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从 5 月 3 日起至 9 月 13 日,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的批示要求,牢固树立“ 安全防范无小事、学生安全第一位 ”的责任意识,以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
2、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百日行 动” ,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综治维稳的第一责任、职能部 门的岗位责任、学校内部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学校自身治安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建立健全学校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械,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值班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内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安全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加大路面警力投放比
3、例,提高学校门口等重点部位、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交通复杂等重点场所的“见 警率” 。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显著下降,交通秩序良好, “三厅两室两吧”等公共 娱乐场 所得到有效整治,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个人暴力犯罪极端案件得到有效杜绝,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百日行 动” 的组织领导,省里成立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李晋闽任组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鞠维强和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洪德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综治办副主任杨
4、丽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郭绍生、省司法厅副厅长肖新建、省卫生厅副厅长陈文加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省教育厅(教育工委),主任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郭绍生兼任。四、时间步骤(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5 月 3 日至 8 月 31 日)迅即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干部深入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进一步把责任要求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所学校。逐 级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幼儿园,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进行拉网式排查,按隐患类型、责任部门、形成原因、整改措施等逐一建立工作预案,逐一落实领导责任,逐一细化工作
5、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迅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切 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二)总结验收阶段(9 月 1 日至 9 月 13 日)各地各部门要对“ 百日行 动” 进行全面深入 细致地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等,逐校逐个问题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和讲评,逐级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 ,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五、排查重点(一)校园安全管理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综治责任状是否达到 100%,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是否到位,纵向
6、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2、校舍、校内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各种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是否达到 100%。3、学校门卫管理、学生宿舍管理、食堂管理、消防管理、用水用电管理、实验 室管理、体育设施器材管理、运动场地管理、校车安全管理、预防溺水管理、 预 防踩踏管理、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收缴管制刀具、信息报告制度、安全防范预案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否 100%落实到位。4、学校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干部、保 卫经费是否 100%落实;校园专职保安员和防卫器械按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0172 号)文件要求是否 10
7、0%配备到位。城市所有学校、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大门及重点部位是否按要求安装视频和报警设施。5、校医、生管老师和心理健康老师是否按(600:1)、 (寄宿生数超过 100 人的可配备 3 名)和(1000:1)的比例配备到位、发挥作用。6、安全教育是否按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要求纳入教育内容。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是否 100%落实,以防火、防震、防洪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覆盖面是否达到 100%。7、学校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是否 100%落实管理责任, 车辆维护、检测、建档等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驾驶员是否遵规守法,接送学生是否管理有序。8、教学楼、图书
8、馆(室)、实验室、师生宿舍等重要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是否 100%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应急照明装置、消防 设施和器材是否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消防通道是否畅通。9、学校食堂是否 100%由校方经营,不对外承包。学校食堂、小卖部是否 100%持有证照,从业人员是否 100%进行健康检查和持证上岗。食堂 设施设备、食堂区域管理、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登记、食品加工、销售、 饭菜留 样、 师生饮用水卫生等部位和环节是否符合要求、安全。10、组织大型文娱、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否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活动方案、安全措施、防范工作是否严密、得当。(二)治安安全防范1、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
9、事治安案件,公安部门是否实行专人专办,是否按照“ 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置、优 先侦破” 的原则,选派精干力量,快 侦快破。2、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 八条措施”,公安部门是否 100%将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纳 入属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落实重点保护工作措施。是否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开展治安巡查,进一步提高学校门口等重点部位、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交通复杂等重点场所的“见警率”。3、校长负责、 镇(乡)街道综治办、派出所 联动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是否健立,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控和可能发生的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是否互通,并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4、中小学
10、生、幼儿上放学时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校园,是否 100%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5、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前重点路段是否 100%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在校园周边道路是否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和施划人行横道线、 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6、“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 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和防范监管进校园” 等“ 六进校园”活动是否落实。7、是否 100%对辖区中小学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干部兼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与辖区学校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联络机制是否健全,协助学校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后
11、进生帮助教育日常工作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8、对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是否 100%指 导、监督到位。对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上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学校、幼儿园是否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9、校园周边 200 米的“三厅两室两吧”是否整治到位,校门口 50米内的摊点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六、工作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开展“ 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 领导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
12、涉校涉生安全问题的极端特殊性和敏感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 百日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坚决有力。各级党政“一把手 ”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各地要迅速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迅速成立“百日行 动” 领导 小组,全力推 进专项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责任,主动参与,加强 指导、 检查 和督促, 强化学校及周 边安全稳定措施。公安部门和派出所要坚持守土有责,把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保护师生安全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作为校园安全保卫的责任主
13、体,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尽好自己的责”,切实 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状况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单位,要挂牌督办、挂账整治,确保整改到位,限期解决 问题。(二)要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攻势。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召开“百日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层层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听取 师生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参与这次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广播、 电视、 报纸 、网 络等,全方位、多 层面地开展宣传, 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使“ 百日行 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学校
14、的自觉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迅即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整改,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把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每一处隐患摸深摸透,把每一项措施做细做实。要深入到社区、村组、家庭、出租房屋,严格排 查管控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建立分类管理机制,逐一落实工作措施。要将开展专项行动与加强日常整治和监管结合起来,运用教育、整治、法律、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优化资源配置, 强化校园管理。要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公安机
15、关社区警务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夯实打牢。(四)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要求。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各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基 层,深入学校幼儿园,通 过明 查暗访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对开展 “百日行动” 情况进行抽查、通报。要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把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基层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每个基层单位,确保 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每个环节。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排查 整治不到位、防范管控工作不落实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领导重视、基础工作扎实、防范控制得力,零发案、秩序好,有效 预防和制止极端事件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百日行动”结 束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 9 月 18 日前报“ 百日行动” 领导小 组办公室,电话、传真:0591-8782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