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办事指南一、 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79 号)4、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 部委 30 号令)5、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7 部委 27 号令)6、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7 部委 12 号令)7、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 3 号令)8、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 9 号令)9、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24 号)10、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
2、市人大第 73 号公告)11、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大第 73 号公告)1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59 号)13、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564 号14、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建2004613 号15、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二、需具备的分包条件1、建设工程已确定总包单位2、有分包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3、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三、携带材料1、上海市建设项目专业工程施工分包登记表(非招标发包或招标发包)一式两份,登记表可到 网上下载。2、 “上海市建
3、设工程项目 IC 卡” 。3、施工总承包企业资料: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施工总承包企业商务标投标书5、施工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分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 IC 卡、项目经理 IC 卡。6、分包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7、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的证明材料。四、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2、核对是否符合专业工程发包条件;3、核对专业分包工程内容;4、核对承接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承接专业工程相适应;5、核对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资格等级是否与所承接专业工程相适
4、应;6、核对无误后,收取交易服务费7、当场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 ,在上面加盖业务专用章五、办理时限符合要求当场办理六、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沪价费(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发包价(万元) 费率%500 以下(含 500) 0.048500-1000(含 1000) 0.0461000-3000(含 3000) 0.0443000-5000(含 5000) 0.0425000-10000(含 10000) 0.0410000-20000(含 20000) 0.03820000 以上 0.036说明:1、上述收费中的三分之二向发包单位收取,三分之一向承发包单位收取。2、收取同一项交易服务费合计低于 50 元收 50 元;高于 120000 元收 120000 元。七、领取文书上海市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