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吊装伤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避免企业的财产损失,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范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9 号) 、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92 号令)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劳动部62中劳护字第 56 号文) 、和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规范 (Q/SY )等规程 ,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
2、二条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本规定所指的移动式起重机是指移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t的起重机。Comment 李李1: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6.1许可证申请Comment 李李2: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4.1 吊装作业分级2第三条第二条分公司对移动式起
3、重机吊装作业实行起重吊装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都必须办理吊装作业专项许可证。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第三条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 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 40吨至小于等于 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 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
4、执行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管理的控股单位以及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服务的承包商。第二章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分级第五条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1、.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 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2、.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 40吨至小于等于 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Comment 李李3: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4.1 吊装作业分级33、.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 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第三二章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证申请、审批、关闭第六条 作业许可证的办理。1. 吊装作业许可证应说明作业范围
5、、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2.作业许可证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办理,由分公司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签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和项目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新建项目的施工作业,由施工作业单位自行审查和办理签发吊装作业许可并监督实施,建设单位应参与一、二级吊装作业审查。3.作业前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实地管理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对作业许可证填写的内容签字确认,并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分析,工作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制订防控措施。申请前应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1)风险评估结果;(2)吊装作业计划或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3)起重机外观检查
6、表、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和相关安全培训记录。(4)一、二级吊装作业、土建工程主体结构以及吊物形状4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三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HSE 作业计划书、施工处置预案。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凡属关键性吊装作业的,应参见附件 1E 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1)货物载荷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 75%;(2)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3)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4)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依靠指挥信号操作;(5)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
7、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6)一二级 5. 在收到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作业单位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6.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现场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7. 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由属地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对核发的吊装作业许可证 ,以档案形式保存一年以上。第七条 作业延期和关闭。51. 吊装作业实行一处一票证,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可申请延期,
8、作业人申请单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现场监督应重新核查,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作业人身体状况、作业环境,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次数。超过延期次数的,重新办理临时用电吊装作业许可证。2. 作业完成后,申请负责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后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第八条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现场监督人员应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取消吊装作业,终止作业许可。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1.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2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9、3吊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4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5现场发现危及作业的重大安全隐患;6事故、灾害状态下。第九条 在吊装作业中涉及其它特殊危险作业,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特殊危险作业许可。第五条Comment 李李4: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6.1许可证申请Comment 李李5: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6.1许可证申请6分公司对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实行作业许可制度,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设备管理部门是吊装作业的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环保部门是吊
10、装作业的安全监督部门。第六条 吊装作业前,由作业单位申请作业许可,同时申请吊装作业许可,申请前应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安全分析) ;吊装作业计划或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起重机外观检查表、钢丝绳和吊钩检查表和相关安全培训记录。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第三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凡属关键性吊装作业的,应参见附录 E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货物载荷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 75%;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吊臂和货物
11、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依靠指挥信号7操作;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第七条 吊装作业许可的批准人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分级确定,一级吊装作业许可由分公司审批,二级吊装作业许可由分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审批,三级吊装作业许可由三级基层单位审批。新建项目,由施工作业单位自行审查和办理签发吊装作业许可并监督实施,建设单位应参与一、二级吊装作业审查。第十一条 对吊装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查时,需对作业单位吊装司机、司索工、指挥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
12、有效资质等级,持证上岗。第十二条 凡吊装作业涉及其他危险许可作业的,必须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严禁以吊装作业许可证代替。作业单位提出吊装作业申请,经作业所在单位现场审查,对吊装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后,交由生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生产单位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由主管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增加审批权限,一级分公司审批,二级二级单位审批,
