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买方:北京北辰嘉权时代名门商业有限公司卖方:北京市世纪红阳家具制造厂 一、经过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后,在签订家具销售合同(合同编号:CN-05001013 )的基础上,补充以下产品:二、付款方式:补充协议签定后三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 (即人民币:壹万柒仟零玖拾元 ¥17090 元).三、在所有货款未付清前,货物的归属权属于卖方.四、所有补充协议未规定的条款均遵循双方于签定的家具销售合同(合同编号:CN-05001013)执行.五、补充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买 方:北京北辰嘉权时代名门商业有限公司 卖 方: 北京市世纪红阳家具制造厂联 系 人: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 期: 日 期:盖 章: 盖 章: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职员桌 15006001200 8 768 6144 带屏风、推柜职员椅 标准 17 298 5066 麻绒布面前台 2100600 1 5880 5880 板式钢腿合计 RMB 17090 元 壹万柒仟零玖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