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08 年 全 市 春 秋 季 动 物 疫 病 综 合 防 控 突 击 行 动 方 案为有序、有效开展 2008 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确保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增强畜禽群体抗病力,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 2008 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085 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 2008 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渝 农 发 200875 号 )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行动目标(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情况普查率及应免免疫密度达到 100%,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2、70%以上。(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疫情况普查率及应免免疫密度达到 100%。(三)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率、免疫畜禽建档率、畜禽圈舍消毒面、畜禽驱虫面和新动物防疫法宣传普及面均达到 100%。二、时间安排- 2 -在常年免疫的基础上,分别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春季突击行动时间为 2 月 20 日4 月 30 日,秋季突击行动时间为9 月 1 日-10 月 20 日。5 月上旬、10 月下旬分 别为各区县自查总结阶段。6月上旬、11 月上旬为市级或农业部抽查阶段。三、主要任务全市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重点要落实八个方面工作任务。(一)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按照本行动方案
3、,各地要及时召开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动员会议,并结合本地地理气候条件、畜禽养殖数量、防疫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制 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突击行动方案和时间表。(二)全面宣传,广泛动员。在突击行动开展前,各地要认真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新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动物免疫、消毒等的实作培训,规范免疫操作行为,为确保防疫质量打好基础。同时,要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法的普法教育,利用板报、标语、广播、 电视 等方式广泛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知识,重点将养殖场(户)需要知晓和遵循的法律条文印制在动物防疫法- 3 -宣传单、重大动物疫病主动报免告知书或强制免疫报告联系单上,发放到每个养殖场(户),让他们充分了解在动物防
4、疫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增强其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自觉性。 (三)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各地要对动物饲养、疫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摸清动物防疫家底。普查内容包括畜禽养殖户姓名或养殖场名称、存 栏畜禽种类、数量、发生流行动物疫病的种类及控制情况、已免疫病种、时间和应免动物的种类、数量、病种等信息。(四)全面补免,消除死角。已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和“ 三旬分类免疫制”(即每月 110 日补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1121 日补免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狂犬病,21 日-月末 补免猪瘟、口蹄疫)的区县,要结合动物防疫普查结果和动物防疫档案记载,对未免、新补栏应加强免疫、超过免疫有效
5、期和免疫抗体抽查不合格的畜禽进行全面补免。未实行“三旬分类免疫制”的区县, 则应对所有应免畜禽全面实施免疫。(五)全面消毒,减少污染。各地要对所有散养畜禽圈舍进行全面统一有效消毒;指导、督促 规模化饲养场和养殖大户建立常年消毒制度,实施定期消毒,完善消毒记录;强化对历史疫区、疫点、城乡结合部、动物及动物产品- 4 -交易场所等的环境消毒;强化对进出养殖场(户)人员、注射用针头、器械和注射部位等的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和带毒传染。环境消毒可选用浓度为 1:300 的复合酚、1:500-800 的氯制剂。(六)全面驱虫,提高畜禽综合抗病力。各地要统一组织和督促指导饲养场(户)对所有存栏畜禽进行全面
6、驱虫,降低感染率,减少因寄生虫感染导致的疫病传播,提高畜禽综合抗病能力。驱虫药可选用广谱、高效、价廉的左旋咪唑、丙硫苯咪唑等。(七)积极争取,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按照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和将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规定,各地要做好动物防疫人力需求、相关物资、经费的测算和汇报工作。一方面, 结合常年免疫和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任务量,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规程要求,测算出需要的动物防疫人员数量。另一方面,结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认真做好购买各种防疫物资、免疫应激反应死亡补偿、聘请防疫人员等经费的测算,积极向政府汇报,向 财政部门提出预算报告,争取落实动物
7、防疫有关经费。(八)及时组织,确保物资到位。各地要切实做好各种疫苗及免疫物资- 5 -(如碘酒、药棉、注射器、 针头等)的计划、采 购和分配发放工作,确保防疫物资及时供应到位。四、工作要求(一)统一免疫程序,提高免疫质量。全市统一按照市农业局印发的重庆市 2008 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渝农发 200875 号)规定执行。(二)规范免疫操作,确保有效免疫。在实施免疫前,动物防疫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正确使用疫苗, 严禁使用破损过期失效疫苗;要根据畜禽大小选择合适的针头;要仔细检查畜禽精神、食欲、行为、体温等是否正常,并了解周围疫情情况,对患病畜禽暂缓实施免疫。在实施
8、免疫时,要严格按照规定部位、规定剂量进行注射。在免疫注射后,要叮嘱农户加强观察,一旦发生较严重应激反应,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或向防疫员报告,防疫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诊断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应激反应死亡率,提高防疫工作质量。(三) 规 范免疫 记录,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各地对已免猪、牛、羊要统一佩戴新型二维码耳标,建立免疫档案,填 发免疫证明,家禽实行一户(群、批)一证,猪、牛、羊实行一畜一标一证。要规范畜禽免疫 证明、免疫档案的使用- 6 -管理和填写,进行加强免疫时,应及时追加相关记录。每次免疫后,都要将免疫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上传至中央数据库,使免疫各项信息均同时反映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上。五、检查督
9、查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乡镇、村社督查突击行动进展和质量。对组织 得力、 实 施进度快、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效果差的,予以批 评;对不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和操作规程的,及时纠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查明原因,严肃处理。在 6 月份和 11 月份,各地要分别组织一次全面抗体抽检,利用抗体监测结果,分析评估免疫效果,对群体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弥补,确保免疫质量。市里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地突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六、相关信息报送(一)在 2 月 20 日前和 9 月 1 日前分别上报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时间表(附表 1)。(
10、二)按分段时间要求上报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表 2)。- 7 -(三)在 5 月 10 日前和 10 月 30 日前分别上报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动物疫病普查和消毒情况统计表(附表 3)、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督查自查情况统计表(附表 4)和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总结。以上各种材料,要同时以纸质件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上报至我所动物防疫科。为保证传真件质量,除负责人签字外,所有纸质件必须打印。有关电子表格请在“重 庆动物卫生监督网” 的下 载专区下载。(联系人:潘兵,联系电话:89133560,传真:89133554,电子邮箱:)附表:1、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时间表2、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3、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动物疫病普查和消毒情况统计表4、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突击行动督查自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