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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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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38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 总则1.1 目的为健全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逐步改善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特制定本办法。1.2 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1.3 适用范围1.3.1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分支机构及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1.4 管理

2、原则1.4.1 各企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秉承中国建筑“生命至上,安全运营第一”安全理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本办法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1.4.2 依据各企业生产性质、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从事工程建设、生产加工、设备制造、租赁、矿山等危险性程度较高的企业;二类:从事投资、房地产开发、设计勘察等企业。1.5 主要应对的风险1.5.1 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防范应对由于安全生产隐患引起的企业经济损失或社/ 38会损失。1.5.2 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应对由于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企业经济损失或社会损失。1.5.3 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防范应对由于生产活动

3、、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违反法律法规,引起的企业经济损失或社会损失。1.6 释义本办法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各级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企业有关负责人”,是指除“企业主要负责人”之外的相关领导;“生产单位”,是指项目部、搅拌站、加工制造厂、租赁站、采石场等。1.7 各企业依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定和办法。2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2.1 股份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安全生产体系建设、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决策。委员会主任由股份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2.2 股份公司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

4、以下职责:2.2.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2.2.2 监督各企业落实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办法、手册、细则等,做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2.2.3 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评价;2.2.4 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2.2.5 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监督一般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组织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82.3 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包括:2.3.1 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2.3.2 明确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落实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2.3.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一类企业: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类企业: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4 各企业及其生产单位应按国资委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总监:2.4.1 一类企业及其生产单位设专职安全总监;二类企业及其生产单位可设兼职安全总监;2.4.2 企业安全总监按助理总经理或副三总师级次定位;项目安全总监按项目副经理级次定位;2.4.3 企业安全总监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具备

6、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2.5 各企业及其生产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配置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2.6 各企业及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应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7 各企业应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注重提高专业素质,拓宽发展通道,鼓励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3 安全生产责任3.1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各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包括:3.1.1 企业主要负责人既要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 38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3.

7、1.2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责统筹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3.1.3 企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生产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3.1.4 企业其他负责人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3.1.5 企业安全总监,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3.2 各企业应建立工会为主的劳动保护监督责任制,以党、团组织为主的思想政治保障责任制。3.3 各企业应建立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安全生

8、产监督管理责任制。3.4 各企业应建立覆盖所有职能部门和员工、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根据法规要求和岗位调整及时补充和修订。3.5 各企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对所属企业的绩效考核。3.6 各企业、生产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合约及其它有效方式,落实合作方的安全生产责任。4 安全策划4.1 各企业应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策划,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资源配置等。4.2 各企业、生产单位应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工作,建立档案和管理台帐。属于国家标准中确定的重大

9、危险源应按有关规定申报。4.3 工程项目的安全策划应符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5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385.1 各企业、生产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生产安全技术保障体系。5.2 编制生产组织、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时,应有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生产。5.3 安全技术方案审批,按危险性程度分级负责:5.3.1 一般安全技术方案,由生产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5.3.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编制,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5.3.3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

10、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经专家论证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5.4 安全技术交底应逐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5.5 各企业对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三同时”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6 各企业应开展安全科技创新工作,注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5.7 生产单位对进场物资、设备设施、防护用具等,按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6.1 各企业应按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计划,落实保障安全教育投入。6.

11、2 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覆盖所有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培训时间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6.2.1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外,还应参加企业内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6.2.2 各企业、生产单位其他岗位的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 386.2.3 进入现场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入场的作业人员应针对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和应急处置等进行培训教育;对工人转场、变换工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6.2.4 生产单位应开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动。6.3 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12、6.4 对生产过程中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对有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6.5 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和档案。7 安全生产检查7.1 各企业、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领导带班检查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7.2 安全检查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五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时限、定资金、定措施、定预案)落实整改。7.3 对被安全生产投诉的生产场所,当事企业应迅速组织安全检查、整改隐患,情况予以反馈。7.4 各企业、生产单位应及时总结安全检查工作,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13、。8 安全生产费用8.1 各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8.2 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专户核算,按规定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并统计分析。8.3 各企业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8.4 各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评价时,应检查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 389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9.1 各企业应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制度,明确组织机构框架图和管理职责。9.2 各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综合预案和安全生产应急专项预案;各

