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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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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绍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20062010 年)当前,我市农业已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大趋势下,迫切需要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本规划依据我市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现状,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布局,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式、目标和建设重点,实施积极的引导和扶持政策,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基础、有利条件和主要制约因素农民专业合作

2、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现实基础。一是总体数量已初具规模。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 196 家,共有社员 1.2 万人。有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 26 家,其中国家级1 家,省级 10 家。二是涉及产业领域日趋广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产业分类情况为:粮食 5 家,茶叶 38 家,蔬菜 34 家,花卉 5 家,干鲜果231 家,竹木 3 家,畜禽 29 家,水产 21 家

3、,农机服务 6 家,其他农特产品 24 家。三是合作服务内容日趋增多。合作社按服务内容分,技术合作服务型 50 个,流通合作服务型 45 个,产供销综合服务型 101 个,从过去的单纯技术推广服务,开始向技术、信息、加工、销售、储运等全程综合服务转变。四是示范和带动作用日趋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种养大户、贩销大户、加工企业为主体,示范和辐射力较强,有效地带动了周边农民。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 16.5 万户,2005 年为农户推销农产品 10 亿元,带动当地农业产值 20 亿元。当前,我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一是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初步形成。近几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农

4、业结构调整,依托市场和区位优势,积极推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规模化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了茶叶、蚕茧、畜产品(生猪、绍鸭、 长毛兔等)、水 产品(珍珠、南美白对虾 、龟鳖、河蟹等)、笋竹、小京生花生、干鲜果( 香榧、板栗等 )、蔬菜、花卉、水稻等十大 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为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了广阔的产业发展空间。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较快。全市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已达1097 家, 2005 年销售收入达到 167.4 亿元;农副产品专业市场 74家,2005 年实现交易额 124.6 亿元;在建的十大农产品加工园区,已累计完成投资 19.7 亿元,目前已有入园企业 118 家,建成投产87

5、 家。全市有农业观光园(包括规划或在建的)已达 127 个,建设面积 11.73 万亩,总投资 16.53 亿元。其中建成的 61 个,2005 年观光农业收入 1.5 亿元。产业化经营的快速发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经营、合作条件。3三是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出台并实施,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明确了规范要求,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已经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列入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2005 年 7 月,省委办、省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浙委办200573 号

6、),市和县(市、区)也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形成了合作社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农民的合作意识明显增强。随着农业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农产品销售和加工企业及其它组织的市场意识、主体意识、合作意识日益增强,有要求通过合作社的形式联合起来,实行自我合作、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扩大生产,拓展加工和销售,从而达到增强自己、带动一批的双赢目标。但是也要看到,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合作社的覆盖面还不够广,规模偏小,带动力还不强,经营和服务水平还不高,运行还不够规范。因此,必须从当前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出发,明确目标和重点,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二、指导思想、基本

7、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按照“坚持条件、遵循原 则、市场运作、 规范管理” 的方针 ,加快培育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在 较短时期显著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基本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服4务为宗旨的原则、按产业优势办社会的原则和市场运作的原则。一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以土地为核心的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农村的基本制度,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农民加入合作社,不改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关系,应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农民家庭和个人财

8、产权。二是依托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办社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产业为基础,并为产业发展服务。要充分体现其专业性和经济性,围绕 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和重点区域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断扩大规模,带动农户。三是农民自愿互利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必 须坚持“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 民有、民管、民受益” 的原则,通 过自愿入股、无偿或低偿服务、市场价或保护价收购、盈余返还等方式,使社员享受入社的好处,防止用行政手段去推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三)发展目标到 2010 年,全市十大特色优势农产品所在的区域、乡镇普遍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 400 家,社员数 6 万人,带动农户

9、50 万户以上;有 80%以上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建设主要通过合作社实施和推广;60% 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社生产、加工和销售;农民的素质和组织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带动农户能力和农民增收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三、发展形式、创办主体和建设重点(一)发展形式要坚持多类型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鼓励发展与社员利益联结较为紧密、具有营销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发展主要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劳务的服务型合作社。5(二)创办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专业农户为主体,实行多种组织形式共同创办,促进生产、流通、加工、推广、科研等组织要素的重组、整合,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1、大力发展由农