13、三级基层单位审批)Comment 李李6: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6.28第八条吊装作业许可证是吊装作业现场操作依据,不得涂改、代签。吊装作业许可证每证仅只限一处一次使用,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超过延期次数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第九条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后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签字关闭的作业许可证交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14、。第十条新、改、扩建项目,由施工作业单位自行审查和负责办理签发吊装作业许可并监督实施,一、二级吊装作业建设单位应参与审查;改扩建、检维修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分级审批。 (合并至第七条)一、二级吊装作业,以及 10吨以上的三级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必须编写吊装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由作业所在单位负责审查。 (合并三十四条前)第三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凡属关键性吊装作业的,应参见附录 E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 货物载荷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 75%; 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9的安全距离; 吊臂越过
15、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依靠指挥信号操作; 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第十一条 生产单位对吊装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查时,需对施工作业单位吊装司机、司索工、指挥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有效资质等级,持证上岗。第十二条凡吊装作业涉及其他特种危险作业的,必须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严禁以吊装作业许可证代替。第十三条 许可证的审批、分发、延期、关闭和取消具体管理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第三四章 安全职责第十五条 作业单位安全职责提出吊装作业申请;负责制定出切实可靠的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批准的吊装
16、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组织施工,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负责施工作业前组织安全教育,使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和执行生产单位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预防事故发生;10(4)自觉维护生产单位的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5)严格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履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安全职责;(6)负责施工作业队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施工作业前、施工中发现危及安全吊装作业的隐患、险情及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置。当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抢险救援措施,并立即报告生产单位。第十四条 生产单位安全责任职责:
17、(1)负责向施工作业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2)负责向施工作业单位明确吊装作业施工场所的危险点源和危险状况;(3)负责配合施工作业单位制定吊装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负责吊装作业许可证的审查和批准;(4)负责监督施工作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维护好各种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工艺设备、设施;有权停止吊装作业(按大许可修改)第十二条作业申请人:安全职责(1)1. 是作业现场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11(2)2. 办理作业许可证;(3)3. 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4)4.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18、(5)5. 组织实施作业;(6)6. 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第十三一条作业批准人:安全职责(1)1.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2)2.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3)3.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4)4.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5)5. 批准和取消作业。(加入相关)第十五条吊装作业施工作业单位的安全责任职责(1)负责办理吊装作业申请;(2)负责制定出切实可靠的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批准的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组织施工;(3)负责施工作业前组织安全教育,使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和执行生产单位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预防事故发生;(4)自觉维护生
19、产单位的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5)严格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规Comment 李李7: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7Comment 李李8: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712章制度、操作规程,履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安全职责;(6)负责加强施工作业队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施工作业前、施工中发现危及安全吊装作业的隐患、险情及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置。当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抢险救援措施,并立即报告生产单位。第十六二四二条 吊装作业指挥人员:的安全职责1. 接受专业技
20、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2. 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3. 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4. 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5. 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2)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3)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4)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在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后,方可发出降落信号。第十七三五三条司索工的安全职责:Comment 李李9: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
21、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7Comment 李李10: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7Comment 李李11: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7Comment 李李12: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7131. 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2. 预测货物重量与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重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3. 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4.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5.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和控制措施。(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
22、持证上岗;(2)测量货物重量与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重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3)负责对吊物进行分类、清理和检查,防止超载;(4)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负责将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损坏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正确挂钩起钩,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放入技术措施)(5)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6)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第十八四六四条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职责1. 符合第二十一条附录 A条件附件 5专业资质要求;2.
23、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3. 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Comment 李李13: 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714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4.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和控制措施;5. 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具有专业资质,持证上岗;(2)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3)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在吊运过程中,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4)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5)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