14、生产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方案。9.3 各企业应加强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9.4 各企业应建立预警机制,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影响性评估和预测工作,预警信息逐级传递到各生产单位。9.5 各企业应根据地方政府、上级单位有关总体预案要求,进行应急信息报送,并根据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9.6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应急处置资料整理归档,完善应急预案。1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10.1 各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除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及时向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应急办公室如实报告,任

15、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10.1.1 一般事故,事故企业负责人应同时向上级主管企业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至股份公司,上报时间间隔不能超过2小时;10.1.2 较大事故,事故企业负责人除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外,还应及时报告股份公司,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10.1.3 重大及以上事故,事故企业负责人除立即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外,还应第一时间向股份公司报告。10.2 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相关企业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向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应急办公室报告现场动态;较大及以上事故,股份公司指导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国家

16、部门报告现场动态。10.3 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将政府部门的生产安/ 38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以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及时上报股份公司。10.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四不放过”原则,成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10.4.1 一般事故:二级企业成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股份公司备案;10.4.2 较大事故:在股份公司监督、指导下,二级企业成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意见报股份公司审批;10.4.3 重大及以上事故:股份公司成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置。11 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评价11.

17、1 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工作。11.2 定期分级开展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度、投入、教育培训、技术、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管理、应急管理及事故报告等。11.3 评价结果纳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考核。11.4 各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表彰、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先进典型。12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12.1 各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对应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岗位安全职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12.2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

18、处罚和行政处分。12.3 有谎报、瞒报,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等行为的,在评优、任用、晋升等方面一票否决。12.4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的方式包括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以及经济处罚等。/ 3812.5 事故责任人,在职称评定、选拔任用等方面,应受到影响;若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2.6 各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评先评优活动,奖励安全生产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13 附 则13.1 二级企业或机构代为管理的股份公司下属企业,由代管企业或机构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13.2 境外企业、机构由海外事业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当地法律法规执行本办法。13.

19、3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13.4 本办法自2014年 月 日起执行。附件1:中国建筑企业分类表附件2: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附件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实施细则附件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实施细则/ 38附件1: 中国建筑企业分类表一类企业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筑港集团有

20、限公司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阿尔及利亚分公司中国建筑美国公司二类企业 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中建方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8备注: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基础设施事业部参照一类企业进行管理;2、

21、新组建或成立的二级企业(机构),依据本办法1.4.2条规定,分属一类企业、二类企业。附件2: 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分类 单 位 机构设置标准 人员配备标准一类企业 股份公司 独立设置 不少于6人工程局、新疆建工 独立设置 不少于6人二级专业公司 独立设置 不少于4人二类企业 投资公司 明确职能部门 不少于1人房地产开发企业 明确职能部门 不少于2人勘察设计院 明确职能部门 不少于1人事业部 海外事业部 独立设置 不少于3人基础设施事业部 独立设置 不少于6人区域总部、办事处 区域总部 独立设置 不少于2人办事处 明确职能部门 不少于2人/ 38备注:1、工

22、程局、新疆建工:建筑施工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相应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专业公司:建筑施工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相应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海外事业部:应配置熟悉海外法律法规及安全风险的专业人员;4、基础设施事业部:各专业配置专职人员应不少于1人;5、生产单位:按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标准配备。/ 38附件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准则1 评价内容1.1 达标评价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事故控制,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1.1.1 安全管理包括组织机构、岗位责任、规章制度、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安全技术、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管理、应急管理及事故报告、日常安全管理等。

23、1.1.2 事故控制目标在每年股份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明确。1.2 达标评价采取评分制(满分100分), 8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含)-85分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1.3 达标评价分值:二级企业总部安全管理40分,三级企业总部安全管理20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0分,飞行检查10分。2 评价周期2.1 三级企业每年至少完成一次自评。2.2 二级企业每年完成自评,并完成其管辖的三级企业开展的达标评价情况复评。2.3 股份公司每年完成对二级企业的达标评价。3 评价程序3.1 达标评价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由股份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3.2 安全管理评价包含

24、二级企业总部,抽查所属二至三个三级企业和生产单/ 38位。3.3 评价结果经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计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4 附则4.1 各企业根据本细则,制定达标评价具体实施细则。/ 38表1 二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汇总表企业名称: 考评时间:评分项名称 得 分二级企业总部安全管理得分 (A) (满分40分) 表2三级企业总部安全管理得分B1 (满分20分) 表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平均得分B2 (满分30分) 表4飞行检查得分(C) (满分10分)综合汇总分G=A+B1+B2+C评价意见: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 评价负责人签名评价组人员签名/ 38表2 二级企业总部安全管理评价表

