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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提取指南.doc

上传人:hskm5268 文档编号:7870561 上传时间:2019-05-2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5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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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一、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符合贷款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公积金中心备案; (四)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建住房全部价款的 30%,且同意以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二、申请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建筑面积在 140平方米或其他规定标准以下,在贷款还清后因改善住房条件重新购、建房,且符合上述贷款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

2、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一、额度和期限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上年杭州市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8%2)1.3 倍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30万元;高于 1.3倍(含)的, 最高贷款额度为 50万元。 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合计数,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的,一并计算。 (二)贷款期限最长为 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体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申请人申请,以及申请人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购建房状况和价格或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 (四)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

3、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二、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现行的年利率为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4.41,五年期以上为 4.86 。贷款办理一、贷款申请 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或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以下称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申请时,提交借款申请表,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或建、修房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首期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并根据所购、建住房情况提供以下具体证明材料: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房

4、地产评估报告书、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通过房产中介代理交易的,另需提供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双方自行交易的,另需提供银行房产交易信用中介协议(银行交易付款履约保函);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及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四)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提供安置房购房发票、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 (五)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工程造价预算、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二

5、、贷款审批 (一)职工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由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身份、购房交易、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购建房状况和价格或价值、担保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审批意见。 (二)贷款审批应当查验申请资料及购房交易的真实性。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应当履行面谈程序,建立面谈记录,必要时,公积金中心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的真实性。 (三)贷款审批一般在 15个工作日内完成,15 个工作日未办完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5个工作日,延期原因由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告知申请人。 三、合同签订 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借

6、款人及其配偶和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申请合同公证、办理抵押登记,并由借款人签具借款借据。借款人签订合同时需同时办理住房贷款综合险并缴纳相关费用。 四、贷款发放 担保借款合同生效后,委贷银行根据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以下方式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贷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通过房产中介代理交易),或转入借款人的银行交易付款履约保证金账户(双方自行交易); (三)申请房改购房、拆迁安置购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7、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户。 五、贷款归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还款方式为: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归还,借款人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委贷银行按月扣还。 (三)借款人在贷款发放 6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每年一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 15日向委贷银行(或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签订借款补

8、充合同。 六、贷款结清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应持委贷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结清手续,由公积金中心向借款人出具抵押注销证明,签署抵押注销意见,将房屋抵押权利证书和保险单退还借款人,由借款人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七、违约责任 借款人未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计收逾期罚息或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贷款知识问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有何区别?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最大区别是利率优惠,住房公积金贷款期

9、限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 3.975,五年期以上为 4.35,比同期商业贷款利率低 1个百分点以上。 2、影响职工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的因素有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需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要素主要包括职工购建房的状况和价格、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 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 答: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收妥申请人借款申请资料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批手续;15 个工作日内未办完审批的,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5个工作日。 4、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 答:等额本金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金是固定的,利息是递减的,在整个还

10、款期间还款压力先大后小;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息和是固定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基本相同。因此,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答:借款人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可同时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批准同意后,由借款人、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共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所购住房同时抵押给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 6、在杭州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在萧山、余杭区或杭州市所属的县(市)购房的,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职工持缴存证明及其他

11、申请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借款人如需提前归还贷款,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借款人在贷款发放 6个月后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每年一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 15日向委贷银行(或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签订借款补充合同。 8、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法定利率调整,贷款利率如何调整? 答:贷款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实行借款合同利率,利率不予调整;贷款期限在 1年以上(不含1年)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9、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在办理房产三证后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若需申请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办理个

12、人房产三证前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批同意后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在办妥房产三证及房屋他项权证后发放公积金贷款。 需缴纳的相关税费标准(以收费单位公布为准) 1、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费 保险费=总房价(或贷款额)贷款年限年费率 年费率:15 年(含 5年) 0.7 610年(含 10年) 0.6 1120年 0.5 20年以上(含 10年) 0.4 2、公证费100元(借款人、中心各承担 50元)3、办理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的税、费(1)契税:按总房价的 1.5(2005 年 6月 1日后签订购房合同,面积在 140平方米及以上的为3)(2)印花税:0.05(3)产权注册费: 85 元、他项权证工本费

13、 15元、共有权证工本费 10元(4)土地证工本费:38 元/本(若无土地资料,则加收档案利用费 1元)(5)代办权证手续费:400 元(房改房 200元)公积金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一、办事程序:填写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 持第二条相关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 中心办事大厅提取业务窗口(托管职工到公积金托管窗口)受理审核同意 到指定银行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二、相关材料: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1)购买商品(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房屋转让合同、

14、契税完税凭证(或契证)。(3)购买公房:出售协议、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4)回迁(扩面)住房:回迁(扩面)协议、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区以上部门批准的建房呈报表等)、购买材料发票(或收据)。(6)大修自住住房: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危房修缮审批表)、购买材料发票(或收据)。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

15、)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4)委托其他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购、建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 1、2 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本人在其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由其他中心开具;在市中心缴存的不需提供)。三、提取额度:1、截止签定购房合同当月、建房(大修)批准当月后满一年的

16、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四、办事期限:即时办理,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 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贷款购房提取一、办事程序:填写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 持第二条相关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 中心办事大厅提取业务窗口(托管职工到公积金托管窗口)受理审核同意 到指定银行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二、相关材料: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1)贷款首付提取:购房合同、地税监制首付款收据。其中,职工购买杭州市(含滨江区)商品房(经济

17、适用房)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可凭购房合同办理,由中心开具转帐支票给售房单位。(2)还贷期间提取: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其中,还款凭证(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3)贷款还清提取: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8、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4)委托其他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首付金额、还款本息额、还清金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 1、2 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本人在其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由其他中心开具;在市中心缴存的不需提供)。三、提取额度: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

19、止签定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还贷期间提取: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四、办事期限:即时办理,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 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租赁住房自住提取一、办事程序:填写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

20、意盖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 持第二条相关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 中心办事大厅提取业务窗口(托管职工到公积金托管窗口)受理审核同意 到指定银行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二、相关材料:1、 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1)租赁私房自住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地税部门开具)。(2)租赁公房自住的:公有房租赁证、租金收据(房管局开具)。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有效证明

21、(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4)委托其他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房租支出 70%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 1、2 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本人在其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由其他中心开具;在市中心缴存的不需提供)。三、提取额度:1、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截止办理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70%的,按实际房租支出的 70%提取。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

22、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四、办事期限:即时办理,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 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其他提取一、办事程序:填写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 持第二条相关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 中心办事大厅提取业务窗口(托管职工到公积金托管窗口)受理审核同意 到指定银行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二、相关材料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1)离休、退休(退职):离休、退休(退职)证书(或职工退休(退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

2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供残疾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 5年或者男性年满 50周岁、女性年满 45周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簿。(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6)出国、出境定居:提供护照、户籍注销证明或国(境)外定居证明。(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司法证明。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备):(1)本人提取:本

24、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4)委托其他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必须到中心现场办理提取手续。三、提取额度: 1、提取金额为截止办理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本息余额)。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四、办事期限:即时办理,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 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滨江)管理部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 1757号中兴大厦一楼中心网址:咨询电话:96345 公积金余额查询电话:9600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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