24、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6)负责对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第十九十五七五条作业安全监护:的安全职责(1)1. 作业安全监护是吊装作业的监护人,对吊装作业负有监护责任,熟知吊装作业区域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2)2. 作业安全监护应配合现场安全监督对照吊装作业许可、吊装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15(3)3. 吊装作业中,作业安全监护必须督促、监护作业人员按照吊装作业许可、吊装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4)4. 作业安全监护在吊装过程中必须始终在作业现场,对作业人员的
25、作业行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行为;(5)5. 发现异常情况时,作业安全监护有权停止吊装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的安全责任(1)现场安全监督是吊装作业的监督者,对吊装作业负有监督责任,应熟知吊装作业区域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2)现场安全监督在接到吊装作业申请报告书后,应对照吊装作业许可、吊装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当发现吊装作业区域与吊装作业票不相符合,或者吊装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现场安全监督有权制止吊装作业;(4)吊装作业中,现场安全监督必须对吊装司机、司索工和吊装指挥人员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有
26、违反吊装作业票、吊装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马上提出停止作业,并马上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继续作业;(5)发现异常情况时,现场安全监督有权停止吊装作业;第十六八六条现场安全监督:的安全职责(1)1. 现场安全监督应熟知吊装作业区域的生产过程、工16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2)2. 现场安全监督对照吊装作业许可、吊装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3. 当发现吊装作业区域、作业内容与吊装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吊装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发现异常情况时,现场安全监督有权制止吊装作业;(4)4. 吊装作业中,现场安全监督必须对吊装司机、司
27、索工和吊装指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吊装作业许可证、吊装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作业;作业安全监护的安全职责(1)作业安全监护是吊装作业的监护人,对吊装作业负有监护责任,熟知吊装作业区域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2)作业安全监护应配合现场安全监督对照吊装作业许可、吊装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吊装作业中,作业安全监护必须督促、监护作业人员按照吊装作业许可、吊装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4)作业安全监护必须始终在作业现场,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行为;(5)发现
28、异常情况时,现场作业安全监督监护有权停止吊Comment Y14: 起重作业管理规定QC/GL07-05-2006Comment Y15: 起重作业管理规定QC/GL07-05-200617装作业。九和要求(作为附件)第四第五章 起重机械管理第二十第十七条起重机械采购、改装、维修、安装、拆除必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二十一第十八条涉及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
29、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二十二第十九条 禁止使用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 0.5吨(含 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 第二十三条使用起重机械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作业后的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检查内容应根据起重机的类型、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除此之外,起重机还应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Comment Y16: 起重作业
30、管理规定QC/GL07-05-200618行定期检验;从设备启用到报废,定期检查均应保留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必须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第二十四条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 ,经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并应有存档资料。第二十一条 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六章 起重机械检查、维护与修理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械的检查1. 使用前的外观检查设备技术人员、起重司机在下列情况下应对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新购置的; 大修、改造后; 移动到另一个现场; 连续使用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因衍架吊臂起
31、重机存在安装、更换、拆除等环节,在检查表中还应增加如下检查内容: 起重臂是否有变形、裂缝或严重锈蚀,焊缝有无异常;19 起重臂的提升绳鼓,钢丝绳松弛后的排列情况; 起重臂上的大小销子安装是否正确。2. 经常性检查起重司机每天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若使用中发现有安全装置被损坏或失效(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 ,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3. 定期性检查起重机拥有单位应对起重机进行定期性检查,检查周期可根据起重机的工作频率、环境条件确定,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检查内容由企
32、业根据起重机的种类、使用年限等情况综合确定。此项检查应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进行。除此之外,移动式起重机还应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的定期检验。从设备启用到报废,定期检查均应保留检查记录。4. 闲置、备用起重机的检查对闲置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照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对闲置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起重机,在重新投入使用前由本单位专业维修人员或企业指定维修机构按定期性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对备用起重机由设备技术人员按经常性检查的要求进行20检查,检查至少半年一次。放置在恶劣的环境中的起重机应增加检查频率。第二十三条维护和修理1. 修改或改变额定
33、起重量未经制造厂家的书面批准,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经制造厂家批准改造的起重机,应对额定起重能力、操作程序、安全装置和技术资料以及标牌(指示牌、标签、贴纸)等作相应的改变,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降低起重机原有的安全系数。2. 预防性维护每一台移动式起重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维护报告应存档。3. 润滑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地对运动部件、钢丝绳和链条进行润滑。应检查强制润滑系统能否进行正确的润滑。4. 液压系统的维护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
34、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5. 修理授权起重机的修理应由厂家或企业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21 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6.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停机维护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 起重机应转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地面,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上,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 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取下点火钥匙; 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
35、实或固定牢,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 维护时,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子、绳鼓和滑轮组; 在穿钢丝绳时应使用木棒或铁棍; 在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并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 凡2米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其他。7. 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配置有金属标牌。标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Comment Y17: 起重作业管理规定QC/GL07-05-200622他内容。起重机拥有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起重机、重要的专用辅具建立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
36、说明书等; 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规范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鉴定结果应存档。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未经制造厂家的书面批准,起重机不得修改或添加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经制造厂家批准改造的起重机,应对额定起重能力、操作程序、安全装置和技术资料以及标牌(指示牌、标签、贴纸)等作相应的改变,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降低起重机原有的安全系数。第二十七条 每一台移动式起重
