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病区 床号 住院号 植入性材料协议书患者_,现住我院_病区_床,根据其治疗需要,需行植入性材料手术。我院所用植入性材料均由正规医用内固定生产厂家生产及具备医用植入性材料经营资格的经销商所销售的合格产品。本次手术使用的植入性材料为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或按其要求而使用的由_生产,_经销的_产品。必须指出所有植入性材料植入人体后都可能发生以下并发症:1. 内植物断裂、折弯或拔出;2. 内植物松动;3. 内植物电解;4. 植入处肿胀、疼痛;5. 植入处感染;6. 内植物的应力遮挡造成固定部位骨质疏松甚至骨折愈合处再骨折;7. 由于患者过早或过度活动、负重造成内植物断裂、折弯松动或拔出。上述并发症一旦发生,可造成骨折处再移位、畸形、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另外,骨折本身就可能发生延迟愈合或不愈合。骨折愈合或矫形后是否需要再次手术取出内植物及何时取出则要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决定。也意味着一旦根据病情需要再次手术,患者必然需承担由此次手术本身所引起的上述并发症的风险。以上情况均已向患者及其家属或有关人员详细交代清楚,签字如下:患者(家属)_ 医师_科主任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