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现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 2010 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一月八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实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建立健全我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体系、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需要,是继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和完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需要。为了在我省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2、本方案。一、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与功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考试,也是目标常模参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其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测试及考查科目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科目、测试科目与考查科目。考试科目为语
3、文(包括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日、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10 个科目。各科满分均为 100 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外语不含听力)考试时间分别为 90 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卷独立命题合场考试,考试时间共 150 分钟;物理、化学、生物三卷独立命题合场考试,考试时间共 150 分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 50 分钟。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本依据,以测试耐力、力量、速度素质和运动能力为重点,测试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测试成绩以 A(优秀)、B(良好)、C (及格)、D (不及格)四个等级呈现,测试
4、成绩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同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考查科目为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测试及考查内容各学科考试、测试及考查内容是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能够达到高中毕业学分要求的相关内容。具体学科考试、测试及考查范围与要求另文下发。四、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形式、考试日期与考试对象从 2010 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我省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为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考试每学年组织 1 次。自 2012 年起,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定为每年
5、 3 月份。考试形式均为纸笔闭卷考试。学生在高中二年级必须参加所有由省里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有考试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学业水平考试。社会公民也可以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五、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 (良好)、 C(及格)、D (不及格)四个等 级。各科考试成绩等级计算方法:10090 分为 A 级,8975 分为 B 级,7460 分为 C 级,59 分及以下为 D 级。考查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评价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
6、量的主要依据,又是考核学生修业是否达到课程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的基本依据,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参考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为 D 等级、考查科目成绩为不合格者,允许参加下一年的考试,参加下一年考试考生的考试科目成绩记录不得超过 B 级(含 B 级),考查科目参加下一年考试通过后,成绩记为合格。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六、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和向社会发布考试结果,市、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管
7、理,负责考试实施、试卷印刷、评卷、登分、成绩管理等工作。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负责编写各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负责命题人员的遴选和培训,负责命题、审题、制作试卷清样及试卷分析等业务工作,负责命题的组织、管理和后勤保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下,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地区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级教研部门负责指导学校进行考查科目的实施,并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考查结果统一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中要认真落实国家、省课程改革精神,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考试须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另文通知。七、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
8、考试的命题原则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要以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考试、考查的内容为相应学科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高中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内容。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基础性与实践性。要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要注重实践性,考查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的能力,力求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避免偏题、怪题,杜绝超出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2.创新性与科学性。试题设计尽量采用新情境、新材料、新角度。要做到试题设计与课程评价目标相一致,体现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和特点。3.公平性。力求实现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对于所有考生的公平性,充分考虑区域、城乡教学条件的差异,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
9、式的题目。八、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保障措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其重要性与严肃性等同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1各地要提高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确保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纠正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评价学校工作的错误做法,营造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狠抓考风、考纪建设,加强监考教师队伍和考点建设,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确保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地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