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0 市规发2008112 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节能设计的管理工作,规范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编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专家根据相关规范编制完成了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文件编制要求(以下简称编制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8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中,我委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新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编制要求适时进行补充完善。特此通知。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建筑 设计 节能 通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08 年 1 月 24 日印发 2建筑节能计算文件(暖通专业
2、)一、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增加“节能设计”条款在“节能设计”条款中简要阐述本工程设计遵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所采取的节能措施。二、设备表在设备表中应注明锅炉额定热功率、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效能参数(COP ) 、单元式机组能效比( EER)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热回收设备的热回收效率等(居住建筑集中空调系统设备能效比的要求按公建节能标准,见 DBJ11-602-2006 第 6.1.7 条) 。三、节能判定表1、居住建筑:暖通系统节能判定表(表 A-4、A-5)参照建筑对比法计算判定表(表 A-3,与建筑专业共同完成) 。2、公共建筑:设计建筑空调系统的节能判定表(附录 D-5)乙类建筑热工
3、性能权衡判断计算表(附录 D-3,与建筑专业共同完成)3、节能判定表由设计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报审章、节能章。审图单位存档。四、计算书31、封面建 筑 节 能 计 算 文 件(项目名称)(归档号)暖 通 专业专业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审 定 人:校 审 人:计 算 人:(设计单位名称)年 月 日注:1、审定人和计算人不能为同一人2、封面应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节能章42、目录目 录一、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第页页二、采暖空调系统负荷计算 第页页三、采暖空调系统水力计算 第页页四、冷水机组水泵选择计算 第页页五、外网水力计算 第页页注:计算书各部分也可单独成册,如“采暖热负荷计算书” 、 “采暖系
4、统水力计算计算书”等。单独成册时每册计算书均应有封面及相关人员签字。5建筑节能计算文件(电气专业)一、对施工图设计的要求:1、在设计说明中增加“节能设计” 内容,用规范性语言概括地说明建筑电气采取的节能措施和采用的先进技术,以及选用的能耗低、运行可靠的产品、设备。2、在照明设计中,根据工程性质、规模,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的有关规定,确定主要房间及场所的标准照度值及相应的功率密度值(不含住宅套内房间),并对其各有代表性的房间及场所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进行计算。将计算结果列表,其格式如下表。二次装修房间(场所)预留用电量并确定二次装修的照度标准值以及照明功率密度。照明照度及
5、功率密度计算表场所 楼层 轴线 光源种类 面积(m2)灯具安装容量(W)标准照度(LX)标准功率密度(W/m2)计算照度(LX)计算功率密度(W/m2)备注办公室 三层 1-2/A-B 三基色荧光灯 48 (36+4)*2*6=480 300 1130010% 11灯具效率60% 办公室 五层 4-5/D-F 三基色荧光灯 500 1850010% 18档案室 地下一层 7-8/A-C 三基色荧光灯 200 820010% 8注:照明照度及功率密度值计算表可列在电气专业总说明中,也可分别列在各层照明平面图中。3、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3.2.2条及3.2.3条选择光源。一
