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空调工作原理图中央空调饮料工厂良好作业规范专则1 目的本规范为饮料工厂在制造、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之设置以及卫生、制程及品质等管理均符合良好条件之专业指引,并藉适当运用危害分析重点管制(HACCP)系统之原则,以防范在不卫生条件、可能引起污染或品质劣化之环境下作业,并减少作业错误发生及建立健全的品保体系,以确保饮料之安全卫生及稳定产品品质。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产制供人类消费,经适当包装之饮料制造工厂。3 专门用词定义3.1 食品:指供人饮食或咀嚼之物品及其原料。3.2 饮料:指以各种新鲜水果、蔬菜或其浓缩汁还原制成之果蔬类饮料、碳酸饮料、矿泉水、包装饮用水
2、及其它酒精含量 0.5%以下之饮料产品,以罐、瓶、纸盒或其它容器封装以供饮用者。3.3 原材料:指原料及包装材料3.3.1 原料:指成品可食部分之构成材料,包括主原料、配料及食品添加物。3.3.1.1 主原料:指构成成品之主要材料。3.3.1.2 配料:指主原料和食品添加物以外构成成品的次要材料。3.3.1.3 食品添加物:指食品在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等过程中,用以着色、调味、防腐、漂白、乳化、增加香味、安定品质、促进发酵、增加稠度(甚至凝固)、增加营养、防止氧化或其它用途而添加或接触于食品之物质。3.3.2 包装材料:包括内包装及外包装材料。3.3.2.1 内包装材料:指与食品直接接触之食品容器如瓶、罐、盒、袋等,及直接包裹或覆盖食品之包装材料,如箔、膜、纸、蜡纸等,其材质应符合卫生法令规定。3.3.2.2 外包装材料:指未与食品直接接触之包装材料,包括标签、纸箱、捆包材料等。3.4 产品:指包括半成品、最终半成品及成品。3.4.1 半成品:指任何成品制造过程中所得之产品,此产品经随后之制造过程,可制成成品者。3.4.2 最终半成品:指经过完整的制造过程但未包装标示完成之产品。3.4.3 成品:指经过完整的制造过程并包装标示完成之产品。3.4.4 易腐败即食性成品:指以常温或冷藏流通、保存期间短,且不须再经任何方式之处理或仅经简单加热,即可直接供人食用之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