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车险盈利能力之浅见 中国人保财险永州市分公司 李经济 发布时间:2010-09-17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公司业务中的龙头,通常占 70%以上。财险公司的经营结果,可谓成亦车险、败亦车险。因此,寻求提升车险盈利能力的对策,是保险业界人士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车险经营亏损的现状一是恶性竞争造成预期保费流失。保险条款是格式条款,费率是通过精算后厘订的,理应不会亏损。但随着保险主体的增多导致车险市场上的非理性竞争行为。各保险主体之间比的不是品牌、服务和技术,而是大打价格战,通过费率打折、返还费用(变相打折)和支付高额手续费,造成部分保费蒸发流失。二、三成的保费蒸发流失了,利润从何谈起,车险经营不亏损才
2、怪。二是管理粗放造成赔付率提升。保险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较强和管理要求严的工作。保险主体增多,人才严重匮乏,管理跟不上,加上“规模论英雄”,承保、理赔普遍存在把关不严,风险大、亏损严重的业务比比皆是:欺诈骗赔、超赔、“人情赔付”、“以赔促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导致车险赔付率大幅提升。三是政策调整造成赔付倍增。在费率没有提高甚至有所降低的情况下,交通事故第三者的人伤赔付标准大幅提高。死亡赔偿费用计算由 10年提高到 20年,死亡赔偿费、医疗费、残疾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付基础标准逐年上涨,加之诉讼案件增多,保险公司赔付成本倍增。四
3、是以换件为主造成维修费用大幅上升。修理厂不是以修理为主,而是以换件为主。有的修理厂以特权自居,以对客户负责为幌子,能修不修,直接换件,不买保险公司的帐。大量换件,以次充好,直接增加了车损维修费用。五是法制不健全造成保险公司成为“弱势群体”。按新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保险公司受理的车险赔案,除极少数外,几乎都在交警的管辖出警范围内。交警为了保畅通、保稳定,往往做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责任认定。有些客户稍不如意,就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以保险合同是格式条款,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大都判保险公司败诉。保险公司成了“唐僧肉”,成了名符其实的“弱势群体”。车险经营亏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原因,
4、也有外部原因,内因起主导作用。外因一时难以解决,但内因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强监管,是完全能够自我解决的。提升车险盈利能力的对策一、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大以效益为导向的监管力度,经保监会批准的车险费率,除符合行业规定的打折外,任何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其他折扣。要加强对车险中介机构的管理,重新制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手续费支付标准。各保险经营主体的高管,要从维护行业形象和共同利益的大局出发,主动积极加强行业自律联动,对销售费用进行严格管控。销售费用的无限攀升,乱在基层,根子却在上层。如果上级公司严管费用,下面就不可能贴费了。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检查,对查出来的问
5、题要严惩,决不姑息。通过强化监管和行业自律,确保预期保费不再蒸发流失。二、提升承保管控水平。把好承保关口,是确保车险业务质量的关键。一是提高保费充足率。通过确立最低车辆保险价值和最大优惠限制,增保附加险种,不断提高车均保费。同时,坚持认真验车,核保,严控高风险业务流入,堵塞承保漏洞。二是严格执行“见费出单”,杜绝应收保费;三是严格执行差异化的手续费支付标准,实行费用跟单,由省、市公司统一支付。四是整合公司资源,进一步发展与 4S店的合作模式。五是积极推行电销业务,降低承保成本。三、提升理赔管控水平。堵住理赔环节的跑、冒、滴、漏,对提升车险经营盈利能力至关重要。一是查勘要仔细。查勘员应有“挑刺”
6、的本领,围绕可能存在的问题细查细问,一丝不苟,防止造假骗赔。对出险后未及时报案和有疑点的案件,要查勘(复勘)第一现场。对非道路事故、单方事故、夜间事故和可能酒后驾车的事故,要认真做好第一现场查勘以及驾驶人员问询笔录,防止弄虚作假。对出险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驾号,要现场核对,防止套牌索赔。二是定损要准确。要统一定损标准,规范定损程序。要坚持修理为主,尽量减少换件。对修复的车辆进行实车检查,检查厂家是否按照定损单的项目进行修理,修理质量是否达到要求。三是医疗跟踪和医疗审核要认真。对人伤的理赔案件,实行从入院治疗到康复的全过程跟踪,提醒告知被保险人医疗赔偿的条件和标准,防止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7、。要认真审核医疗费票据和相关单证,对那些超出医疗范围的用药、搭车开药、小伤大治、挂床疗养等一些不合理索赔予以剔除。要实地调查、核实被抚养人的真实情况,减少和避免不合理赔付。四是核赔要坚持原则。要加强对事故证明和索赔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对定责不清、定损不准、理算差错和多次赔付及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案件要严格审核,或采取补救措施,做到既不多赔也不能少赔。五是联手公安等部门,实行举报有奖制度,严厉打击形形色色的骗赔行为。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车险经营的精细化管理应贯穿于经营始终,落实到经营管理各个方面。一是建立车险效益定期分析制度,针对其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建立承保和理赔中心定
8、期协商制度,齐抓共管,协同推进。三是建立手续费、赔款“零现金”支付制度,由市分公司通过网上银行将手续费、赔款直接支付至被保险人(受益人)、营销员银行账户上。四是建立车险经营检查制度。市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承保、理赔各个环节的检查,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工作失职、感情用事、谋取私利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五是建立培训制度。对车险业务人员要经常进行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能力。五、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保险公司要通过加强保险宣传,实行高效优质服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提高社会美誉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其次,保险公司要主动与公安部门、检察院联手,进一步整治“酒驾”行为,加大打假骗赔力度,建立保险事故违章处罚机制,降低出险频率,防止道德风险。再次,保险公司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对法院诉讼案件从起草应诉状、调查举证、出庭答辩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准备。对明显有违保险原理、显失公平的案件要积极上诉。只要保险公司内抓管理、外塑形象,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就一定能赢得应有的社会尊严与地位,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国保险2010 年第 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