6、般情况下,除3.2.4 条规定外,室内外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作为照明光源。4、选用荧光灯和气体放电灯应配电子镇流器,或配节能电感镇流器并6加电容补偿,功率因数大于等于0.9。5、选用高效率节能灯具,效率应符合GB50034-2004 3.3.2条规定。二、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条文:1、 GB50034-2004 办公建筑6.1.2条商业建筑6.1.3条旅馆建筑6.1.4条医院建筑6.1.5条学校建筑6.1.6条工业建筑6.1.7条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0.1.4条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95 第5.2.10条三、有关问题的说明:1、“照明照度及功率密度值计算表
7、”中应列出本工程在规范中对应建筑类别强制性条文列出的房间(场所),以及在本类建筑中规范强制性条文虽没有列出但可参照其他类别建筑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标准相当功能类似的房间(场所)。对于强制性条文未规定而在工程中有代表性的房间(场所)也需列入计算表中。2、二次装修房间(场所),根据规范规定在设计中确定照度标准和功率密度。3、镇流器能耗计算:自镇流(紧凑型)荧光节能灯不单独计能耗,每只灯按标称容量计,气体放电灯镇流器能耗按下表计算。对采用的先进技术,选用的低能耗产品,设计说明中注明有关数据及参数。7各种镇流器自身的功耗表镇流器自身消耗的功率(W)光源功率(W) 普通型电感 节能型电感 电子型20 810
8、 46 230 912 45 340 8810 5 4100 1520 11 10150 22527 18 15250 3545 25 25400 4856 36 2040镇流器自身消耗占灯功率的百分比()镇流器自身消耗占灯功率的百分比()镇流器自身消耗占灯功率的百分比()1000 10-11 8 510注:节能专篇(电气分册)表3.2.3-64、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标准值比较,可有10%的偏差。但功率密度值不能超出该标准照度的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5、设有装饰性灯具的场所,可按实际采用的装饰性灯具总功率的50%计入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见GB50034-2004 6.1.8条)。这些灯
9、具和场所以该条的条文说明为准。6、设有重点照明的商店营业厅,该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值每平方米可增加5W。可按营业厅全面积增加。8建 筑 节 能 计 算 文 件(项目名称)(归档号)建筑专业主 持 人:(设计总负责人)审 定 人:校 审 人:计 算 人:(设计单位名称)年 月 日注:1、审定人和计算人不能为同一人2、封面应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节能章9(居住建筑)目 录一、体形系数计算书(页)二、各朝向窗墙比计算书(页)三、设计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做法表(表 A-1) (页)四、总体热工性能直接判定表(表 A-2) (页)注:1、如屋顶和外墙保温采用非推荐做法,在二、三项之间应增加围护结构热工计算书2
10、、当设计建筑物外窗窗墙比大于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11-602-2006)表 5.3.1-1 的规定值,或外窗的传热系数大于表 5.2.2 的限值时,应以参照建筑对比法计算表 (表 A-3)取代总体热工性能直接判定表 (表 A-2) 。3、体形系数和各朝向窗墙比计算应有计算过程。10公共建筑(甲类)目 录一、体形系数计算书(页)二、各朝向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比和总窗墙比计算书(页)三、屋顶透明部分面积计算书(页)四、甲类建筑热工性能判断表(附录 D-1) (页)五、设计建筑围护结构做法表(附录 D-4) (页)注:1、如屋顶和外墙保温采用非推荐做法,在三、四项之间应增加围护结构热工计
11、算书。2、体形系数和各朝向窗墙比、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计算应有计算过程。11公共建筑(乙类)目 录一、体形系数计算书(页)二、各朝向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比计算书(页)三、屋顶透明部分面积计算书(页)四、乙类建筑热工性能判断表(附录 D-2) (页)五、设计建筑围护结构做法表(附录 D-4) (页)注:1、如屋顶和外墙保温采用非推荐做法,在三、四项之间应增加围护结构热工计算书。2、当设计建筑物各朝向窗墙比和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大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01-621-2005)第 3.1.5.1 条和 3.1.6.2 条的规定值,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大于表 3.2.2-2 的限值时,应以乙类建