25、企业名称: 考评时间:序号 评定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基准分 扣减分 实得分1 组织保障 未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10分;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或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扣15分;未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扣15分;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缺1人扣5分。 查企业相关文件,查人员相关证件 152 安全生产责任 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每缺1项扣2分;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缺一个单位扣5分;未对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扣5分,考核不全面的扣3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

26、扣5-10分。 查企业有关制度文本;查企业相关记录。座谈了解有关部门、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晓情况 103 安全生产费用 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扣5分;安全生产费用未专户核算,扣5分;未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扣3分;未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扣3-10分。 查企业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及管理记录 104 安全教育培训 未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扣5分;未明确培训教育的企业负责人、责任部门,扣5分;未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扣5-8分;未对三类人员进行企业层面的安全培训教育,扣5分。 查企业制度、相关记录及证书

27、10/ 385 技术管理 未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扣10分未落实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交底程序,每缺一项,扣3分;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扣5-10分;未对危险源实行分级识别、管控,扣3-8分。 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记录 106 安全监督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各扣5分,制度不全面、不完善的,扣1-3分;未按制度要求组织实施检查,扣5分,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扣1-3分;企业负责人未按规定组织带班检查,扣5分,检查记录不齐全的,扣1-3分。 查企业制度、检查记录、对隐患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表等 107 事故报告处理及应急处

28、置 未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5分未编制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每缺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扣10分;未按规定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扣10分;未上报事故结案报告,每起扣3分;未对应急预案进行交底、演练,扣5-8分。 查企业制度查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相关演练等记录 108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 未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年度工作计划,扣3分;未按计划组织实施,扣3分;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自评工作,扣5分;未完成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复评工作,扣3-5分。 查企业相关规定、实施记录 59 落实要求及会议 未传达贯彻落实

29、上级安全管理的规定、文件、会议精神,没有记录的,扣2分;未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缺一次扣3分。 查企业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资料记录 5/ 3810 安全管理资料 未对安全规章制度分类归档或归档不规范,扣2-5分;未配备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未建立清单,扣1-3分;未学习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或学习无记录,扣3-5分;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每起扣2分。 查相关资料 511 安全行为 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企业资质受到降级处罚,扣10分;受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

30、每起扣2分;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每起扣3分;受到国家部委行政处罚,每起扣5分。 查相关资料 10合计分 100评价责任人: 年 月 日/ 38表3 三级企业总部安全管理评价表企业名称: 考评时间:序号 评定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基准分 扣减分 实得分1 组织保障 未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5分;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或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扣10分;未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扣10分;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缺1人扣3分。 查企业相关文件,查人员相关证件 102 安全生产责任 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各部门

31、、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每缺1项扣2分;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缺一个单位扣5分;未对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扣5分,考核不全面的扣3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扣5-10分。 查企业有关制度文本;查企业相关记录。座谈了解有关部门、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晓情况 103 安全生产费用 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扣5分;安全生产费用未专户核算,扣5分;未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扣3分;未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扣3-10分。 查企业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及管理记录 104 安全教育培训 未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扣5分;未明确

32、培训教育的企业负责人、责任部门,扣5分;未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扣5-8分;未对三类人员进行企业层面的安全培训教育,扣5分。 查企业制度、相关记录及证书 10/ 385 技术管理 未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扣10分未落实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交底程序,每缺一项,扣3分;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专家论证,扣5-10分;未对危险源实行分级识别、管控,扣3-8分。 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记录 106 安全监督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各扣10分,制度不全面、不完善的,扣3-5分;未按制度要求组织实施检查,扣10分,隐患整改落实不

33、到位,扣3-5分;企业负责人未按规定组织带班检查,扣10分,检查记录不齐全的,扣3-5分。 查企业制度、检查记录、对隐患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表等 157 设备管理 未制定设备管理制度,扣3分;未配备设备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扣3分;未建立设备管理台帐(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维修保养、拆除、验收记录等),扣1-3分。 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查企业设备清单和管理档案 58 事故报告处理及应急处置 未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扣3分;未编制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每缺一项扣3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扣5分;未按规定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扣5分;

34、未上报事故结案报告,每起扣2分;未对应急预案进行交底、演练,扣5分。 查企业制度查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相关演练等记录 59 标准化达标活动 未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年度工作计划,扣3分;未按计划组织实施,扣3分;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自评工作,扣5分。 查企业相关规定、实施记录 510 贯彻上级要求及安全会议 未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的规定、文件、会议精神,没有记录的,扣2分;未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缺一次扣3分。 查企业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资料记录 511 安全管理资料 未对安全规章制度分类归档或归档不规范,扣2-5分;未配备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

