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措施一、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与控制,当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 24 小时内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二、科室监控小组负责人应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三、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1.各科室发现医院感染暴发趋势时,应立即报告院感科。 2.院感科应于 12 小时内报告院长和分管院长,并通报相关科室,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3.1)当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于 12 小时内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1)5 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2)3 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2)医院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1)10 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4.当确认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暴发时,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