37、机都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预防性维护计划并定期实施。维护报告应存档。23第二十八条 应按照制造厂家的要求使用专用或指定的润滑油,定期对运动部件、钢绳和链条进行润滑。应检查强制润滑系统是否能进行正确的润滑。第二十九条 应经常对液压传输控制系统进行维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或液压油泄漏事故。若液压油泄漏,应彻底清除,避免污染环境。第三十条 起重机的修理应由厂家或到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修理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符合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结构件需焊修时,焊接质量应达到标准,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性能要求。第三十一二十五条起重机停机维护
38、时应采取下列安全预防措施: 起重机应移到安全区域,将吊臂下降至地面,在吊臂无法下降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吊钩滑轮组下降至地面上,否则应将吊钩滑轮组机械固定; 将所有控制器置于空档位置并关闭开关,锁定启动器,取下点火钥匙; 安装或拆卸吊臂时,应将吊臂垫实、固定,严禁人员在吊臂上下方停留或通过; 维护时,手、脚、衣服应远离齿轮、绳子、绳鼓和滑Comment Y18: 集团公司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324轮组; 穿钢丝绳时应使用木棒或铁棍; 重新启动前,应安装好防护装置和面板,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 凡 2米以上的高处维修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其他。第三十二条起
39、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金属标牌,内容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及其他内容。并对起重机、必要的专用辅具建立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等; 启用时间、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修理、变更和试验等记录;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如果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标准和最大吊杆起重能力等数据遗失,应送厂家指定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将鉴定结果存档。第五章 吊装作业前准备第三十三条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Comment Y
40、19: 起重作业管理规定QC/GL07-05-200625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第三十四条一、二级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HSE 作业计划书、施工处置预案,并上报生产、设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批,施工中未经审批人许可不得改变方案。 (引用集团公司起重作业检查部分)一、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在起重作业前由技术人员向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存档。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到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安全、设备主管部门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二、进行吊装作业前应组织检查: 1、班级自
41、检: (l)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2)检查电气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3)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人看护; (4)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点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他障碍物; 26(5)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选择适当及其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基层单位复检:吊装准备工作完成后,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复检。 3、项目部或公司联合检查:在自检、复检合格后由项目部
42、或公司组织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l)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 (2)施工机、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相符,如不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平整; (5)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人员分工与岗位责任制; (7)施工用电必须保证整个吊装过程正常供给; (8)天气预报情况(露天作业) ; (9)注意空中有无电线及其它障碍物;(10)施工机具维修使用情况; (11)施工人员、指挥人员指挥的资质和熟练程度; (12)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 4、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组织落实
43、、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27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以上起重作业及相应级别的检查进行监督确认。 第三十五条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 第三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凡属关键性吊装作业的,应参见附录 E 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 货物载荷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 75%; 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依靠指挥信号操作; 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第三十七条起重机司机的身体和心理应符合下述条件:年满 1
44、8 周岁,身体健康; 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 07 以上,无色盲、花眼等症状;深度感知能力、视野和反应时间正常; 听力、力量、耐力、敏捷性和协调性以及反应速度应满足要求; 手的灵巧性、协调性正常; 违禁药物测试结果应为阴性; 经体检医生认可该起重机司机无身体缺陷或情绪不稳Comment Y20: 集团公司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5Comment Y21: 起重作业管理规定QC/GL07-05-2006Comment Y22: 集团公司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28定的迹象; 无癫痫病史。起重司机应每年在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进行一次体检, ;体检结果应与
45、该司机的其他资质资料共同存放。体检项目及要求参见附录 F。第三十八条 起重机司机应熟悉下述知识:所操作的起重机各部结构和技术性能;起重机操作规程及有关法令;安全运行要求;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发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指挥信号;维护基本知识; 其他。 (调换位置)第六第七章 吊装作业现场管理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第二十五条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 第三十九第二十六条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
46、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29第四十第二十七条一、二级吊装作业,生产单位必须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三级吊装作业可采取安全区域巡监的形式,对吊装作业现场进行管理。第四十一第二十八条施工作业单位必须派安全监护人到现场,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吊装作业现场情况,检查确保各类安全措施落实,如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吊装作业;(前部分增加监护人职责)第四十二第二十九条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生产单位有权随时检查吊装作业现场。如发现违反吊装作业制度或吊装作业有危险时,可收回吊装作业许可,停止吊装作业,并根据违章情节处理有关责任者;第三十条起重机司机在吊装作业过程中
47、持续作业一般不能超过 2 小时,否则应休息后再进行作业;连续作业时应配备双司机轮流作业,以防身体状况不佳,造成吊装伤害事故;第三十一条起重机安全基本要求1. 平台和走道应采用防滑表面;2. 所有人员可接触的运动件或旋转件应安装有保护罩或面板;3. 所有排气管道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隔热层;4. 起重机驾驶室所有窗户的玻璃应为安全玻璃;5. 根据起重机型号,出入起重机驾驶室、操作室均应配备梯子(带栏杆或扶手)或台阶;306. 配置有标尺的油箱应密封良好,避免燃油溅出或溢出;7. 起重机操作室和驾驶室中应配置灭火器;8. 所有副臂设置机械式安全停止装置;9. 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
48、出现异常振动、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第三十二条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进行评估。较复杂的吊装作业还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HSE 作业计划书)。吊装作业前应按要求编制吊装作业计划和办理作业许可。吊装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如下:1. 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2. 随机备有安全警示牌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3. 使用手册整洁、齐全,随机携带,方便司机查阅;4. 载荷能力标牌应清晰、完整,固定在操作室内;5. 指挥信号明确并符合规定。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6. 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空间或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7. 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所有电线电缆均应视为带电电缆。必要时应制定关键性吊装计划并严格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