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G 果冻条检验方法1. 感观指标1) 风味:具有相应产品应有的香味和滋味,酸甜适中,无异常风味。2) 口感:口感细腻滑爽,有弹性。3) 色泽:色度准确且色泽均匀。4) 杂质: 内容物内不可有外来杂物,如:头发,蚊虫,朔料片,金属物,黑渣和原料带入的醒目的原料渣。5) 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成品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结果符合相应产品的产品标准对净含量,析水量,可溶性固态物,总酸(或 PH 值) ,重金属,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腐菌的要求,制程理化检验结果符合成品检验内检标准要求。2 膜(卷料)及小袋包装质量要求2.1 卷料及小袋质量必须符合其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卷料及小袋使用符合该品种“
2、灌装工艺标准” , “包装工艺标准”要求。2.2 封口装质量要求1)封口严实,平整,压痕清晰,封口对称良好,横封,背封宽度为 6-10MM2) 小袋封口符合袋装产品胶袋封口标准 要求。2.3 卷料的剪切:卷料的剪切要求整齐,无毛刺。2.4 生产日期及追溯标识打印生产日期及追溯标识打印符合生产日期及追溯标识打印指导书的要求3 检验方法3.1 感观检验风味和口感采用品尝检验,色泽和组织状态采用目视检验3.2 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方法执行。3.3 卷料及小袋按其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的检验方法执行3.4 封口,卷料的剪切,生产日期打印采用目视检验。4 质量判定4
3、.1 感观1)风味,口感,色泽异常判定为次品2)内容物含有头发,蚊虫,朔料片,金属物等杂质判定为废品,含有醒目的原料渣判定为次品。3)外观饱满,无变型现象4.2 理化及微生物净含量,总酸(PH 值) ,可溶性固形物等项目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产品判定为次品,重金属不合格的判定为废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判定为废品。4.3 封口质量1)封口出水,烂膜出水,撕口破裂出水判定为废品。2)封口面松脱1/3 的产品可正常包装,大以 1/3 的产品判定为次品3)气泡判定:同杯装产品一致。4)热封烧袋:封口皱褶轻微但未出水可作正品包装,严重者判定为次品。5)横封和背封宽度小以 6MM 的产品判定为次品。6)横封
4、和背封面平整,无起皱和发白现象。7)内横封截面平整错位1.5MM 可作正品包装,否则判定为次品。8)横封毛刺高度(从齿面尖端计算) 2MM 可作正品包装,否则判定为次品。9)横封锯齿面下端缺损面积2*2MM 可作正品包装, 横封面无锯齿判定为次品。10) 横封面宽度 3-11MM(不包括锯齿面宽度及封口松脱宽度) ,纵封 3-6MM(不包括松脱宽度) 。11)半成品长度:158 加减 4MM。12)纵封错位1MM,偏离中心线5MM.13)光电必须保持图案完整。14)距横封内截面 2 MM 内不能起皱褶,否则判定为次品。15)粘有液料,灰尘,油污判定为清洗品。16)生产日期及追溯标识打印的产品判定为返工处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