10、业专业大户牵头的合作社。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生产及加工技术、组织运销、资金实力等优势,由农业专业大户牵头,联合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组建合作社,并逐步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应作为今后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2、继续发展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的合作社。目前,我市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专业合作社是一种重要形式。依托龙头企业创办合作社,可充分发挥其产品销售、加工的优势,并较好地解决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有效地实现企业和农民的“ 双赢”,应继续作 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种形式。3、积极鼓励由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农村供销社牵头兴办合作社。农 技推广部门、农村供销社有其科技

11、、信息、流通渠道、仓储场地、服务体系等优势,今后要继续积极鼓励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农村供销社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也是合作经济组织,有集体资产和对组织成员服务、管理协调等优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便于与广大专业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今后要积极创导。(三)建设重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点是:1、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布局组建,不断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重点抓好全市十大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建设。(1)水产品合作社。我市是浙江省重点水产品产区之一,珍珠、南美白对虾、龟鳖、河蟹、鳟鲟鱼类养殖优势明显。发展目

12、标是:淡水珍珠、南美白对虾、龟鳖、河蟹和鳟鲟鱼类养殖优势区域普遍建立由养殖户(场)、加工企业、专业市场为主体的合作社,组织实施好优势水产品种苗繁育、病害防治、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精细加工等环节的统一服务。(2)蔬菜合作社。蔬菜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近几年来蔬菜区域块状优势发展明显,基本形成了城郊型蔬菜、高山蔬菜和出口加工蔬菜的格局。发展目标是:在城郊型蔬菜基地和高山蔬菜、出口加工蔬菜优势区域普遍建立乡镇或跨乡镇的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提高蔬菜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增强加工出口能力,提高我市蔬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3)笋竹合作社。竹林是我市林业中最具有资源优势、区域优势、产

13、 品优势的林种。发展目标是:在笋、竹优势产区建立以种植农户、运 销户和加工企业为主体的合作社。通过合作社,推广食用笋无公害栽培技术,延伸笋、材加工产品的产业链,深化加工技术,进一步拓展市场。(4)茶叶合作社。茶叶是绍兴的传统优势产业,所属五县(市)都是全省乃至全国重点产茶区。发 展 目 标 是 :名 优 茶 主 产 区 普 遍建 立 合 作 社 ,茶 树 品 种 无 性 系 改 良 、无 公 害 标 准 化 生 产 和 品 牌创 建 等 ,主 要 通 过 合 作 社 和 协 会 组 织 实 施 。(5)蚕茧合作社。我市是浙江省第四大蚕桑产区,又是全省乃至全国的重要优质蚕种生产基地。发展目标是:

14、在优势区域由蚕种场牵头, 联合优势产区茧农创办合作社,以提高茧质,省工节本,增进规模效益。7(6)干 鲜 果 合作社。绍兴市适宜多种干鲜果生长,主要有香榧、板栗、葡萄、梨、桃、柑桔、杨梅、 樱桃、桃形李、青梅、草莓等。发展要求是:特色干 鲜 果 产 区 由 生 产 、运 销 户 、加 工 企 业 为 主 体建 立 合 作 社 。(7)花 卉 合作社。花 卉 是 我 市 农 业 主 导 产 业 ,在 国 内 外 市场 前 景 广 阔 。发 展 要 求 是 ,地方特色花卉 产品的升级、标准化生产、市 场开拓等主要通过合作社实施。(8)小 京 生 花 生 合作社。小京生花生是我市新昌县、嵊州市的特色

15、产业。发展目标是:由产区种植户、加工企业为主体建立合作社,实施品种优化改良、标准化生产、加工和品牌管理。(9)水 稻 和 农 机 服 务 合作社。水稻是我市主要粮食作物,从确保粮食安全来看,稳定和发展我市的水稻生产意义十分重大、非常必要。发展目标是:以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大户为主,组建粮食和农机服务合作社,稳定种植面积,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和优新技术。(10)畜 产 品 合作社。畜牧业是我市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发展目标是:优质猪肉、禽肉、鸭蛋、兔毛等优势产品的产区,由养殖场(户)、加工企业牵头组建合作社。在重点抓好以上十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同时,要 积极拓展合作社产业领域,探索发

16、展农村物流、农村信用、农家乐等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围绕创新提升经营方式,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1)注重合作社产品营销和市场建设。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博览会,与国内外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向外开拓市场。争取到 2010 年,合作社统一销售社员产品占社员产品总额的比例达8到 80%以上。(2)加强合作社品牌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产品商标,树立品牌,开展各种形式的品牌宣传活动。争取到2010 年, 90%以上合作社创建产品或服务品牌。(3)推进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和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制订地方性标准,建立农产品

