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学院学生宿舍安全责任书为了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治安消防法规和学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的经验教训,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责任人(住宿人)保证做到以下各项: 一、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宿舍管理规定,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 二、 在学生宿舍内,不私拉、乱接电线和网线,不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和煤油炉、酒精炉、电磁炉、热得快、电热壶、电热杯、电饭锅、电热毯等违章电器,不点蜡烛照明、不煮食物,焚烧杂物。台灯、充电器、插座等用电设备在通电情况下不放在床上,人离寝室立即切断电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能积极主动开展消防知识、逃生
2、知识、防盗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并学有所用,做好本宿舍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能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离开宿舍关闭电源、关紧窗、锁好门,保管好贵重物品。 四、不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打牌、奏乐器,不使用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工具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在宿舍内参与起哄、高声喧哗、敲打物品等行为。 五、未经批准宿舍内不留外来人员,不留异性人员、不做伤风败俗事情。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抽烟、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砸酒瓶,不破坏公共财产,不传播色情图片、视频、文字,不捏造和传播虚假恐慌信息。七、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不携带或私藏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八、不在宿舍内经商,同时也不允许别人在宿舍
3、内经商,未经批准不在学生宿舍区摆摊设点,以免影响学校的正常管理。九、主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出现治安事件时立即报警。十、若违反以上各条,自觉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处罚,财产损失照价赔偿。十一、全体学生特别是学生骨干(包括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班级、年级、院)、入党积极分子、寝室长)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应主动加以劝告并帮助整改,对不接受劝告的同学应主动上报辅导员,由辅导员进行教育整改。若学生骨干所在寝室的其他同学违反以上各条,除滋事学生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处罚、赔偿相应财产损失,学生骨干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班级: 辅导员: 签订时间: 责任人签名:序号签 名序号签 名序号签 名序号签 名序号签 名1 12 23 34 452 13 24 35 463 14 25 36 474 15 26 37 485 16 27 38 496 17 28 39 507 18 29 40 518 19 30 41 529 20 31 42 5310 21 32 43 5411 22 33 44 55注:责任人务必认真学习以上条款,并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本人签名时不得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