35、规、标准、规范,未建立清单,扣1-3分;未学习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查相关资料 5/ 38标准、规范以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或学习无记录,扣3-5分;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每起扣2分。12 安全行为 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企业资质受到降级处罚,扣10分;受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每起扣2分;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每起扣3分;受到国家部委行政处罚,每起扣5分 。 查相关资料 10合计分 100评价责任人: 年 月 日/ 38表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价表项目名称: 考评时间:序号 评定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得分 扣

36、减分 实得分1 组织保障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扣5分;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缺1人扣5分。 查相关文件、人员证件 102 技术管理 未落实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交底程序,每缺一项,扣3分;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方案,扣5-10分。 查资料 103 费用投入 未制定费用投入计划,扣10分;费用投入不符合规定标准,扣5分;费用投入没有建立统计台帐,扣5分。 查计划、台账、资料 104 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1人扣2分;未对新入场、转场、变换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扣10分;未开展班前安全培训,每发现1次扣1分;安全教育培

37、训记录不全,扣1-3分。 查资料、记录 105 安全检查 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履行领导带班生产职责,每缺1次扣5分;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大检查,每缺1次扣3分;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综合大检查,每缺1次扣5分;未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每缺1次扣3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每次扣2分;安全检查资料不完整,隐患整改记录不齐全,每次扣3分。 查记录、资料、台账 156 危险源识别及控制 未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与公示,扣5分;未针对识别出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监控预防措施,扣5分。 查清单、记录 10/ 387 设备管理 未设置设备管理部门,配备设备管理的专职人员,扣5分;未建立设备管理台帐(生

38、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维修保养、拆除、验收记录等),扣1-3分。 查资料 108 应急管理 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扣10分;未制定演练计划,扣5分;未落实培训演练,缺1次扣2分。 查预案、演练记录、资料 109 安全会议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每缺1次扣1分。 查纪要 510 安全验收 未对进场的机具、大型设备、临时设施、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验收,每缺1项扣2分。 查记录资料 1011 基坑支护 基坑周边安全防护设施失效,扣1分;基坑周边排水不畅通,扣1分;坑壁支护不符合方案要求,扣1分;基坑周边堆物不符合要求,扣1分;基坑人行上下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扣1分;未对基坑支护进行沉降变形监测并采取应对

39、措施,扣1分。 查现场、施工方案及相关记录 512 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安装不符合方案要求,扣3分;脚手架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要求,扣3分;脚手板铺设与防护不符合要求,扣2分;脚手架立面全封闭防护不符合要求,扣2分;脚手架人行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扣1分;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不符合要求,扣2分;卸料平台无限载标志,荷载未在规定范围内,扣2分。 查现场及脚手架方案 1513 模板支架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安装不符合规范和方案设计要求,扣5分;混凝土浇筑时施工荷载未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扣3分混凝土浇筑时未搭设可靠作业平台,扣3分;模板存放不符合要求,扣 2分;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并批准,扣2分。 查施工

40、现场,施工方案,相关记录 1014 安全防护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使用不符合要求,扣3-5分;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的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扣3-5分;阳台、楼梯、楼层及屋面周边等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扣3-5分。 查施工现场及相关记录 20/ 3815 临时用电 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防护不符合要求,扣2分;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扣2分;现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扣2分;电闸箱安装、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扣2分;临时用电重复接地、防雷接地不符合要求,测试记录不齐全,扣1分;临时用电高压、低压照明系统未分开设置,扣1分。 查现场及相关记录 10

41、16 物料提升机与施工电梯 设备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扣1分;缆风绳、地锚、附墙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钢丝绳质量及其使用不符合要求,扣1分;设备安全装置失效或不灵敏,发现一项扣1分;电梯吊笼出入口、吊蓝进料口未搭设防护棚,扣1分。 查现场及有关记录 517 塔吊与起重吊装 塔吊基础设计、施工、验收不符合要求,扣2分;设备安全装置不灵敏或失效,发现一项扣1分;附墙装置设计、制造、安装不符合要求,扣2分;未制定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扣2分;起重吊装作业钢丝绳、地锚或吊点选择不符合要求,扣2分。 查施工现场,施工方案,相关记录 1018 小型机具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失效,发现一项扣1分;设备用