12、筑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计算表 (附录D-3)取代乙类建筑热工性能判断表 (附录 D-2) 。3、体形系数和各朝向窗墙比、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计算应有计算过程。12建筑节能计算文件编制说明一、 当设计建筑物可明确划分居住和公共建筑部分时,如商住楼等,应按居住和公共建筑部分,分别进行建筑节能计算,在首页封面后应包括居住和公共建筑两部分目录和文件。二、 当设计建筑物不能明确划分居住和公共建筑部分时,如局部有少量宿舍用房的办公楼等,可按主要部分的性质(居住或公共建筑)进行建筑节能计算。三、 底部为一、二层小型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可全部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计算。四、 计算文件中各有关数据和材料做法均应与建筑节能
13、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暖通节能计算文件中有关数据取得一致。五、 如节能设计标准修定更新,节能计算应执行新标准,并按新标准编制计算文件。13(施工图) 建筑设计说明有关节能设计部分编写格式节能设计(居住建筑)一、 建筑节能执行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11-602-2006) 。二、 设计住宅为层建筑,朝向,体形系数 S=。三、 建筑为结构,采用外墙体系,墙身细部:等部位均应采取断桥保温措施,做法见(应分列出各部位选用的详图号) 。四、 屋顶、外墙等部位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序号部位保 温材 料保温材料厚度(mm)构造做法传热系数 KW/(m 2.K)平屋顶1 屋顶坡屋顶12 外墙23 凸窗非
14、透明部分4 接触室外空气地板5 不采暖房间上部地板隔墙6不采暖楼梯间 户门7 封闭式变形缝内保温注:设计建筑保温部位补充说明:1、平屋顶保温包括 ;坡屋顶保温包括 ;2、外墙 1 为:;外墙 2 为:;3、接触室外空气地板包括:;144、不采暖房间上部地板包括:;说明:1、上表内容及设计建筑保温部位补充说明可依据实际建筑增减,但不应遗漏。2、设计采用填充式变形缝保温做法时,应说明填充材料做法,或索引通用图集。3、构造做法一栏可索引通用图集,也可引用施工图工程做法说明编号。4、表中外墙传热系数应为平均传热系数 km。五、外门窗及屋顶天窗节能设计1、各朝向外门窗窗墙比东 西 南 北2、坡屋顶天窗面
15、积 m2。3、外门窗、屋顶天窗构造做法及性能指标序号 部位 框料选型 玻璃种类 间隔层厚度mm传热系数 K W/(m 2.K)1 外门窗2 天窗注:中空玻璃单片厚度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间隔层为。4、外窗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的 级水平,外门窗立口 ,框料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堵和密封材料做法见。(说明)1、如设计建筑有不封闭阳台,且不采用全玻璃阳台门时,应说明阳台门下部门芯板设计传热系数要求。2、中空玻璃间隔层充惰性气体时,填写间隔层厚度数值后应加字母 D。15节能设计(公共建筑)一、 建筑节能设计执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6、 (DBJ01-621-2005) 。二、 本工程属类节能建筑,体形系数 S=。三、 建筑为结构,采用外墙体系,墙身细部:等部位均应采取断桥保温措施,做法见(应分列出各部位选用的详图号) 。四、 屋顶、外墙等部位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序号部位保 温材 料保温材料厚度(mm)构造做法传热系数 KW/(m 2.K)平屋顶1 屋顶坡屋顶12 外墙23 接触室外空气楼板隔墙4非采暖空调间与采暖空调间楼板注:1、设计建筑保温部位补充说明:平屋顶保温包括 ;坡屋顶保温包括 ;外墙 1 为:;外墙 2 为:;接触室外空气楼板包括:;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之间的楼板与隔墙包括:;162、墙身变形缝保温构造见
17、。(说明:1、上表内容及设计建筑部位补充说明可依据实际建筑增减,但不应遗漏。2、构造做法一栏可索引通用图集,也可引用施工图工程做法说明编号。4、表中外墙传热系数应为平均传热系数 km。 )五、外门窗、透明幕墙及屋顶采光窗、天窗节能设计1、各朝向外门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比东 西 南 北(说明:当为甲类节能建筑时,上表应增加总窗墙比一栏。 )2、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 M=。3、外门窗、透明幕墙、屋顶采光窗、天窗构造做法及性能指标序号部位框料选型玻璃种类间隔层厚度 mm传热系数K W/(m 2.K)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SC1 外门窗2 透明幕墙3屋顶采光窗4 屋顶天窗注:1、透明幕墙及屋顶天窗设置
