪便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3)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4)两股废水经简单预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城市污水干管,最终纳入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处理简要流程如下: 他他他他他他他他 他他他区他他他他 区区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图 13.1-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5)建设单位应预留好会所餐厅隔油池位置,以便招商后餐厅设置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隔油池。(6)本项目废水未能正常纳管前不得交付使用。5.2.3 噪声(1)本项目应进

29、行合理布局,重视平面布置,将风机房、泵房、配电间等高噪声设施及用房布置地下层单独全封闭隔声间内,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隔声室内隔壁和天花板应铺设一定数量的吸声板(覆盖率 50-60%) ,14安装时采用隔振垫隔振措施。(3)加强对小区交通管理,如分清生活道路,交通道路,同时对交通道路进行规定,设立禁鸣标志,确保小区交通通畅和保持安静。同时,限制小区内车辆行使速度。(4)加强区域内车辆管理,减少交通噪声,地下车库和道口应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严禁大型车辆进入小区。(5)地下车库采用低噪声坡道,采取适当的降噪

30、消声措施,坡道内壁采用吸声材料,坡道两侧进行竖向绿化,出入口上加设隔声顶棚。(6)重视地下车库出入口对周围居民楼的影响。必须对上述居民楼靠近出入口的外侧设置隔声屏障等,隔声量大于 8dB,确保附近住户墙壁外侧环境满足 2 类标准要求。(7)本项目应做好居民住宅楼对沿线交通噪声的防护措施。要求项目必须做好自身的噪声防护措施,临路一侧设置双层中空隔声门窗,从房间功能布局上,临路一侧不设置主卧等对噪声要求较高的建设单位,同时在住房分配时要如实告知员工交通噪声对住房的影响。(8)会所内不宜设卡拉 OK、KTV 等娱乐设施,仅为社区居民活动用房。(9)商铺、物业商业用房等营业时间应控制在昼间时段(6:0

31、022:00) ,避免夜间营业,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经商和文明购物,禁用高音响设备揽客,尽可能降低社会噪声。(10)要求建设单位应从改善居住条件出发,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在建筑构造上采取隔声减噪措施,并从加强管理入手,使入住住户受交通噪声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5.2.4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建成后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并就近投放至各垃圾收集点。物业管理部门和商场等垃圾中纸、金属、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加强综合利用,废日光灯管、废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后15送有关部门处理或指定地点填埋;无利用价值的垃圾进入垃圾投放

32、箱,委托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5.3 总量控制项目总排水量为 441.1m3/d(16.1 万 m3/a),污染物产生量 CODcr 48.3t/a、BOD 32.2t/a、 NH3-N 4.83t/a;经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厂后废水排放量441.1m3/d(16.1 万 m3/a),污染物排放量 CODcr9.66t/a、BOD 3.22t/a、NH 3-N 1.288t/a。总之,本建设项目为非生产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污染物,为建成后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且项目废水可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不会引起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加,仅

33、涉及到排放地点的转移。16第六章 公众参与调查6.1 公众参与调查情况(1)团体表调查结果分析参加本次公众调查的单位团体有 21 个,他们主要为五常管委会、余杭区及项目周边范围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从公众参与团体表的统计结果分析:绝大部分(90.5)被调查团体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表示满意,没有团体表示不满意,另有 2 家被调查团体表示不清楚;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42.9的被调查团体认为很好,57.1的被调查团体认为一般,没有被调查团体认为不好;66.7的被调查团体认为本项目选址合理,另有 33.3的被调查团体表示不清楚,没有被调查团体认为不合理;关于本项目建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42

34、.9的被调查团体认为采取措施后影响较小,33.3的被调查团体认为影响不大,仅有 5 家被调查团体认为影响较大;关于本项目运营后的环境影响,47.6的被调查团体认为影响不大,42.9的被调查团体认为采取措施后影响较小,另有 2 家被调查团体认为影响较大;当问及项目建设对被调查者造成一定损失时、被调查者将持何种态度,47.6的被调查团体表示按照国家政策合理赔偿,28.6的被调查团体表示不满足要求决不同意,23.8的被调查团体表示配合建设单位;关于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95.2的被调查团体表示支持,仅有一家被调查团体表示无所谓,没有团体表示反对。(2)个人表调查结果分析本次公众参与个人调查主要通过

35、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参加本次公众调查表填写的个人共 53 人,主要是受项目影响最直接的荆丰村村民。从公众参与个人表的统计结果分析,关于本项目建设,个人意愿基本与被调查者一致:大部分(88.7)被调查者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表示满意,9.4被调查者表示不满意,另有 1 个被调查者表示不清楚;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83的被调查者认为很好,17的被调查者认为一般,没有被调查者认为不好;84.9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选址合理,另有 11.3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清楚,仅有 2 个被调查者认为不合理;关于本项目建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32.1的被调查者认为采取措施后影响较小,62.3的被调查者认为影响不大,17

36、仅有 3 个被调查者认为影响较大;关于本项目运营后的环境影响,62.3的被调查者认为影响不大,34.0的被调查者认为采取措施后影响较小,另有 2 个被调查者认为影响较大;当问及项目建设对被调查者造成一定损失时、被调查者将持何种态度,92.5的被调查者表示按照国家政策合理赔偿,7.5的被调查者表示配合建设单位,没有被调查者会不满足要求决不同意;关于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90.6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另有 9.4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无人表示反对。6.2 公示情况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日期为 2007 年 6 月 207 月 4 日,第二次公示日期为2007 年 10 月 8 日10 月 19 日,同时

37、于 2007 年 10 月 29 日11 月 14 日在江南水乡住宅小区进行补充公示。公告主要张贴在五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布告栏、余杭区环保局布告栏、周边村民委员会布告栏、江南水乡小区布告栏等处。公示主要内容为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等。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均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浙江省地质勘查局省地勘队伍职工省直专用房杭州片项目提出的异议和反对意见,这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7.1 审批原则符

38、合性项目位于规划的五常地区居住用地范围内,已经得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选址符合杭州市、五常地区城市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土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本项目属轻污染行业,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且基本得到妥善处置。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弃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少,强制抽风集气后于屋顶高空排放。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类污染物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可完全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8总之,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影响各项审批原则要求。7.2 环评总结论省地勘队伍职工省直专用房杭州片项目属房地产建设项目,且建设房屋仅供内部员工分配,不予出售。项目拟建地块符合杭州市五常

39、地区总体规划 ,用地性质符合各级规划,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条件较好。且总体而言,房地产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等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项目“三废” 处理设施完善,生活污水纳管处理。就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性方面,因项目拟建地块周边规划有城市主干道(常余路) ,道路交通噪声将对项目住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合理规划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前提下,建设方必须对靠近马路一侧的住户采取隔声措施,同时在房屋分配过程中明示道路周边的小区住宅会受到交通噪声的影响。而且应重视项目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总之,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选址及布局基本满足住宅区功能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六项审批原则要求。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保投资,确保环境质量达标。则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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