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糖尿病高危人群界定标准具有一项以上下列条件者,即为高危人群1、 曾有轻度血糖升高(IFG 和 IGT) 。2、 有糖尿病家族史者。3、 肥胖和超重者(BMI24kg/) 。4、 妊娠糖尿病患者或曾经分娩巨大儿(出生体重4kg)的妇女。5、 有高血压(血压140/90mmHg )和(或)心脑血管病变者。6、 有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35mg/dl,即 0.91mmol/L)和高甘油三酯血症(250 mg/dl,即 2.75mmol/L)者。7、 年龄 45 岁以上且常年不参加体力活动者。二、高血压高危人群界定标准具有以下 1 项及以上的危险因素,即为高危人群1、 收缩压介于 120-139 mmHg 之间和(或)舒张压介于 80-89 mmHg 之间;2、 肥胖或超重(BMI24kg/) ;3、 高血压家族史;4、 长期过量饮酒(每日饮白酒100ml,且每周饮酒在 4 次以上) ;5、 长期膳食高盐。