18、,遮阳系数 SC 达到 ,满足限值要求。2、中空玻璃单片厚度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间隔层为。4、外窗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的 级水平,透明幕墙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GB/T15225)中的级水平,外门窗立口 ,框料与墙体之间17缝隙填堵和密封材料做法见。(说明:如建筑各朝向外门窗设计性能不同,表中应区分朝向说明;中空玻璃间隔层充惰性气体时,填写间隔层厚度数值后应加字母 D。 )“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编制说明一、 说明中各有关数据和材料做法均应严格依据“节能计算文件”编制,并与暖通节能说明取得一致。二、 节能设
19、计说明为指导施工定货及门窗等部位二次设计提供依据,围护结构各部位选材、构造及性能要求应阐述准确。三、 为帮助各部分填写要求,附一份填写示例供参考,设计人可依据设计工程设计增减表格中需说明的栏目,也可以文字代替表格,但不应遗漏应有的内容。附录一: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填写示例节能设计(居住建筑)一、 建筑节能执行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11-602-2006) 。二、 设计住宅为九层 板式 建筑,朝向南偏东 15,体形系数 S=0.25。三、 建筑为剪力墙结构,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墙身细部:女儿墙、檐口板、空调板、勒脚及窗井等部位均应采取断桥保温措施,做法见88J2-9 图集 (应分列
20、出各部位选用的详图号) 。四、 屋顶、外墙等部位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序号 部位保 温材 料保温材料厚度(mm)构造做法传热系数 KW/(m 2.K)平屋顶 挤塑聚苯板 50 88J5-1 屋24A10.571 屋顶坡屋顶 挤塑聚苯板 50 88J5-1 坡屋1N10.582 外墙 1 膨胀聚苯板 70 88J2-9 外墙 0.6018512 膨胀聚苯板 70 88J2-9 外墙51M10.583 凸窗非透明部分 挤塑聚苯板 40 88J2-9 页次20 0.774 接触室外空气地板 挤塑聚苯板 60 88J2-9 棚61W10.475 不采暖房间上部地板 挤塑聚苯板 50 88J2-9楼 66W
21、0.55隔墙 玻珠保温砂浆 30 88J2-9 补 2 内墙 66C11.506 不采暖楼梯间 户门 2.007 封闭式变形缝内保温 挤塑聚苯板 35 88J2-9 补 2 临缝 2 0.80注:设计建筑保温部位补充说明:1、平屋顶保温包括 屋顶层上人平台及封闭阳台顶板 ;坡屋顶保温包括 顶层及入口门厅凸出部分 ;2、外墙 1 为:钢筋砼外墙保温构造 ;外墙 2 为:陶粒砼空心砌体保温构造 ;3、接触室外空气地板包括:封闭阳台底板 ;4、不采暖房间上部地板包括:地下自行车库及出入口门厅顶板 ;五、外门窗及屋顶天窗节能设计1、各朝向外门窗窗墙比东 0.12 西 0.12 南 0.39 北 0.2
22、72、坡屋顶天窗面积 32.4m2。3、外门窗、屋顶天窗构造做法及性能指标序号 部位 框料选型 玻璃种类 间隔层厚度 mm传热系数 K W/(m 2.K)1 外门窗 塑钢 普通中空 9 2.72 天窗 塑钢 普通中空 9 2.7注:中空玻璃单片厚度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间隔层为19空气层。4、外窗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的 4 级水平,外门窗立口均与外墙齐平 ,框料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堵和密封材料做法见 88J2-9 页次 19。附录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填写示例节能设计一、 建筑节能执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01
23、-621-2005) 。二、 本工程属乙类节能建筑,体形系数 S= 0.21 。三、 建筑为框架结构,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墙身细部:女儿墙、檐口、挑板、线脚、勒脚、窗井及进排风道 等部位均应采取断桥保温措施,做法见 88J2-10 图集(应分列出各部位选用的详图号) 。四、 屋顶、外墙等部位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序号 部位保 温材 料保温材料厚度(mm)构造做法 传热系数 KW/(m 2.K)平屋顶 硬泡聚氨酯 45 88J5-1 屋19D20.511 屋顶坡屋顶 硬泡聚氨酯 45 88J5-1 坡屋2E20.511 膨胀聚苯板 70 88J2-10 外墙 51M10.582 外墙2 岩棉板 80
