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表表 3.2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 / 分包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内容与要求 验收结果1.落实防火管理制度、三级防火责任制,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宣传教育2.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3.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一 管理制度4.发现火险隐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有记录1.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2.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3.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4.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2、二 易燃物 管理5.废弃的易燃易爆体等不得随便丢弃,应妥善处理1.各易燃项目的灭火器配置要符合 GB50720-2011 表 5.2.2-1 的要求2.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超过 3 层3.建筑高度大于 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 3 万方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4.高 度 超 过 100m 的 在 建 工 程 , 应 在 石 方 楼 层 增 设 临 时 中 转 水 池 及 加压 泵 , 中 转 水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不 少 于 10 立 方5.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 2 套三 防火器材配置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的消防配电线路续表 3.2序号 检查项目 内容与要求 验收结果1.建筑物内外道路和通道畅通2.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有安全疏散的技术措施。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办公室、民工宿舍、仓库3.严禁宿舍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及大于 60W 的灯泡4.设立吸烟区,不得在非指定场所吸烟5.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防雷措施四 现场防火6、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超过 30 平方,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0 平方。验收结论年 月 日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验收人签名监理单位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