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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讲 担保物权.ppt

上传人:hyngb9260 文档编号:7884105 上传时间:2019-05-29 格式:PPT 页数:25 大小:1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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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7讲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概念及特征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财产权利上所设立的一种限制物权。,担保物权的特征 1、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设立的限制物权。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财产权利(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上所设立的物权。 3、担保物权是一种限制物权,这样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某市有一个以生产加工鞋类产品为主的甲企业,决定引进一批高科技生产设备,需要投入大批资金,该企业在向银行贷了一部分款后,仍然有几十万的资金缺口,该企业决定向以生产塑料制品为主的乙企业借款80万,并主动提出以自己企业的部分厂房、设备作为担保物提

2、供担保,双方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后来,甲企业亏损,所欠银行和乙企业的债务也无法按期偿还。乙企业经过多次催要无果后,一纸诉状把甲企业告上法庭,要求对甲企业提供担保的厂房和设备行使优先受偿权。,那么,上例中的乙企业能否如愿行使优先受偿权呢?甲乙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效力如何呢?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款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企业借款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乙企业应当怎

3、样讨回自己的债权呢?如果甲企业最终因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乙企业可以和其他债权人向破产清算组织申报自己的债权,从而可能得到全部或部分的清偿。,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有责任吗?,某村民张三想搞运输发家致富,便向同村村民李四借钱两万元。李四要求张三提供担保。李四在明知道宅基地只能归个人使用不能用作担保的情况下,要求张三说服张五(弟弟)用其宅基地作担保,如果到期张三不能偿还借款,李四就在张五的宅基地上盖房。张五同样知道宅基地不能作为担保物,但仍答应提供担保。他们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后来,张三所欠李四的钱无法到期偿还。于是李四提出按照约定由他在张五的宅基地上盖屋。张五以宅基地不能作担保物为由向法

4、院起诉请求法院宣告担保合同无效,李四提出反诉要求追究张五在订立担保合同中的过错责任。,物权法第184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物权法第172条第2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债权人李四和担保人张五都在明知道宅基地不能作为担保物的情况下订立了担保合同,因此债权人和担保人都有过错的,张五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张五承担责任前,应先由张三对债务清偿,对张三可以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如果仍不能清偿债务,张五承担责任的部分不能超过不能超过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张五在承担了指部分责

6、任后,可以向张三追偿。,利息、违约金等能够从担保物中获得清偿吗?,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有时对担保物担保的范围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只是笼统地规定当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对提供的担保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当债权人要求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时,由于当事人的认识和利益出发点不同,就会对担保物的担保范围产生纠纷。所以,法律对担保物所担保的范围作了明文规定。,物权法第173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怎么办?,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等,担

7、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时,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吗,物权法第175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和保证人应当怎样分担 担保责任?,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

8、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正在建设的大楼能抵押吗?,某化工企业与某科研机构合作开发一科研项目,急需一批资金注入,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因贷款数额较大,要求化工企业提供抵押担保。化工企业考虑到自己正在建设一座新的化工实验楼,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还有一些局部的建筑正在建设之中。化工企业想以这座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银行同意。后来化工企业的这一科研项目研究失败,投入的资金无法收回,也不能按期偿还银行的贷款。银行多次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化工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一般而言抵押物应当具备的

9、条件是:第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第二,抵押物具有可转让性,最后,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在建工程毕竟是尚未成形的财产,用它作为抵押物要有严格条件的限制,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第一,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第二,抵押人合法取得了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并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地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第三,在建工程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是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的必备要件,不登记抵押权就没有设立,债权人就不能取得抵押权。也就是说,在建工程可以抵押,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带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如何抵押?,金龙公司与一家商场有长期的业务往来。

10、商场向银行申请资金贷款50万元,金龙公司自愿以本公司的厂房为商场提供抵押,并在银行的要求下到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银行找到金龙公司让其承担担保责任,要求对抵押的厂房和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行使优先受偿权。金龙公司认为可以对厂房和厂房的土地使用权一起拍卖或折价,但银行对土地使用权部分的价款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银行则坚持认为土地使用权和厂房是不可分离的,应当共同作为抵押物担保债权的实现。双方争执不下,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银行对厂房的土地使用权也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按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所以,银行对厂房的土地使用权也享有优先受偿权。,已经出租的房屋如何抵押?,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后又抵押的情况在现实中非常普遍,抵押权和租赁权可以在同一房屋上并存。然而,两者也会发生冲突,当债权人在租赁期内行使抵押权时,抵押权就会与租赁权发生冲突。那么两者效力发生冲突时应当如何处理呢?,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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