24、88J2-10 外墙 58 0.563 接触室外空气楼板 硬泡聚氨酯 50 88J2-10 棚W30.48隔墙 玻化保温砂浆 30 88J2-10 补2 内墙 6C21.474非采暖空调间与采暖空调间 楼板玻化保温砂浆 3088J2-10 补2 棚 62 1.50注:1、设计建筑保温部位补充说明:平屋顶保温包括 二层上人平台及五层上人平台 ;20坡屋顶保温包括 顶层及人防出口屋顶 ;外墙 1 为:陶粒砼空心砌块填充墙部位 ;外墙 2 为:非透明幕墙部位;接触室外空气楼板包括:主入口凹廊顶板、五层出挑底板 ;非采暖空调房间与采暖空调房间之间的楼板与隔墙包括:地下层车库与设备用房顶板、车库与物业用
25、房隔墙 ;2、墙身变形缝保温构造见 88J2-10 补 3。五、外门窗、透明幕墙及屋顶采光窗、天窗节能设计1、各朝向外门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比东 0.15 西 0.24 南 0.49 北 0.32(说明:当为甲类节能建筑时,上表应增加总窗墙比一栏。 )2、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 M=0.05。3、外门窗、透明幕墙、屋顶采光窗、天窗构造做法及性能指标序号 部位框料选型 玻璃种类间隔层厚度mm传热系数 K W/(m 2.K)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SC1 外门窗 断桥铝合金无色在线Low-E 中空9 2.65 63 0.632 透明幕墙 隐框 无色在线Low-E 中空9 2.260 63 0.633
26、屋顶采光窗断桥铝合金蓝色在线Low-E 中空9 2.65 50 0.374 屋顶天窗 断桥铝合金无色在线Low-E 中空9 2.65 63 0.63注:1、透明幕墙及屋顶天窗设置内遮阳百叶,遮阳系数 SC 达到 0.38,满足限值要求。2、中空玻璃单片厚度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间隔层为空气层。4、外窗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的 4 级水平,透21明幕墙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GB/T15225)中的级水平,外门窗立口均与外墙齐平 ,框料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堵和密封材料做法见 88J2-10 页次 79。3、对计算书
27、内容的要求计算采用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与建筑专业图纸及报审的节能判定表一致。居住建筑应对每一采暖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及整个建筑物的总热负荷计算。公共建筑必须对每一采暖空调房间或空间进行热负荷计算、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及整体建筑物的总冷、热负荷计算。采暖空调设备的选择应以冷热负荷计算的结果为依据。采暖空调系统应按节能标准要求进行水力计算和各环路平衡计算。计算书应与其他节能资料一并送审,审查单位审查后退回设计单位。五、对审图单位的要求审图单位除了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DBJ01-621-2005 及有关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的
28、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外,还应对如下非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1DBJ11-602-2006:第 6.1.1 条 2 款室内热水采暖系统各并联环路水力平衡计算的要求;第 6.2.4 条锅炉效率的要求;第 6.4.6 条单体建筑热力入口的要求。2DBJ01-621-2005:第 4.2.3 条 4 款,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各并联环路水力平衡计算的要求;第 4.2.5 条采暖系统室温调节装置的设置要求;第 4.3.7 条 4 款、5 款两管制空调冷热水系统冷水泵与热水泵应分别设22置;空调水系统各并联环路计算压力损失差应满足的要求;第 4.3.10 条空调水管保温厚度的要求;第 4.6.4 条变速泵的设置;第 4.6.3 条 4 款集中采暖系统热源的自动调节水温的要求;第 4.6.5 条 冷却塔的控制要求。3GB50189-2005:第 5.3.14 条热回收装置的热回收效率不低于 60%的要求;第 5.5.12 条空调系统计量装置的设置要求;4DBJ01-605-2000:第 5.3.6 条,管道保温要求,具体做法参见 DBJ01-621-2005 第 4.3.10条;第 5.1.4 条,住宅楼中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单设采暖系统和计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