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经济法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李丹2009.3,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3分,2008年的分值为10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2002年、2003年、2004年和2006年的综合题均来自本章。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2009年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以上,考生应重点关注综合题。,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法律制度构成(P41) 1、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2、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3、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 4、地方性会计法规: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5、会计规范性文件:由财政部制定 熟悉其“制定机关”,注
2、意选择题。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其制定权限(P4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 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 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准则和办法。,三、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会计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均属于会计人员行为 规范的范畴。,四、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 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2、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解释】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
3、表人或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例22】某科研所召开会议,研究财务分工问题。会上,所长程某提议:自己的特长在于科研,主要精力应集中放在科研和技术推广、创收方面,所里的财务会计工作以后由副所长汪某全权负责,所有财务收支和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最终由汪副所长审批、签署。会议通过了所长程某的提议。分析该科研究所所长程某的提议有无不妥之处。 【解析】程某的提议不符合会计法有关规定。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长程某作为该科研所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全责,也必须在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
4、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第二节 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伪造、变造(P49) (1)伪造会计资料,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目的在于以假充真。 (2)变造会计资料,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2、会计记录文字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3、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4、记账本位币(P52)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二、原始凭证 1、对原始凭证的审核(P53)(非常重要!)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进行更正、补充。 (3)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2009年助理会计师考试专业培训辅导课程 经济法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