42、电保护接零不符合要求,扣2分。 查施工现场及相关记录 519 平面布置 现场未按要求进行CI策划、设置大门、围挡和标识标牌,扣1分;场内道路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硬化和保持畅通,扣1分;作业场所未做到“活完场清”,发现一处扣1分;施工区域和办公生活区域未严格划分,扣1分。 查现场及相关记录 520 环境管理 现场食堂未按规定建立隔油池,废水未经过滤排放,扣1分;现场未采取有效控制扬尘和施工噪声的措施,扣1分;有毒有害废弃物未按规定分类存放、回收,扣1分;现场未采取节约用水、用电和用料的措施,扣1分。 查现场及相关记录 5/ 3821 消防管理 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不完备、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达不

43、到规定要求(现场主管直径不小于100mm,竖管直径不小于65mm),扣2分;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加压泵失效(在施工作业层试水),扣1分;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未经过审批并无监护措施,发现一处扣1分;未在库房区域、易燃易爆品区域设置合理有效的灭火器材,发现一处扣1分。 查现场及相关记录 522 临建设施 选址不当,扣3分;临建设施不符合消防、用电管理要求,扣2分;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混乱,各扣2分。 查现场、相关记录 5合计分 200评价责任人: 年 月 日/ 38附件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1 责任追究原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依据事故等级

44、,对应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按照中国建筑干部管理权限,逐级追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1.2 责任追究事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等。1.3 责任追究方式:约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1.4 约谈1.4.1 有下列情况之一,股份公司对二级企业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1.4.1.1 不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不足额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总监不到位的;1.4.1.2 发生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的;1.4.1.3 年度内亿元产值死亡率超过控制指标;年度内累计发

45、生3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1.4.1.4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1.4.1.5 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通报或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1.4.1.6 其它有必要进行约谈的。/ 381.4.2 有下列情况之一,二级企业对三级企业(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1.4.2.1 不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不足额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总监不到位的;1.4.2.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的;1.4.2.3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1.4.2.4 被地方政府通报或因安全生产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1.4.2.5 其它有必要进行约谈的。1.4.3 有下列情况之一,

46、直接主管工程项目的企业(单位)对工程项目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1.4.3.1 不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不足额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1.4.3.2 发生重伤及一般安全事故或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的;1.4.3.3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1.4.3.4 未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1.4.3.5 被地方政府或上级企业通报或因安全生产造成负面影响的;1.4.3.6 其它有必要进行约谈的。1.5 通报批评约谈后,未及时整改到位或再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相关企业(单位)及责任人通报批评。1.6 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依据事故等级,结合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和企业事故调查结果,给予事故企业(单位)有关责

47、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遵循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各岗位均有安全生产职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38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原则,按层级制定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标准。1.6.1 生产单位(项目部、搅拌站、加工制造车间、租赁站、采石场等)当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给予生产单位全员经济处罚,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表1)1.6.2 三级企业(含直接主管工程项目的各分支机构)当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三级企业(含直接主管工程项目的分支机构)承担相应责任,对总部有关人员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表2)。1.6.3 二级企业当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二级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对总部有关人员

48、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表3)。1.6.4 股份公司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6起(含)以上较大事故时,股份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对总部有关人员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表4)。1.6.5 责任追究及处罚结果逐级上报至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1.6.6 授权使用股份公司资质的二级企业或单位、授权使用二级企业资质的三级企业或单位、二级企业直接管理的项目,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参照以上条款进行责任追究1.7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加重处罚:1.7.1 谎报、瞒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7.2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组织不力,致使事故扩大、影响恶劣;1.7.3 事故现场保护不力,伪造有关证据;1.

49、8 重大环境污染、火灾、交通、公共安全等事件,参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处理。1.9 行政处分程序/ 38股份公司对二级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行政处分: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经审核,报董常会审定后执行。其他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由主管企业(单位)按照相关程序作出处理。1.10 组织处理政府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中,要求给予二级企业有关负责人党纪处分的,由股份公司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党纪处分建议,履行会议研究程序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责任人的党纪处分:由主管企业(单位)按照相关程序作出处理。1.11 事故责任人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 安全生产奖励2.1 各级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机制,开展安全生产评先评优活动,奖励安全生产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3 附则3.1 同一起事故,对相关人员的经济处罚不重复计算。3.2 各级企业应依据本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实施细则。/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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