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智慧停车场 APP 合作协议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智慧停车场和 APP 合作协议”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项目2、项目地点: 项目合作基础条件及范围为给甲方所管理的“”项目的住户和商户(以下统称为客户)停车提供更好的服务。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停车场升级,并提供可通过手机缴纳本项目停车费等功能的 APP。在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上,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的协议:1、 甲方必须具有“”项目停车场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2、 乙方无偿提供本项目停车场系统及设备使用权,供本协议甲
2、方停车场免费使用;该停车场系统及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系统及设备安全、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的停车场系统市场价值金额为:(大写:,详见附件配置清单;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拆除设备,否则承担须对方损失;3、 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甲方必须保证该系统的服务器连接外网,并保证服务器和网络稳定;4、 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共同在本项目内对 APP 的使用进行推广,甲方须对乙方的推广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在停车场出入口、停车场人行进出的主要通道、电梯附近显眼的位置提供相应宣传海报张贴的位置,安排物业人员协助推广等;乙方须为 APP 的使用
3、开展网络、地面等推广活动,以尽力增加广告推送、错时分享、闲时月租等收入;25、 乙方免费提供自行研发的手机 APP,供甲方物业管理之下的客户本着自愿的原则,自行在乙方指定网站下载安装并注册乙方研发的 APP,乙方不对甲方的客户收取任何费用;该 APP 的主要功能有:停车缴费、车场导航、车辆防盗、车位管家等;6、 甲乙双方都可以对 APP 的车辆到场推送广告进行招商,寻找相关的客户在 APP 到场推送消息中投放广告,原则上甲方入驻商家广告优先,广告类型和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广告内容不能损害任意一方的商业利益;广告收入分成甲方和乙方各占 50;7、 针对该项目已出售或固定出租给业主的车位,
4、甲方允许在该项目开展错时停车服务,由购买车位的业主在闲时分享自己的车位,已额外出租收益;错时停车过程中,甲方可以对超时停放和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管理,在业主已有车位错时停车服务中出租车位带来的收入中,甲方占 10%的分成收入;8、 甲方同意在停车场较好的位置(主要是停车场电梯附近) ,提供 2 个车位,由乙方投资车位锁、相应的指引牌和提示卡片等,升级为可预约车位,甲方客户可以通过 APP 预约这些车位,停车费从预约成功开始收取,停车费全额由甲方收取;如车位拥挤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取消预约车位;9、 乙方为甲方定制提供闲时时段月租功能,供甲方在该项目开展时段月租服务,甲乙双方对通过闲时时段月租服务及
5、超过时段月租的超额临停费所取得的收入进行分成,分成比例为:甲方占 60%,乙方占 40%;甲方最少提供 20 个车位开通闲时时段月租功能,闲时时段为:晚 8 点至早 8 点;10、 甲方须提供固定结算帐户,以便乙方将通过 APP 收取的停车费用划转到甲方结算帐户内;乙方每月和甲方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 10 日(逢节假日顺延)将通过 APP 成功收取的停车费用全部划入甲方如下指定帐户内: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同时将已收费清单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可以通过本地停车场管理软件的收费报表进行对账;11、 客户通过 APP 所缴纳的每笔停车费用都是通过银联或第三方支付工具(如支付宝、微信
6、支付)完成交易的,银联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会收取 1的手续费,该手续费由停车费用最终的收入归属方承担,由乙方在结算停车费时代扣代3缴;12、 本项目施工费共计,甲方可以支付现金,或以优惠券形式抵扣;支付和抵扣后剩余的部分,需在本章“项目合作基础条件及范围” 所述甲方应得的广告收益分成(详见第 6 条) 、错时出租分成(详见第 7 条)及时段月租分成(详见第 9 条)中优先扣除;二、 协议期限:此协议从 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有效,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此协议,否则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甲方享有乙方赠送系统和设备的免费使用权,系统和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三、
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可根据业务和管理需求向乙方书面提出系统调整、升级申请,乙方收到甲方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可以调整、升级的答复;2、 甲方有权对停车场的车位位置和出入口的位置进行调整,但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相应的配合措施;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出入口数量变更等改变停车场现状的调整,甲方须支付实际的改造费用;3、 本合同涉及之销售价格和相关技术信息,无论合同是否顺利执行,甲方都有责任为此保密,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4、 为达到更好的使用效果,甲方须按照乙方推荐的施工标准图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达到最好的识别率和效果、
8、防止跟车及隔离车道等,可能需要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减速带、隔离桩等一次性设备,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甲方须按照实际情况予以配合;5、 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器和电脑配置的要求,甲方须提供满足配置要求的服务器、电脑等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或自主决定对智慧停车系统进行系统更新或升级,但涉及设备硬件升级或零部件更换的,需经过双方协商后方可进行;42、 乙方负责对合同设备提供定期的检修服务,并对非乙方人为引起的设备损坏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若需要更换设备、配件,乙方应保证其价值、品牌和规格与建设安装时的标准一致或更高,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若
9、甲方由于业务和管理的需求,或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对停车系统进行调整、升级、改造或信息接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承担;4、 乙方应按时、准确地为甲方完成资金结算,并妥善保管交易记录和电子凭证,向甲方提供交易明细对账数据;五、 甲、乙双方职责:甲方职责:1、 委派 XXX 为甲方驻现场技术代表;2、 协助乙方指定实施用场地;3、 负责协调乙方实施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关系;4、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项目验收;乙方职责: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约;按照甲方、业主方要求的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代表乙方同甲方、业主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签收甲方、业
10、主方发送的文件;2、 拟定实施进度计划;3、 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材料、产品,并进行项目施工及调试;六、 项目质保1、 质保范围:由乙方完成的所有乙方所致整改项目的质量问题;以下因素造成的问题故障不属于质保范围内的责任:2、 1)甲方及第三方对整改项目造成破坏及引起的所产生的经济赔偿;3、 2)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雷电、地震及战争、火灾、空中坠物等导致的破坏;54、 质保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5、 质保责任:在质保期内乙方对质保范围系统功能因技术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进行免费维护;质保期外乙方收取合理的维护费用;6、 维护质量:经维护后达到功能正常使用;7、 如果因人为原因导致
11、设备系统损坏,应按照清单价格购买赔偿;七、 违约责任1、 甲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计算如下:甲方在第 1 年提出解除合同,支付第二条第 2 款所载设备价值的 100%;甲方在第 2 年提出解除合同,支付第二条第 2 款所载设备价值的 80%;甲方在第 3 年提出解除合同,支付第二条第 2 款所载设备价值的 60%;甲方在第 4 年提出解除合同,支付第二条第 2 款所载设备价值的 40%;甲方在第 5 年提出解除合同,支付第二条第 2 款所载设备价值的 20%;2、 在质保期外或非质量原因导致的设备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八、 协议终止1、 甲方理解停车场系统由乙方全部
12、投资,需要通过正常运营收回投资,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协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终止协议,甲方应至少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确认;鉴于乙方为甲方安装的停车场系统不可重复利用,甲方提出终止协议,自乙方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停车场系统拆除和运输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和本协议载明的市场价值残值;2、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改作它用,继而导致停车场系统无法继续运行使用,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拆回停车场系统;3、 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6九、 其他1、 合同中设备清单为该项目的基础配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而需要增加或减少的产品和数量,按双方签订的价格执行计算;未能在设备清单表中列明增加的产品,由双方协商确定;2、 本合同涉及之销售价格和相关技术信息,无论合同是否顺利执行,甲方都有责任为此保密,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3、 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 6 页,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行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