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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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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沙溪镇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镇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预防和遏制集贸市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原则和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以“ 政府 组织实 施,部 门分级把关” 为原 则,对集贸市场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行动,全面消除我镇集贸市场存在的消防、建筑等安全隐患,确保正常的市场经营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建设既适宜创业又适宜居住的“和

2、谐沙溪”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此次整治的范围为全镇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集贸市场。整治重点为:无证市场和未办理建筑验收及存在违章建筑的市场。三、职责分工及解决措施依照职能范围和工作分工,各部门职责分工及采取措施如下:(一)为有效组织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镇政府成立由工商、规划、建设、消防、城管、公安、经贸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周尚谦镇长为组长,刘北治副镇长、胡乃权副镇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于沙溪工商分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列出整治时间表,督促市场开办单位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无市场登记证及未能提供消防、建筑验收合格证明或存在违章建筑的市场,由领导小组逐一对上述市

3、场名单进行核查,提出整治意见。对通过整治达到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的无市场登记的市场,由相关部门在关于 XX 市场整改合格的意见上出具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1),工商部门凭该意见核发市场登记证;对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由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强制整治措施,关闭市场,彻底消除集贸市场安全隐患。(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履行集贸市场安全责任,确保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落实。要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清除隐患,确保安全”的原则 ,制订专门措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1、工商部门。加强集贸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秩序。要严把集贸市场准入关,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主管职责,规范市场摆卖

4、秩序,抓好食品质量、整治场内脏乱差现象。对不符合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停产停业的集贸市场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停产停业市场内已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引导其迁址或责令关闭停业,属迁址的由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场地变更手续,关闭停业的由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对通过整治达到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的,及时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办市场登记证。2、规划部门。以规划为依据依法对未经批准建设以及改变使用功能建设的集贸市场进行审定。对违反规定,在集贸市场内加建、改建的行为,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3、建设部门。指导集贸市场产权人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和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4、消防部门。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

5、集贸市场在规定的整治期限内开展整改工作,按照全镇整治工作部署和统一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对整治范围内的集贸市场进行验收评定,对验收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使用。5、城管执法部门。要责令市场开办单位限期对集贸市场内及周边的违章搭建物自行清拆,逾期不清拆的,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清拆措施;对市场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6、公安部门。开展集贸市场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集贸市场整治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前介入,协助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拆除各类违章搭建建筑和依法取缔各类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治安状况复

6、杂的较大市场设立市场警务室,指导市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强化市场及周边治安管理。交警部门要对市场周边的道路交通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改善市场周边的交通状况,确保市场周边的交通畅顺。四、整治的时间与步骤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 11 月中旬开始至 1 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1 月 15 日至 20 日)1、镇政府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整治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介绍推广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经验。2、镇政府组织召开镇有关部门、市场负责人会议,传达市、镇整治会议精神,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媒体向社会尤其是市场公告专项整治的内

7、容和要求,公布市场安全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积极营造集贸市场安全整治氛围。第二阶段:安全隐患核查阶段(11 月 20 日至 25 日)镇政府组织对我镇辖区内集贸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摸清本地集贸市场隐患情况,并与市下发的无市场登记证及未能提供消防、建筑验收合格证明或存在违章建筑的市场名单进行对照,对所列情况进行修正。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 月 25 日至 2010 年 1 月 15 日)全面落实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我镇实际,对经排查核实过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集贸市场安全隐患。1、对现有未办理市场登

8、记证的市场,如符合城镇规划,土地使用权没有争议的,经镇政府组织建设、规划、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门整治后,符合安全要求的,可凭关于 XX 市场整改合格的意见到工商部门申请补办市场登记证,市场可继续营业。不符合城镇规划、违章建设的市场,由规划部门依法审定,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的,消防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对达不到市场开办要求或拒不申办以上市场开办手续的,由工商部门按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罚款。拒不办理建筑安全鉴定或房屋安全鉴定结论为需拆除的,由镇政府牵头限

9、期拆除。3、已取得市场登记证但缺少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的市场,分别由建筑、消防部门队其进行检查,符合建筑、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其补办相关手续,检查后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依法作出处理,对安全隐患问题要进行彻底的消除,并可视实际情况在依法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后,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市场登记证。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0 年 1 月 15 日至 1 月 20 日)整治期间,镇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职能部门要在 2010 年 1 月 20 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镇政府。五、工作要求(一)将部门分工与条块相结合。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

10、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每个市场的整治工作落实到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好此次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将整治安全隐患与维护合法权益相结合。开展市场安全隐患整治,涉及到就业、便民、补偿等诸多矛盾,整治工作有一定难度。但市场安全隐患整治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心工程” ,必须持 续抓紧抓好。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要让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物业所有权人认识到,安全问题是第一位的,只有保证了安全,才能讲效益。(三)将宣传教育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除充分利用新闻媒体

11、加大对此次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外,各职能部门要向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和物业产权人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市场业主不积极参与并开展整治的,要责令其市场停业整顿,清理出市场。对拒不整改、暴力抗法等行为,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严肃处理。(四)将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各职能部门要利用此次整治工作的契机,摸索确保集贸市场安全的有效手段。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切实可行的做法,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巩固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确保安全,长抓不懈,避免安全隐患死灰复燃。附件: 1、关于 XX 市场整改合格的意见附件 1关于市场整改合格的意见市场于年月日由(单位)筹集资金在(地址)投资兴建。由于历史原因,该市场暂未办理建筑和消防验收,后经政府组织当地规划、建设、消防、工商等部门进行整治后,已基本符合安全要求。参与整治单位:镇区规划部门(盖章) 镇区建设部门(盖章)镇区消防部门(盖章) 镇区工商部门(盖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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