17、质量安全全程管理制度,实行生产的标准化管理与服务;支持合作社设立农资销售点,对社员实行统一农资供应;支持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认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争取到 2010 年,80%以上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或服务。3、围绕做强做大,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针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规模较小、经营服务领域还不广等问题,今后五年要围绕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合作社向规模化经营、集团化发展,不断增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力。(1)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区域扩建基地,发展成员,扩大合作社的辐射面和带动力。争取到 2010 年 80%以上的合作社按产业布局跨乡镇及以上区域经营。

18、(2)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自己的加工企业,组建自己的营销网络,拓展经营服务内容,促进由比较单一的生产、销售领域向产、供、销 、运、加等综合性跨行业、多领域发展。争取到 2010 年80%以上的专业合作社 实行产、加、 销综 合经营,跨行业、多领域发展。(3)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农业加工、贸易等龙头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和优势的合理配置和整合、重组,促 进合作社向联合经营和集团型发展。争取到 2010 年建成80 家专业合作社集团型联合经营合作社。94、围绕规范化建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按照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要求,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组织机构、股金

19、设置、工商登记,以及表决管理、盈余分配、年终盈余、财务 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确实保障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对现有农业专业协会,要加强规范指导,拓展服务范围,逐步改造成为专业合作社。具体是做到“四个有” :(1)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实行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 负盈亏,实现发展壮大。明晰合作社的产权关系,要着重把握两点:一是每个社员应当认购股金。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二是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当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20、十。(2)有健全的服务体系。合作社应强化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对广大农民的吸引力。重点是抓好“四统一 ” 的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 统一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培训服务; 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 统一产品和基地的 认证认定。(3)有合理的利益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社员的收入分配主要以投售量(额)为主。合作社年终盈余提取有关基金后,应按股金额和交易额相结合方式进行统筹分配,充分调动理事会人员和一般社员两方面的积极性。按股金额和交易额分配的税后利润原则上应高于 60%,按交易额分配的比例原则上应高于按股金额分配的比例。(4)有民主的管理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实行

21、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应由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代表)大会表决一般应实行一人一票,也可以按交易额与10股金额相结合实行一人多票等方式进行。实行一人多票方式的,单个社员的票数最多不得超过总票数的 20%,联合认购股金社员的票数可根据认购股金和产品交易额情况确定。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政策措施(一)加大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要完善和落实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改善合作社发展环境。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农资金的支出结构,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财政支持农业的重点之一。重点扶持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市区合作社的发展,主要用于基础

22、设施、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品牌和营销建设等补助。2、依法落实税收减免政策。认真落实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的“ 合作社 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 农产品、合作社销售非社员农产品不超过合作社社员自产农产品总额部分,视同农户自产自销” 的政策,税 务部门要及时核发农 民自产自销证明和自产自销发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机械、排灌、植保、家畜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以及相关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3 年。3、实行用地用电优惠。对农民

23、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用地、办公场所等非农建设用地,符合城镇规划的,要给予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养业和农产品初级加工用电的,执行非普通工业用电电价。4、开通 “绿色通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销自产的鲜活农产11品和经初加工的农产品,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058 号的要求,开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5、改善信贷服务。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业信贷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季节性、临时性所需资金,对于实力强、资信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并减化审批手续。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

24、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的,各级财政可适当给予贴息。农业担保公司要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6、加大科技支持力度。鼓励农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现职农技人员可以参股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受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对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的,经同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确认,在合作社的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工龄。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申报农业综合开发、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等各类农业科技项目。7、允许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对有一定规模和出口创汇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外贸部门要优先给予

25、支持。(二)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导和宣传要加大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推进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精心培育一批可看、可学,运行比较规范、利益联结比较紧密、带动力比较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推介,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典型和有关政策;要提升现有的农业信息网,建立合作社信息网络系12统,加强交流,扩大合作社的影响;要利用农业博览会、信息发布会、贸易洽谈会等形式,扩大合作社对外宣传,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三)加强领导,部门配合,搞好服

26、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措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并积极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体系优势,加强政策、技术、信息等服务, 进一步拓展合作社功能。要加强与各级林业、渔业、供销、粮食等部门的配合,按照相关产业发展、布局情况和工作职能,做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应的扶持和服务工作。要积极争取工商部门的支持,制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提供方便;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增加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的比重和力度;积极争取税务、国土、交通、电力、金融、科技、宣传 等部门的支持,认真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税收减免、用地用电、绿色通道、信贷、科技支持等方面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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